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國鈞 ]——(2004-3-17) / 已閱60542次
而更讓大多數人氣餒的是,官司辛辛苦苦打贏了,但是法院的判決卻兌現不了。執行難的問題,已經成為中國司法界廣為人詬病的大問題。在去年3月及今年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執行難”成為一個熱得發燙的話題。據報道,曾有一段時期,法院審結的但最后并未真正得以執行的案件竟然高達70%!人們將這些判決但沒有執行的案件戲稱為“法院打白條”。所以,民間才有“贏了官司輸了錢”的說法。①
老百姓冒著傾家蕩產的風險,才把官司打贏了,到最后卻又不能落實,無疑這會造成老百姓對司法系統的不信任。而更有的法院,將執行變成創收的工具。
了解到以上種種代價以后,你還敢打官司嗎?
法學教授、高級律師也怕打官司。胡安潮是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的副教授。2002年11月,他因打折機票高額退票費狀告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及其機票代理處。2003年5月,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二審判決國航敗訴,退還原告胡安潮機票退票費755元,并承擔50元的訴訟費。但法院拒絕支持胡安潮“賠償因為訴訟造成的損失200元”的要求。想起這個歷時近半年的案子,胡安潮感慨萬千:“我至少跑了9次法院和1次工商局,為立案找材料、預交訴訟費、領傳票、判決
①狐君:《牡丹晚報》2003年11月15日 7版有關文章。
書……金錢上,來往交通費、出庭誤工費、請證人出庭……加起來我的損失遠遠超過200元。我要求的200元雖然只是象征性的,可遺憾
的是法院卻沒有支持。”崔永元等名人也怕打官司。2001年,崔永元訴北京華麟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侵犯其肖像權、名譽權一案,在侵權事實清楚的情況下,經過3年的折騰后,法院判定被告侵權,給付精神賠償金10萬元(只是被告因侵權獲得利益的零頭),并發布致歉聲明。原告崔永元承擔訴訟費1.5萬元,被告承擔3000多元。對此,看起來官司打贏了的崔永元表示,他放棄再上訴。他說道:“我這官司前前后后三年多了,一個人的一生有幾個三年,不能都用來打官司吧?”①
故而,中國的公共行政法治化,現代化,也要從司法系統抓起。
(二)行政復議制度
行政復議制度施行以來,確實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受到非議,主要原因是它沒有起到應有的救濟作用。行政復議由上級行政機關對下屬機關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適當性進行監督、審查,正如一些人所說,行政復議就如同老子管教子女,難免偏袒的嫌疑。正因其如此,確實有一些上級機關偏袒下屬,使老百姓權益受到侵害,從而沒有起到應起的作用。
還有一些行政糾紛,法律明確規定行政機關裁決為最終裁決,如知識產權糾紛中一些案件。行政機關的這種權力實際剝奪了行政相對人尋求法律訴訟的權力,不符合法律平等原則,應予修正。新修改的
①]狐君:《牡丹晚報》2003年11月15日7版有關文章。
有關法律中有的已經廢除了這種規定。(見知識產權有關法律)
(三)建立公聽代表人制度
公聽,即行政公聽或公共聽證,指行政聽證的事項涉及多方或多人利益,需由眾多相對人參與的聽證形式。在西方國家,公聽作為聽證的一種重要類型,適用于公共管理的廣闊領域。無論是規章、政策的制定,還是涉及多人的行政事項的處理,都采用公共聽證。我國自1996年《行政處罰法》引入聽證制度以來,公聽也日漸增多,現已滲入到價格決定、規章制定等領域。①隨著經濟全球化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公共管理將逐步從封閉走向開放并與世界對接,公共管理也將更加民主化和理性化。公聽作為民主參與行政的主要形式和公共管理理性化的程序保障,面臨著進一步發展的要求。在公聽制度中,需要解決的一個兩難問題是:一方面要保證眾多相對人的參與或者最大限度地聽取相對人的意見;另一方面又要考慮管理的效率要求,從而難以保證所有相對人都能參與。因此,需要建立公聽代表人制度。
建立公聽代表人制度的必要性在于確保公聽功能的有效實現和解決公聽代表人的實踐問題。公聽代表人制度的建立要考慮民主、公正、公開和效率的要求以及公聽類型和性質、社會自治程度等因素。公聽代表人制度包含適用范圍、代表的遴選、代表的地位、代表參與公聽的程序和救濟制度等方面的內容。
六 公共行政在鄉村的現代化
依法行政在今天已經成為一個相當熱門的話題,隨著公共行政現
①我國《價格法》、《立法法》、《行政法規制定條例》及《規章制定條例》中均對聽證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代化的進行,“依法治國”,“依法治縣”,“依法治鄉”,“依法治村”等口號也應聲而出。但公共行政在鄉村到底是如何運作的呢?現舉例說明:
