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莫龍 ]——(2018-5-9) / 已閱7830次
筆者在前面已經發表過文章,提出未來律所發展的模式——共享制,下面我就為大家繼續深入的解析“共享制”模式。何謂共享制?
一、共享制模式的定義
共享制模式,是指律所聯通互聯網,整合行業發展需求,迅速獲取市場信息,在信息和市場一定的條件下,通過對大數據的分析,控制共享成本,提升律所與律師合作的默契度及舒適性,最終獲得律師的忠誠。
二、共享制模式的特征
共享制模式具備如下特征:
1.具有互聯網基因。當代的發展已經進入高智能化發展的時代,互聯網就像時代的脈搏,互聯網已經滲入到社會的各個角落,如果脫離互聯網,就會失去生機,再好的產品,也會被淘汰。服務行業更是如此,尤其現代的中國,移動互聯網發達,隨時隨地都能接受信息和發布信息,這就給專業服務行業提出了更嚴格要求,AI技術的急速發展,智能進入專業的服務行業,這都要求專業服務行業具備互聯網思維,用互聯網的思維看待行業發展。
2.整合行業發展需求。行業有什么需求?如何整合?律所走傳統的路子已經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了,該如何走出一條新路子?應對AI技術的發展,是所有律所負責人該考慮的問題,F在的行業,再也不是單一的行業,這種缺了律師就不行的年代逐漸在被取代,而律師要有所作為,那么就要對律師行業進行一次深刻的變革。何為深刻的變革?那就是解放律師的思想,打破律師的思想束縛。怎么去打破?雖然有AI技術,但是這技術畢竟取決人,而人的思想在某一段時間內是有限的。那么這就是技術破綻,技術雖然能夠更新,但是有限度,是不可能超過同時期科學發展的界限的,但人的思想卻不受時間限制,即使我們生活在當前,但是我們可以預見未來的場景,那么我們就設想,未來的律師行業的場景。未來許許多多的法律問題都會直接交由AI智能解決,那么到時法律人做什么?法律人將更多的參與到客戶的商務談判中去,或者替代客戶成為商務談判的主角,未來的客戶將只會提供自己的想法,而執行將完全由法律人執行,這個時候將是對法律人的嚴峻考驗,這時律所會變革自己的功能,不會有業務分配,律師會直接面對客戶的挑選,這時候整合行業需求,對行業進行業務細分,到那時未變革的律所或法律人都將被淘汰。
3.在市場和信息一定的前提下,做好大數據分析,迅速獲取市場需求。為甚么要做大數據分析,這是因為大數據將會是未來競爭的核心資源,沒有大數據,是沒辦法參與市場競爭的。在這里就需要與科技相結合,如果法律不和科技集合,那么這家律所也走不遠,這里所說的科技,已經不再是管理系統,而是能夠獲取流量的端口,我們已經進入流量時代,占據流量,就等于占據了市場,沒有流量,是不可能有市場的。而流量就代表了大數據。
4.控制共享成本。共享只為減少資源使用,如果不是這個結果,那就是“偽共享”。真正的共享是絕對能夠減少資源使用,并將資源的使用率提到社會允許的極限。如共享單車,那就是玩概念,資源使用率極低,且造成巨大的社會資源浪費,成為少數人圈錢的手段,并沒有產生共享作用,成本也是呈上升趨勢的。
5.提高律所和律師之間的默契度和舒適性。這個很重要,未來評價一家律所是否具有競爭力,默契度和舒適性將會是最重要的兩個標準。默契度指的是律師能夠考慮律所的發展需要,愿意為律所犧牲自己的時間、支出自己能力傾力建設律所,而律所也愿意為律師考慮生活和工作的便利性、增值性付出,提供平臺;舒適性指的是律師工作環境舒服、經濟收入舒適、時間管理有效、能力提升獲得保障、機會適中及實現自己的價值獲得保障和認可等。如果一個律師在一家律所無法獲得這些,那么律師的心態是浮動的,何談默契度和舒適性?
6.獲得律師忠誠。這是任何一家律所的共同心聲。試想一下,如果律所不能獲得律師的忠誠,何談未來?卡爾·馬克思(Karl HeinrichMarx)200年前就說過,未來的發展是人的發展,如果人的不到發展,社會將不會進步。所以要獲得忠誠,就要極大的讓律師獲得發展。
三、在“共享制”模式下,律所如何發展?
1.首先肯定需要打通線上和線下,線上需要借助AI技術和其他科技來實現智能化,線下對律師的知識定期進行更新換代。只有線上和線下結合,人與技術的結合,才能實現共享的前提。
2.建立科技部門。因為專業的事情,專人做。律師要做的是解決法律問題。技術問題交給技術人員。但我們可以主導技術人員,因為未來的競爭又是跨行的競爭,我們自己都不知道競爭對手是誰。未雨綢繆,才是我們應對危機的最好方式。
3.法律人科技化。將律師的知識進行更新換代,要讓律師具備科技思維。這樣才能夠在洪流中脫穎而出。
4.建立人文部門。一個人要有情懷,律所也不例外。缺乏人文,律所就是一個流動站,怎么可能發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