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碧華 ]——(2018-10-23) / 已閱10815次
[摘要]文章闡述了2018年3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主要內容及其重要意義,并且探討確保憲法的正確實施的具體對策。2018年修憲共有21條4242字,其中11條涉及監察。內容包括堅持黨的領導、人大、統一戰線、憲法宣誓、國家主席任期、國務院管理、地方立法、監察等制度。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定為黨和國家的指導思想,把“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載入憲法,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關鍵詞]憲法;修改;內容;意義;實施
2018年3月11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肩負著人民重托的290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表決通過了憲法修正案,這是我國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遵守憲法規定,維護憲法權威,捍衛憲法尊嚴,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
一、2018年修改憲法的主要內容
(1)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在憲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增加“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黨和國家在新時期、新時代的指導思想。
(2)充實和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憲法第一條第二款“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后增寫一句,內容為:“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堅持黨的領導是現行憲法確定的四項基本原則之一。
(3)充實我國革命建設和改革歷程。憲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過程中”修改為“在長期的革命、建設、改革過程中”。
(4)建立更加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和致力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愛國者的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這個統一戰線將繼續鞏固和發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有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線組織,過去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今后在國家政治生活、社會生活和對外友好活動中,在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維護國家的統一和團結的斗爭中,將進一步發揮它的重要作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
(5)完善和平外交政策。中國革命、建設、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開的。中國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中國堅持獨立自主的對外政策,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堅持和平發展道路,堅持互利共贏開放戰略,發展同各國的外交關系和經濟、文化交流,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堅持反對帝國主義、霸權主義、殖民主義,加強同世界各國人民的團結,支持被壓迫民族和發展中國家爭取和維護民族獨立、發展民族經濟的正義斗爭,為維護世界和平和促進人類進步事業而努力。
(6)增加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憲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中“國家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修改為“國家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
(7)增加“憲法宣誓制度”。新修改的憲法第 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憲法誓詞共76個字,“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而努力奮斗。”
(8)規定國家主席的任期;憲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9)增加地方立法的內容。憲法第一百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和它們的常務委員會,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的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制定地方性法規,報本省、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施行。”
(10)完善監察制度改革。憲法第三章“國家機構”中增加一節,作為第七節“監察委員會”;增加五條,分別作為第一百二十三條至第一百二十七條。內容涉及監察委員會的性質、地位、職權、任期等。實現對所有公職人員的監察全覆蓋、零容忍、無禁區。監察委員會行使國家監察權,國家監察權由原來政府的行政監察權、行政違法預防權、檢察院的反貪污賄賂權、瀆職侵權和職務犯罪預防權五權相加,涉及88個罪名。
(11)完善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在憲法第七十條第一款中,增設:“憲法委員會”。我國設立憲法委員會(國外有的設憲法法院)目的是加強憲法的實施與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憲法委員會作為專門性合憲審查結構,具體職權是研議違憲爭議,草擬處理意見,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按照法定程序及時糾正違憲行為,解釋憲法規范的含義。
二、明確憲法修改的重大意義
所謂“意義”,是對自然或社會事物的認識,是人類以符號形式傳遞和交流的精神內容,包括意向、意思、意圖、知識價值、作用、觀念等。本次修憲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充分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
憲法不是一成不變的,需要根據形勢發展需要不斷進行修改完善。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做出新規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只有國家根本大法的與時俱進,才有各項事業發展的基業長青。這是憲法發展的基本規律,也是實踐發展的必然要求。2018年修憲,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載入國家根本法,把黨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上升為憲法規定。這是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體現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必將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與時俱進,不斷完善,是我國憲法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和基本規律。從1982年12月4日到2018年3月11日,現行憲法先后作了5次修改,有力推動和保障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有力推動和加強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
按照黨中央“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目標、總任務、總體布局、戰略布局鼓舞人心,未來中國的發展方向、發展方式、發展動力、戰略步驟、政治保證等清晰鮮明。以2018年修憲為起點,更好發揮憲法的規范、引領、推動、保障作用,我們必將進一步堅定“四個自信”,團結凝聚最廣大人民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
(二)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有機統一,互不矛盾。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捍衛憲法和法律尊嚴,同時,憲法也要為堅持黨的領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人民群眾是國家的主人,通過選舉代表組成人大機關,產生“一府一委兩院”,管理國家各項事務。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就是支持和保證人民實現當家作主。無論嚴格依法按程序辦事、充分體現人民意志的憲法修改過程,還是黨的領導、人大、統一戰線、地方立法、監察等憲法修正案制度設計,都充分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這一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為黨和國家興旺發達、長治久安提供了更加堅實的群眾基礎。