陜西北部某鄉農民在十年前向鎮信用社貸了一筆款,數額200元,期限3個月,到期一直未還。1996年,在地區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加強“依法收貸”的促動下,信用社向駐鄉人民法庭提出訴訟請求。法庭庭長因此帶著信用社的人下鄉收貸。他們不僅從縣農工部租了一輛小面包車,而且請了派出所的民警“以壯聲勢”。到了該村,法庭庭長先找到了村干部,由村干部找到借貸人,并在借貸人的家里開了庭。庭長追問這筆貸款為何不還。借款人除了聲稱無錢以及其他借口外,還稱民間流傳:到了1997年底,所有欠政府的貸款都會取消。庭長駁斥了這種流言,要求當事人還清貸款本息700多元及付清訴訟費用200多元。借貸人聲稱無法還這么多錢。村干部此時發言,首先批評了借貸人,隨后在未同法庭庭長以及信用社商量的情況下,自作主張地要求借貸人及時還上本息,訴訟費和交通費就免了,由他自己“給你頂上這個人情”。對此,法庭庭長并不反對,反稱,這是調解的辦法,沒有加上15%的罰款。如果借貸人不接受,那么就到鎮上法庭,按國家規定辦,該罰就罰。最后借貸人出去借了錢還了貸款本息。這一“開庭”究竟是“審理”還是“調解”,事先并不清楚。但據后來的補充調查,發現案卷的“制作”是按調解進行的,所有記錄都看不出場景和開庭其間的種種討價還價,似乎一切都非常嚴格地符合法定要求。①
①強士功:《“法律”是如何實踐的》,王銘銘,王斯福主編:《鄉土社會的秩序、公正與權威》,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7年版,第488-514頁。
就上述案例來說,國家法在鄉土社會的運作顯然存在不少問題。這里實際上涉及到了一個權力運作的問題。按照依法治鄉的思路,法治的實現依靠的主要是國家權力的推動。但是,我們在是否有能力把國家權力貫徹到底,有效地實現依法治鄉上存有疑問的。從上面的案例我們不難發現,我國的一些基層司法機關或政府所掌握的各項資源是嚴重不足的,對于一個小額的借貸案件,不僅要庭長親自出馬,而且要租面包車,借用派出所的民警,才有足夠的“聲勢”。因而,國家法的實現水平也難免大打折扣,許多民間糾紛難以依照嚴格的法律程序得以解決。出于維持民間秩序和穩定的考慮,采取變通的做法,容納一定的鄉規民約對民間秩序加以調節是有必要的。因為再要求捉襟見肘的國家加大投資,補充法律能量是不現實的。中國現代化的進程與西方不同,它不是一個客觀的自然進程,而是在經歷了近代的巨痛之后,由國家自上而下實施的政治計劃或安排。在現有局面下,公共行政現代化的進程不可能繞過廣大的農村。農村問題一直是中國革命和建設的瓶頸,對于中國目前所推進的經濟和法律現代化而言,農村的現代化是最終實現這一目標的落腳點。中國的選擇不在于是否要進行現代化,而在于如何現代化,這其中的一個困境即是以國家的主導力量推進農村鄉土社會的轉變是否可行。
法律的統治就是人的自治,而這些必然意味著個人理性自覺的高度成熟,能夠擺脫非道德的必然因果律的支配,實現精神世界的內在自由,并最終轉化為社會性的法律化的自由。從通常的意義來看,中國的鄉土社會顯然是缺乏這種個性的內在自由的,來自國家權威的法律化的自由自然也無法在這里找到其生長的土壤。
七 前景展望
------ 數字時代執政新方式
新世紀行政法是舊世紀行政法的繼續和發展,舊世紀行政法在四大世界潮流(經濟全球化、信息化、市場化、民主化)影響下已開始的變革在新世紀無疑將會更加深入地繼續下去,新世紀公共行政的現代化從舊世紀行政法的變遷中已開始走向新的起點。在諸多現代化公共行政手段中,電子政務,電子政府將是最基本的政府行政形式,行政法的調整手段將有更新的發展。
政府信息和服務的因特網傳遞,即電子政府。自1996年以來已經成為在線生活的事實。隨著數字技術的快速發展,在這段時間里形成了電子政府的幾個演變階段。據一些調查和專家說,現在,電子政府即將進入一個新時代,在這個新時代,電子政府可以改善政府服務并同公民互動,從而改變政府的傳統結構以及公民對政府機構的看法。這在西方國家尤其明顯。
在美國,聯邦政府站在這場轉變的前列。聯邦門戶網站FirstGov.gov提供各種政府服務,規劃和機構,并且是以對用戶友好的方式提供的,從而受到獨立的評估組織和信息技術專家的廣泛贊揚。過去幾年來,州,市,縣政府也迅速采取行動建立因特網服務。全國50個州都已經建立在線服務。
根據在網上查到的全國各市政廳,理事會和州議會作出的成千上萬個決定進行判斷,所有這些政府實體提供的信息和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存在很大差異。承認這種質量和可用性方面的差異,將導致電子政府演變進入第二階段,尋找在線服務的最佳做法和利用先進信息技術的最佳方法,從而使政府和他們所服務的公民獲得最大的收益。一半美國人和四分之三美國因特網用戶已經利用政府網站查找信息。
與傳統政府相比,電子政府是一次空前的高效率、低成本的巨大創新,是一場政務大革命。從這場政府行政領域的根本性變革來看,電子政府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突出特征:
