[ 曹春風律師 ]——(2017-1-24) / 已閱5741次
毒品理化檢驗報告資質應重點審查的事項
作者:草原狼王曹春風
(一)審查判斷鑒定機構的資質包括:
1、鑒定機構資格證書項下的以下事項:
(1)、核發證書的時間、以及該證書是否在有效期間內、名稱是否與有關中央政法機關規范性文件要求是否一致;
(2)、是否依據《公安機關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的規定,在有效期屆滿后辦理延續登記;
(3) 、 是否依據《公安機關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相關事項的變更登記;
(4)、是否因《公安機關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的法定情形出現而被暫停部分鑒定業務或全部鑒定業務;
(5) 、是否因《公安機關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法定情形出現而被注銷;
(6)、是否依據《公安機關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由鑒定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登記管理部門報公安部登記管理部門備案;
(7)、是否依據《公安機關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統一編入了《公安機關鑒定機構名冊》;
2、鑒定機構的鑒定能力基本情況的以下事項:
(1)是否有業務范圍內進行鑒定的儀器、設備;
(2)是否有該鑒定項目的三名以上合格的鑒定人;
(3)是否有符合鑒定所必須要求的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實驗室
特別提示: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的決定》第五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以及《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鑒定機構認可是借助第三方機構公正、獨立且權威的對鑒定機構之技術能力和管理水平等的綜合評價,向相關認證認可機構提出申請并通過認證認可,是物證鑒定機構從事物證鑒定業務的必要條件或硬件條件。
(二)審查鑒定人的資質
1、鑒定人職業資格證書項下的以下事項:
(1)、核發證書的時間以及該證書是否在有效期間內;
(2) 該證書是否通過了法定期間內審驗;
(3)是否在許可的鑒定項目范圍內;
(4)是否具有被吊銷、注銷的法定事項存在;
(5)是否編入了《鑒定人名冊》內;
(6)法律、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事項;
2、鑒定人鑒定能力的以下基本事項:
(1)是否具有高級技術職稱;
(2)雖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是否取得相關專業本科證書,從事本專業鑒定工作五年以上工作經歷;
(3)雖不具有前述技術職稱條件,是否從事本鑒定行業工作十年以上,并具有較強的鑒定能力;
特別提示:毒品理化檢驗報告是否附上相關技術職稱的證據,也是律師辦理此類案件審查的重點。
(本文為草原狼王曹春風律師原創(13327005055),轉載需要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