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冠華 ]——(2017-4-25) / 已閱9599次
③項目建設和運營風險
首先,本項目為市政道路,技術方案比較簡單成熟。產業投資人具有較強的技術和履約實力,有能力達到項目績效指標;其次,本項目采用了EPC模式,已將工程費用超支、工期延誤、工程質量不合格等風險全部轉移至工程承包商。
④項目信用風險
本項目采用無回購股權融資和信用貸款方式。為防范項目風險,銀行作為社會資本與政府協商確定合理的政府付費總額和分年支付比例。經銀行評估,政府付費現金流足以覆蓋融資。本項目采用項目收益權質押的方式,在人民銀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進行出質登記,具有法律有效性。
⑤投后(貸后)管理風險
項目建設資金和政府付費等資金全流程、全額接受銀行監管。銀行與有限合伙基金的執行事務合伙人通過有限合伙協議、項目公司合資協議和公司章程中決策條款的設置,實現了銀行對項目公司重大事項的否決權,以控制風險。銀行設立專業團隊,制定投(貸)后管理細則,嚴格實施投(貸)后管理。
本項目的順利實施,為廣東省PPP項目推進樹立了標桿。
3.社會資本發起的PPP基金
社會資本發起的PPP基金是指由除商業銀行等大型金融機構外的社會資本方作為發起人,聯合財務投資人共同成立的PPP基金,基金中沒有任何政府的投資,如安徽建工集團聯手興業銀行、浦發銀行發起設立規模近400億元的PPP專項產業基金。通常這種形式的基金可以看成是財務投資人向社會資本方進行融資,因此可以將財務投資人視為貸款人,社會資本方視為借款人,這種形式的基金的獲利模式是由優先級財務投資人獲取固定收益分紅,以及通過劣后級投資人份額或者股權回購的承諾,達到還本付息的效果。
社會資本發起的PPP基金一般交易結構如圖5所示。
(未完待續)
【作者簡介】
法學博士,北京盈科(烏魯木齊)律師事務所股權高級合伙人、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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