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17-2-9) / 已閱15965次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婚姻家庭關系是基礎社會關系,百姓安居樂業、家庭幸福安康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石。在深入推進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2016年最高院在全國100個基層法院開展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筆者結合本職工作深入基層對家事審判改革的成因、目標與對策進行調研,用法治思維進行縝密分析思考,對基層法院家事審判改革提出如下對策,僅供工作參考,不妥之處懇請同仁們斧正。
一、家事審判改革的成因目標
在市委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及上級院的監督指導下,市法院強化司法為民宗旨意識,不辱公正審判神圣使命,以隊伍建設為載體,以電子法院建設為手段,以提升司法公信力為核心,忠誠履職,勇于擔當,踐行宗旨,為民司法,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全力服務發展大局,為建設法治城市、推動振興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司法保障。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件,結案?件,結案率為%。其中,調解民商事案件?件,調撤率為%。最大限度保護了涉案民生。
但是,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市場經濟不斷繁榮,民事案件多發,特別是家事案件呈大幅度上升趨勢。據統計,法院每年審結一審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件以上, 去年超過?件,其中家事案件約占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數量龐大的家事案件對社會穩定影響極大。
據調研掌握,當前家事審判工作出現嚴重不適應:一是法官認識出現偏差。認為婚姻家庭屬私人領域,不愿進行司法干涉。因此,思想上對維護婚姻家庭穩定重視不夠,研究案件不精細,重程序、輕實體,投入精力有限,單純為結案而一判了之,忽視判決后效果。二是審判方式相對陳舊滯后。沒有區分家事案件與財產類案件,用審理財產類案件模式審理家事案件;重裁判、輕婚姻家庭關系修復,導致婚姻家庭不穩定,未成年人成長環境惡化,老年人贍養出現問題。
開展家事審判改革的目標是:修復婚姻家庭關系,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合法權益,維護婚姻家庭關系穩定,這一目標完全符合《婚姻法》的立法宗旨。維護婚姻家庭穩定不是摒棄離婚自由,而是保護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要注意區分婚姻死亡和婚姻危機,對死亡婚姻要依法判決離婚,對婚姻危機要積極修復婚姻家庭關系,同時。必須重視依保護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權益,確保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二、家事審判改革的對策
對策一、更新家事審判理念,增強做好家事審判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
一要深刻認識創新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是人民法院參與社會治理創新的切入點,是改善家事審判工作現狀的迫切需求,是對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的積極回應。二要更新家事審判理念,注重社會建設,倡導家庭和諧,促進夫妻和睦,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婦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婚姻家庭穩定。三要創新家事審判工作機制,強化權益保護,發揮社會合力,堅持多元化解,修復婚姻家庭關系,不斷完善家事審判方式改革。四要發揮家事審判新職能作用,建設專業隊伍,妥善處理各種家事矛盾糾紛,積極修復婚姻家庭關系,妥善安置老人,實現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對策二、深化家事審判方式改革,構建新型家事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機制
一要構建新型審理婚姻家庭案件模式,強化法官職權探知、自由裁量和對當事人處分權適當干預,變偏重財產分割、財產利益保護為全面關注當事人身份利益、財產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變單純強調審限內結案忽視矛盾糾紛化解為徹底化解家庭糾紛,注重訴前調解和結案后延伸服務,努力修復家庭成員心理創傷。二要加強家事審判調解中心建設,拓展司法調解范圍,搞好專業咨詢輔導,為當事人提供心理疏導服務。探索建立特邀家事調解組織與家事調解員的資質認證制度,引入家事調查官制度,調查婚姻家庭中雙方的對錯,為法官審理修復婚姻關系提供客觀、公正依據。三要加強電子法院建設,建立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和執行信息公開平臺,圍繞審判組織、財產申報、證明標準、調解工作、制止家暴、訴訟程序進行家事審判專業化探索。探索審前財產申報制度,防止配偶一方提前轉移財產;建立案后跟蹤、回訪及幫扶制度,延伸家事審判社會輻射功能;建立反家暴整體防治網絡,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進家庭和睦,維護社會穩定。四要加強訴調對接平臺建設,抓好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和司法調解“最后一道防線”的有效銜接,落實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實現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良性互動。五要加強社會工作網絡建設,按照中辦、國辦《關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要求,完善多元化解家事糾紛解決機制,整合村委會、居委會、民政、教育、婦聯等各界社會力量,形成家事糾紛處理合力,推動家事糾紛多元化解決。
對策三、延伸家事審判職能,全力化解婚姻家庭糾紛
一要全面貫徹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注意區分家事案件與財產類案件、婚姻死亡與婚姻危機之間的區別,摒棄重裁判輕修復、用審理財產類案件模式審理家事案件陳舊審判理念,將審判著力點放在依法保護未成年人、婦女和老年人合法權益,修復婚姻家庭關系上,全力挽救危機婚姻。二要準確適用《民事訴訟法》、《婚姻法》司法解釋等裁判標準,借鑒指導性案例,依法分配舉證責任,注意區分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防范和打擊虛假訴訟,嚴厲打擊惡意串通偽造債務、逃避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行為。三要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完善“立案會商”制度,妥善審理損害婦女權益的勞動爭議、土地權益爭議等案件;審理未成年人校園暴力案件,依法保護弱勢群體、特別是保護農村失地婦女的合法權益,彰顯司法公平正義。四要創新執行工作機制,發揮合議庭、專業委員會和審判委員會作用,依法保護當事人提出執行異議權和再審之訴權;發揮社會化執行大格局優勢,提升生效判決執結率,維護司法權威。五要正確適用《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建立與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門常態化協作機制,增強人身安全保護令有效執行的合力,實現民事強制措施和治安處罰無障礙銜接。六要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堅持普法工作和審判實踐相結合,系統內普法和社會普法并重,深入開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和《老年人保障法》等普法宣傳活動,提高公民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為老年人打造舒適安逸的養老環境,為未成年人營造健康良好的成長環境。七要健全涉訴信訪機制,開通遠程視頻接訪平臺,節省訴訟資源,縮短案件承辦周期,方便當事人訴訟,為疑難復雜案件開辟綠色通道。對當事人認識偏差產生的無理訪、纏訪給予解釋說明,做好息訴息訪工作,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對策四、加強審判能力建設,全面提升家事審判工作水平
一要樹立新型家事審判工作理念,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宗旨,加強家事審判專業團隊建設,大力提升家事法官的法律適用能力,庭審駕馭能力,裁判文書制作能力和訴訟調解能力,實現管理精細、司法公正、基礎牢固、隊伍過硬的目標。二要深入推進家事審判改革,抓住司法辦案第一要務,恪守“讓審理者裁判、讓裁判者負責”的審判原則,落實法官辦案終身負責制、審判質量責任追究制,強化法官的職業使命感和法律擔當意識,徹底根除立案難、判決難、執行難、申訴難問題,讓人民群眾從審判改革中有更多“獲得感”。三要強化對審判權的法律監督,加強人民陪審員隊伍建設,強化律師執業權利保障,自覺接受人大、當事人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特別是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提高司法透明度。四要加強司法公信力建設,深入開展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教育,嚴肅紀律保障、強化司法保障、搞好信息化保障,落實職業保障,形成風清氣正的審判作風。認真研究解決人員老化和員額不足問題,配齊配強家事法官及審判輔助人員,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潔、高效的家事審判隊伍。
——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