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長昊律師事務所 ]——(2017-6-28) / 已閱6720次
【案件導讀】
依據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但在很多的案件中,無論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還是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都難以得到確定,此時應該如何去確定損失賠償額呢?
【案情簡介】
A有限公司制作了計算機單機游戲《三國群英傳》并享有該游戲信息網絡傳播權等著作權及相關權利。后A有限公司將該游戲信息網絡傳播權等著作權及相關權利獨家授予原告B公司,授權B公司擁有在中國大陸對涉及該游戲的侵權行為進行維權的權利。被告C網吧未經授權,在其經營的網吧內為公眾提供電腦,在其局域網上通過“單機游戲”文件夾向網吧用戶傳播包括《三國群英傳》在內的游戲軟件作品,侵犯了原告對《三國群英傳》游戲軟件作品所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判決】
一、被告C網吧立即停止在其網吧局域網傳播使用游戲作品《三國群英傳Ⅵ》的行為;
二、被告C網吧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B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元;
三、被告C網吧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B公司支付維權的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2,820元
【邱戈龍商業秘密律師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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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該條第二款即規定了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作出賠償數額的相關判決。
本案中,原告B公司既沒有提交其損失計算數額和依據,也沒有證據證明被告因傳播該作品所獲利益的計算依據,而申請法院依照法定賠償方式計算其判賠數額。而法院在判決時,考慮到了本案中的一些具體情況:第一,涉案游戲軟件作品在同類游戲中具有較高的熱門程度;第二,被控網吧向公眾公開提供、傳播涉案游戲軟件作品持續期間較長,這一行為對原告利用該作品持續盈利能力影響較大;第三,被控網吧不顧國家有關部門行政法規明令禁止通過網絡傳播單機游戲的規定,仍然向公眾傳播涉案單機游戲作品,主觀過錯明顯。法院綜合以上因素酌情決定被控網吧應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為5,000元,這不僅符合法律的規定,也是一個公平合理的判決。
在侵犯著作權案件中,關于侵權數額的賠償問題始終是原告罪關心的問題,在侵害著作權案件的司法實踐中,司法機關以權利人實際損失或侵權人違法所得確定賠償數額的案件非常少見,原因在于權利人實際損失或侵權人違法所得通常難以確定,因此法定賠償成為確定賠償金額的最常用的手段。 法院在確定賠償數額時,應考慮涉案軟件的市場價值、熱門程度,侵權人的主觀過錯以及侵權時間,侵權手段等,結合被告所在地區經濟發展實際,參照其他同類地區裁判同類案件的判賠數額,做出合法合理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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