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雷 ]——(2019-3-4) / 已閱5510次
消失的卵巢
胡雷 江蘇高瞻律師事務所 lawyerhulei@163.com
摘要:醫療糾紛涉及醫學領域的專業知識,而多數法官并非醫學專業或是醫生出身。這就使得法院在審理醫療糾紛案件的過程中都會要求當事人去做鑒定,然后基本徑直依據鑒定判案。醫學的專業性在于還原案件事實。如果一個醫療糾紛案件,基本事實和治療方法無爭議,不用借助鑒定(重復)即可定案的話可以考慮不再鑒定。
關鍵詞:鑒定;卵巢缺如;核磁共振;彩超
一、 案情簡介
張女士因陰道流于2018年5月22日入住南京某醫院, 5月30日在全麻下擬行“腹腔鏡下子宮肌瘤剔除術+右側卵巢囊腫剝除術”, 6月5日出院。張女士入院前的B超,入院體檢時的B超、盆腔MRI均提示“左側卵巢形態正常”。術后左側卵巢部位異常疼痛且雌激素明顯下降。術后多次查B超均未見左側卵巢顯示。王女士認為自己左側卵巢系院方在手術中誤切遂將院方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訴前經南京醫學院會鑒定,院方行為和卵巢缺如沒有因果關系。第一次開庭時,法院建議雙方重新鑒定。筆者為張女士的代理人。
二、 本案可以考慮不重新鑒定
(一) 本案中的檢查結果和治療方法均無爭議
張女士和院方對于本案的術前后B超等各項檢查的結果、手術治療方案均無異議。不同的地方在于對檢查結果的認知具有不同的意見,但這也是建立在對檢查結果認可的基礎之上的意見。
(二) 本案的爭議交點為事實爭議并非醫學知識爭議
本案的爭議交點為院方是否存在誤切的行為,這只能依據現有證據進行推斷。鑒定依然是根據現有事實進行推斷,而不是針對治療方法是否適當進行。針對該爭議交點雙方意見如下:
1、 院方(南京醫學會鑒定)觀點
B超檢查、核磁共振檢查均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其結果只能作為參考。唯由手術探查資料的準確性較高,應當依據手術探查資料即張女士腹腔打開時就不見左側卵巢的照片作為定案依據;
院方認為如是其誤切,現在不足半年肯定會有切除的痕跡。可以通過打開腹腔鏡探查左側卵巢是否有誤切的痕跡來證明院方是否過錯,但此種做法不人道。
2、 我方觀點
(1)依據術前、書中、術后的B超、MRI體檢報告等證據應當認定卵巢系被院方誤切
第一,術前B超、體檢報告,入院體檢的B超顯示左側卵巢存在,術后B超檢查未見左側卵巢明顯組織,可以認定左側卵巢缺如是在手術總中發生。
第二,張女士術前雌激素正常,術后后因雌激素下降而打黃體酮可證明系左側卵巢誤切造成的雌激素下降;
(2)南京市醫學會鑒定報告不能作為本案定案證據
第一,作為鑒定結論核心依據的手術探查影像資料三性存疑,既不能作為鑒定的檢材,也不能作為本案的證據。本案手術探查顯示的左側卵巢缺如的資料僅為院方護士提供的個人手機局部拍照,且拍攝時間為手術尾聲也不符合常理。無法說明照片上的內容就是張女士腹腔打開時的情況。即便該照片真實,該項證據與張女士術前的超聲檢查報告單相矛盾,亦無法排除B超檢查的真實性,院方仍需繼續舉證其主張;
第二,鑒定結論否定B超檢查在卵巢檢查領域的準確性錯誤。B超檢查在婦科檢查領域準確性較高,只是其動態的結果無法向MRI片那樣呈現出來。退一步將,即便B超檢查存在局限。那么該局限性僅僅存在于術前,因院方手術行為而滅失未免過于巧合,無法作出合理解釋;
(3)應當基于院并未提供手術部位全程影響資料推定其具有過錯
院方有義務保留手術全程視頻資料,尤其是手術的部位部分。院方沒有提供該證據,致使本案體鐵證滅失應當承擔該證據滅失的不利責任,即結合其他證據推定院方過錯;
(4)院方存在修改出院記錄、手術記錄的情形,應當推定其具有過錯;
(5)如采納院方觀點將致使所有卵巢被誤切的情況均無法證明
