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盧慶波律師 ]——(2019-3-19) / 已閱5084次
如何用虛擬股權激勵你的業務部經理
-----探討中小企業留住核心人才之策略
廣信君達律莞家團隊法律顧問事務部服務眾多的法律顧問單位,團隊主管是商事仲裁員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參與審理商事和勞動爭議案件,掌握最新的司法實踐動態,第一時間為您與您的公司和機構提供最新法律風險信息和應對策略。想了解更多信息請關注公眾號:波士法律參考或廣信君達律莞家團隊。
公司用工風險與應對策略專題系列
作者:盧慶波高級合伙人律師/商事仲裁員/勞動人事仲裁員
單位: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東莞辦公室)
原創文章,歡迎轉載。轉載時請原文整體(一字不漏)轉發,否則視作侵權。侵權必究!謝謝諒解!
關鍵詞:虛擬股權 實有股權 核心人才 競業限制 分紅
一、虛擬股權與實有股權之比較及其優勢。
虛擬股權是指公司授予激勵對象一種虛擬的股票 ,“虛擬股權”中的“虛擬”二字,主要是相對于實有股權而言的。
被激勵對象的好處:享受到分紅收益權,即按照持有虛擬股權的數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稅后利潤分配的權利。
與實有股權的區別在于:被激勵對象不能享受普通股股東的權益(如表決權、分配權等)。但這對中小企業而言正是優勢,因為企業老板不必擔心被激勵對象持有實股的表決權而過于強勢,引致財產外流,且股權爭端。
二、以某企業業務部經理為例,探討虛擬股權之應用方法。
(一)企業主選擇激勵對象之理由:業務部經理在公司已服務了5年以上,信得過,且業務能力強,現在每年有按業務部利潤的10%提取獎勵給他。不過我覺得這還不夠,希望給他一些股份,大約10%。由其出資10萬元。
(二)企業主之擔心:第一,如果該經理離職時,股份如何處理?第二,如果該經理私自經營同類業務如何處理?第三,以什么價格回購虛擬股權?
(三)律師之建議:
1、關于虛擬股權退出之機制。律師建議設置如下: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業務經理)應全部退出業務部的虛擬股股權,由甲方(公司)回購:
(1)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系的;
(2)乙方因生病或其他原因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死亡的;
(4)乙方泄露公司秘密的;
(5)乙方違反競業協議的;
(6)甲方認為乙方不適宜擔任業務部經理的其他情形。
總的指導思想是以甲方為主導,進退自如。有人覺得這是否有違勞動法的規定?律師個人認為,虛擬股權不適用勞動法,而應適用公司法或民法或合同法。
2、以什么價格回購虛擬股權?律師建議設置如下:
(1)盈利的,則甲方以人民幣壹拾萬元(100000元)價格回購乙方全部虛擬股權;
(2)如虧損的,則甲、乙雙方按所占虛擬股權比例分擔虧損;乙方應承擔虧損額小于人民幣壹拾萬元(100000元)的,甲方以人民幣壹拾萬元(100000元)減去乙方應承擔虧損額所得余額作為回購價格回購乙方全部虛擬股權;乙方應承擔虧損額大于人民幣壹拾萬元(100000元)的,乙方的全部虛擬股權價值為0,甲方無須支付回購價格,乙方的全部虛擬股權歸甲方所有。
3、如果該經理私自經營同類業務如何處理?
(1)虛擬股權退出是必須的,之前的退出機制已有約定。
(2)公司需簽訂好保密與競業限制協議,約束該經理競業行為,且約定一旦違反,就要支付高額的違約金。
(3)建議將應支付經理的業務提成提取一部分作為競業限制補償金。為什么這樣做?公司支付員工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越高,員工承擔的違約金會更高!反倒可以讓員工因害怕承擔高額違約金,而斷絕任何違約的想法,更加全心全意為公司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