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旭東 ]——(2022-10-11) / 已閱10774次
附注:
【注1:2005/7總613期《上海律師》朱旭東:《信托和信托法律關系》】
【注2: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釋義》緒論:信托關系規范化及其現實意義】
【注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釋義》釋義:第四章信托當事人第三節受益人】
【注4: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釋義》】
【注5:朱旭東:《物權法中應確立物權合同制度》】
【注6:王涌《論信托法與物權法的關系-信托法在民法體系中的問題》】
【注7: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釋義》】
【注8:《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釋義》第二部分第一章總則第二條】
【注9:《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釋義》緒論信托關系規范化及其現實意義】
【注10: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83號《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第四條】
【注11:《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第七條、第四十一條規定】
【注12: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監發〔2012〕92號《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管理暫行規定》第四條規定】
【注13: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8年第6號《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五條】
【注14:《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五條】
【注15: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第151號令《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第六條】
【注16:趙廉慧:《信托法是調整資管業務的基本法》】
【注17:趙廉慧:《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理財業務的民事法律基礎是信托法》】
【注18:王涌:《讓資產管理行業回歸大信托的格局》】
【注19:《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釋義》第二部分釋義第四章信托當事人第三節受益人】。
【注20: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釋義》第二部分釋義第三章信托財產】
【注21:《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釋義》第二部分釋義第二章信托的設立】
【注22:《信托公司管理規定》第三條“信托財產不屬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財產,也不屬于信托公司對受益人的負債。信托公司終止時,信托財產不屬于其清算財產。”】
【注23:《信托法》第二十一條】
【注24: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04)滬高民二(商)終字第226號《民事判決書》】。
【注25:《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釋義》第二部分 釋義第一章總則第三條】。
【注26:《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釋義》第二部分釋義第一章總則第十七條】
【注27:《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和規范被執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險產品財產性權益執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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