諸如院方所述,任何檢查均是輔證,均有誤差。本案情況也系院方主治醫生從業三十余年第一次遇見。認可院方的觀點將帶來災難性的后果,即所有被院方在手術中誤切卵巢的情況,院方在沒有提供手術部分全程視頻資料的情況下,均可以因術前檢查存在合理誤差將逃脫責任。
(6)本案鑒定費應當由院方承擔
無論本案最終結果如何,均是院方的不當行為所致。基于本案院方也是三十年一見的特別情況,故無論是誤切還是院方檢查錯誤,均是院方的不當行為。故鑒定費用應當由院方承擔。
(三) 本案具有生效判例參考
為證明我方主張,筆者向法庭和對方提供了和本案案情相同的生效判例,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04民再29號民事判決書、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銀民終字第1918號民事判決書。
1、 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04民再29號民事判決書中的裁判觀點為
該案術前檢測右側卵巢形態正常,手術記錄顯示右側卵巢缺如。該案的鑒定結論、一、二、再審法院均認定醫療行為與卵巢缺如存在因果關系。”本院認為部分如下:
第一, “經本院再審查明,對于在手術過程中已見蔣某右側卵巢缺如的情況,僅有手術記錄可以證明,而該項證據與蔣某在術前的超聲檢查報告單相矛盾,不予確認。”
第二,故原判認定醫院手術中發現蔣某右側卵巢缺如無充分證據證明,不予確認。再審申請人蔣某提出此項再審理由成立,本院予以認可。
第三,一側卵巢的缺失會導致雌激素的下降。具體到本案中,原告術前雌激素正常,術后下降并打黃體酮,可以證明原告雌激素下降系被告誤切左側卵巢所致。
2、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銀民終字第1918號民事判決書
該案情況為,術前檢查患側右側卵巢描述不完全一致,手術記錄顯示未見卵巢明確組織,院方存在修改病例行為,該案鑒定結論為不能明確醫療行為與患者右側卵巢缺如的因果關系,該案一、二審判決均認定院方的醫療行為和患者右側卵巢的缺失具有因果關系。根據舉輕以明重的原則,在術前超聲檢查不一致的情況下,能夠認定因果關系。那么本案術前超聲檢查均一致的情況下,更能認定因果關系。具體內容不在展開。
三、 法院可以依據現有證據進行判案
第一次開庭,雙方均提交了證據,也進行了充分的質證。綜合全案證據分析, 加之有生效判例參考,法院判案的依據還是比較充分的。而且本案無論作出何種結果的鑒定,均是有理由的。在此種情況下,鑒定機構在其自由裁裁量權內做出有利于院方的鑒定結論亦在情理之中。法院的此種審判策略在本案是不利于患方的。
四、庭后雙方溝通情況
我方制定的訴訟策略是按照已孕婦女一側卵巢缺失構成八級傷殘的標準主張賠償,按照南京本地標準賠償總額約為30萬元。本案院方只要拿出10萬員賠償我方就同意調解,此種要求合乎情理,一點不過分。但院方最高只愿意拿出兩萬。
張女士承擔了巨大的思想壓力,術前所有檢查均是正常,術后檢查一側卵巢缺如。這是任何一個女性都接受不了的事實。庭后張女士找院方溝通時稱,如果院方不拿出9萬(包含退還2萬多元的醫藥費)。張女士也豁出去了,天天拿著大喇叭去南京各大公園廣播該事項,要把院方名聲搞臭。張女士該行為雖有過激,但并非醫鬧。
綜上,張女士的訴請及要求合乎情理,應當得到法院支持。即便按照院方的觀點,院方主治醫也稱本案情況是其生從醫三十多年來第一次遇到的情況。極為罕見!筆者認為,假設本案院方觀點正確,綜合全案證據分析依舊應當支持張女士訴請。現張女士僅主張調解支付9萬元賠償款的要求不過分。本案目前仍在審理過程之中,調解工作也一直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