實行社會主義法治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2018年修憲,貫徹科學民主、依法立法的要求,注重從政治上、大局上、戰略上觀察處理問題,在總體保持我國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推動了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促進全面依法治國邁出堅實步伐。
(三)指導思想入憲的意義重大
黨的指導思想是時代精華,國家的靈活。統全局、管根本、利長遠。是國家昌盛、民族進步、人民幸福的強大精神動力。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入憲,意義重大。是時代大勢所趨、事業發展所需、黨心民心所向,是馬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是黨和人民實踐經驗和集體智慧的結晶,是全黨全國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斗的行動指南。把黨的指導思想上升為國家的指導思想,是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迫切要求,也是我國憲法完善發展的內在要求。必將充分發揮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對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指導作用,確保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必將進一步明確了新時代國家發展的根本任務,奮斗目標、戰略步驟,有利于更好地團結激勵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而努力奮斗。必將進一步明確黨對一切工作領導的最高政治原則,有利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執政基礎,為國家發展和民族振興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
三、 確保憲法正確實施的具體路徑
(一) 把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新水平
習總書記強調指出,“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憲法實施具有廣泛性和綜合性、最高性和原則性;實施過程的直接性和實施方式的間接性。必須強化憲法的執行和遵守,使全體人民都運用法治思維,恪守憲法原則,履行憲法使命,成為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并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修改憲法,正是為了更好實施憲法,更好發揮憲法的國家根本法作用。2018年修憲,反映了新時代的新要求,對黨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進行了及時確認,集中體現了黨和人民意志。學習憲法、尊崇憲法,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才能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我們要把實施憲法擺在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為保證憲法實施提供強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以憲法修改為契機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憲法的根基在于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憲法的偉力在于人民群眾真誠的信仰。憲法只有深入人心,憲法實施才能真正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普及憲法知識,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營造良好氛圍。此次憲法修改,對于增強“四個意識”,自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在全黨的核心地位,自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至關重要、影響深遠。全社會要廣泛開展學習、尊崇憲法的宣傳教育,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大家憲法意識,使遵守憲法成為全體人民的自覺行動,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強大推動力。
(二)形成高效的憲法實施體系
高效的憲法實施體系能夠有效確保紙上的法律成為實踐中的行為,促使立法目的如期實現。涉及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各個環節,關聯依法治國、依法執政和依法行政各個層面。應當具備如下要素:憲法權威的神圣性、法律體系的嚴謹性、執行程序的法定性、違法后果的必定性、執行過程的透明性、救濟渠道的暢通性、監督機制的有效性、法治隊伍的可靠性和普法教育的全面性。
1、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內容。實施法治不在于制定多少法律,而在于制定出來的法律在多大程度上付諸實施。再好的法律,如果不施行,也只是一紙空文、一堆廢紙。
2、這需要全體公民和組織努力形成合力。人民群眾是法治實施的主體和力量源泉,必須堅持法治實施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3、必須深化執法司法體制改革。一要牢固樹立高效與公正相統一的法治實施理念。高效必須以公正為前提、為基礎,沒有公正就不能有高效,錯誤裁判和執行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會更大。公正必須以高效為支撐,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同樣影響法治實施的權威和公信。二要健全嚴格執法公正司法的制度機制;三要完善司法解釋制度和案例指導制度;四要建立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制度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度,將“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這一要求落實到執法辦案的具體工作之中。
4、必須堅持以公開透明為特色,以信息化為支撐。我們建立的法治實施體系,必須以快速發展的網絡信息技術為支撐、為平臺。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法治實施機制,大力推進行政執法公開、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獄務公開和其他法治實施活動的公開,依法及時公開法治實施的依據、程序、流程、結果和理由。要以信息化為依托,向信息化要效率。各類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方便群眾公開查詢。
(三)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
提倡“五愛”公德,主要考慮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當代中國精神的集中體現,凝結著全體人民共同的價值追求,這有利于在全社會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鞏固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礎。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民法總則,載入憲法,融入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全過程,融入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個環節。增強法治的道德底蘊,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強化道德對法治建設的促進作用,構筑依法治國的道德基礎。 增強立法的道德底蘊,增強執法的道德底蘊;增強守法的道德底蘊。江澤民講過:“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就象車之兩輪,鳥之雙翼”,習總書記說過:“法安天下,德潤人心”。
(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憲法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在法治的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要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國家治理體系, 就是指一個國家治國理政的制度綜合;國家治理能力是指制度體系的執行能力, 二者相輔相成, 不可分割。而光有制度體系, 沒有這種能力的, 國家不可能實現現代化。一要實現立法與改革相互促進,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深刻變革;二是憲法與黨章有效銜接,筑牢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法治基石;三是實施與監督同步強化,為國家治理現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總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進入新時代。在新時代,我們既要“法治中國”的奮斗目標,又要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不斷取得新的偉大勝利,就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加強憲法實施、維護憲法權威。(全文5845字)
作者單位:福建漳州市委黨校副主任、法學副教授。
201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