(1)方便快捷性 它使公民以最快的速度實現與政府行政的互動,真正實現“百姓不出門,能辦天下事”。
(2)低成本滲透性 政府行政模式的轉變,使其活動的低成本成為可能,大大縮小了政府與百姓之間的時間路徑、空間路徑、人際路徑,從而大大地降低了成本。
(3)高效率與多選擇性 變有形管理為無形管理,變有紙政務為無紙政務,無疑給人們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帶來巨大變革。
電子政府也面臨著挑戰。政府網站的發展前景之一是增加政府的透明度。政府信息處理理事會和服務管理總局的一項研究發現,“電子政府的使用可能成為民主管理的重要工具;有利于透明的雙向公開聯絡,從而使‘民有的政府’成為可能”。
全美國和全世界的政府網站在演變的電子政府時線上處于不同的點。但是,觀察電子政府發展趨向的權威機構似乎都認為,先進的信息技術和它們的用戶有可能迫使大大小小的政府增加開放性和透明度。①
目前,我國多數政府機構已有自己的網站,但僅停留在電子政務方面,并在運作方面還有待完善和成熟,以發揮更大的作用。在我國,電子政務要求政務制度化、透明化、規范化,便于公民查閱,使用,了解。隨著電子政務的發展,行政政府向著電子政府的方向發展。由于電子政務而引起的保密問題、法律問題,對我國立法提出挑戰,還有待于進一步研究。要求我們認真調研,慎重應對。
再就是,數字執政新方式,迫切要求我們提高社會經濟文化水平及全民素質,否則數字執政將無從談起。
結 語
隨著今年兩會的召開,公共行政問題再度成為熱點問題,政府決策的透明度、科學化、制度化都成為與會代表討論的熱點問題。總的說來,還是公共行政的現代化問題。溫家寶總理已明確提出“依法治國”的具體方略。因為法治的根本精神就是個人權利是一切國家權力的來源,憲法和國家不是公民權利的造物,而是公民權利的結果。我國公共行政現代化的進程還任重道遠,需要我們堅持不懈地繼續推進政府改革,以建立現代的“責任政府”、“有限政府”、“透明政府”和“服務政府”②。
①查倫。波特:《數字時代執政新方式》,載《參考消息》2003。12。29
②見2004年3月中央電視臺兩會期間“今日視點”節目,關于遼寧省撫順市居民拆遷由于政府決策失誤導致多家居民無家可歸的問題與應松年教授訪談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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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1] 關于“當代四大國際性潮流”的提法,參見“經濟全球化與政府作用”課題組:《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改革:中國的經驗、問題與前景》,載《新華文摘》2001年第8期第1——8頁。[2]高加偉,吳小龍:《論公共行政的現代化》,載《行政法學研究》2003年第2期P9[3] 姜明安:《新世紀行政法發展的走向》(http://www.chinalawinfo.com,2004年1月30 日)[4] 姜明安:《新世紀行政法發展的走向》(http://www.chinalawinfo.com,2004年1月30 日)[5] 這些管理手段有的也許產生于更早的時期,但是真正在行政管理中得到較廣泛運用,從而得到較大發展則還是在二十世紀中后期。見姜明安 《新世紀行政法發展的走向》(http://www.chinalawinfo.com,2004年1月30 日)[6] 湛中樂:《論對行政權力的法律控制》(http://www.chinalawinfo.com,2004年1月18日)[7]王彥:《日本〈行政事件訴訟法〉修改的動向》《行政法學研究》2003年第2期[8]應松年、王錫鋅:《WTO與中國行政法制度改革的幾個關鍵問題》(http://www.chinalawinfo.com。2004年1月13日)[9]應松年、王錫鋅:《WTO與中國行政法制度改革的幾個關鍵問題》(http://www.chinalawinfo.com,2004年1月13日)[10] 美國 H。W。R。韋德:《行政法》(英文版 2003)[11] H。M。R。WADE,Administrative law,oxford,1989,p.3-4.[12]行政訴訟、民事訴訟收費制度[13]狐君:《牡丹晚報》2003年11月15日 7版有關文章。[14]狐君:《牡丹晚報》2003年11月15日7版有關文章。[15]我國《價格法》、《立法法》、《行政法規制定條例》及《規章制定條例》中均對聽證做出了明確的規定。[16]強士功:《“法律”是如何實踐的》,王銘銘,王斯福主編:《鄉土社會的秩序、公正與權威》,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1997年版,第488-514頁。[17]查倫。波特:《數字時代執政新方式》,載《參考消息》200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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