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19-6-26) / 已閱6515次
未檢工作是指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檢察部按照“捕訴監防”一體化工作模式,依法獨立承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包括偵查監督和審判監督)和開展幫教維權、預防犯罪等工作。近年來,檢察機關以新一輪內設機構改革為契機,增設未成年人檢察部,構建設施專業、環境溫馨的專業辦案場所——未檢工作室。為充實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力量,精心挑選認同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理念,富有愛心、耐心和責任心,具備過硬辦案能力以及幫教救助、協調溝通、研究創新能力的檢察官從事未檢工作。未成年人檢察部組建以來,認真貫徹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堅持“教育為主,懲防并舉”辦案原則,貫徹“雙向保護”司法理念,依法履行捕、訴、監、防職能,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力度,辦理案件專門化與幫教預防社會化緊密銜接,形成司法保護與行政保護、社會保護、家庭保護的強大合力,全力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推動了社會治理創新,提升了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專業化、社會化建設水平。
一、未檢工作成果概述
成果一:發揮未檢工作職能,雙向司法保護成果得到彰顯
檢察機關新一輪內設機構改革以來,基層檢察院認真貫徹“雙向保護”司法理念,增設未成年人檢察部,建立未檢工作室,充實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力量,構建了適合未成年人特色的工作模式。在加強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和保護的同時,重視未成年被害人的保護和救濟,加強與公安、審判機關溝通配合,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各類犯罪,有效降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發生。落實對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堅持“少捕、慎訴、少監禁”原則,做到寬容不縱容、嚴管又厚愛,對于實施嚴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嚴懲,保持必要的司法警示。按照刑訴法和刑事訴訟規則的規定,實施法定代理人到場制度,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時,通知法定代理人或社區、學校負責人到場,打消恐懼心理,促其悔罪認罪,重拾生活信心。依法監督辦案機關司法行為,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建立未成年犯罪案件“分案起訴”辦案制度,對成年被告人與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分別起訴”、“分別審理”、“分別宣判”辦案模式。設立未成年人專門法庭,強化幫教感化,促使被告人當庭認罪服法,認罪認罰,主動接受教育改造,法庭給予從輕處罰。幫助涉罪未成年人修復社會和家庭關系,實現無痕回歸社會生活。對輕型犯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訴決定后,建立幫教檔案,定期回訪考察,落實承辦人、未成年人和家人三方互動幫教措施,做好未成年人回訪幫教工作。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從審查逮捕、起訴階段開始,對未成年人犯罪檔案進行封存,減輕未成年人重返校園和社會的心理負擔,最大限度幫助回歸社會,確保正常升學、就業。
成果二:開展未檢業務培訓,未檢工作“專業化”水平顯著提升
大力加強未檢工作檢察官隊伍建設,牢固樹立做好未檢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聚焦實現未檢工作專業化、規范化目標,深入開展未檢工作崗位練兵和業務培訓,熟練掌握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規,優化未檢專業知識結構,提升了檢察官的政治素質、情感溝通能力和檢察業務能力。加強人才庫建設,培養專家型人才,提高了未檢工作的專業化、規范化水平,讓司法辦案公正高效、規范文明。認真研究“捕、訴、監、防”一體化監督制約機制,自覺接受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保障涉案未成年人隱私,促進檢務公開,推動了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平衡發展。
成果三:助力創新社會治理,常態化社會幫扶體系不斷完善
充分借助社會各界力量,深化社會治理創新,完善家庭、學校與社會教育緊密結合、相互協作的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機制,推進常態化社會幫扶體系建設,形成了全社會關心青少年健康成長、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良好氛圍。加強與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門的配合,形成了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合力,拓展法律服務功能,提高檢察監督水平。嚴格執行“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積極參與“法治進校園”創建平安校園活動,綜合運用法律規范、道德教化、心理疏導手段,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措施,加強以案釋法,確保青少年健康成長。健全未成年被害人關愛救助機制,優化辦案方式方法,推行一站式詢問制度,保護救濟未成年被害人,避免因辦案造成二次傷害。加強檢察官授課技巧培訓,打造過硬師資隊伍,選派優秀檢察官擔任法制副校長,開展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宣傳,為未成年學生的身心健康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未檢工作對策探析
對策一:樹立雙向保護司法理念,做優做實未檢工作
一要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能,樹立“雙向保護”司法理念,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恪守“少捕、慎訴、少監禁”原則,教育保護涉罪未成年人,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各類犯罪,減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發生。二要堅持司法辦案第一要務,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嚴格執行刑訴法和刑事訴訟規則的規定,敢于監督、善于監督、依法監督,依法懲處嚴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被告人,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統一,維護司法警示的權威性。三要做優刑事檢察,強化刑事執行法律監督工作,督促監獄等部門加強對罪犯的思想教育,改造罪犯的同時教育罪犯,降低再犯罪率。四要設立未成年人專門法庭,采取“分別起訴”、“分別審理”、“分別宣判”審理模式,落實 “分案起訴”辦案制度,保護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權益,促其悔罪認罪,重拾生活信心,修復與社會和家庭的關系,實現無痕回歸社會和家庭。五要建立幫教檔案,落實案件承辦人、未成年人和家人三方互動幫教措施,做好回訪幫教工作。六要落實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嚴格封存未成年人犯罪檔案,減輕未成年人重返校園和社會的心理負擔,助其早日回歸社會,正常升學、就業。
對策二:加強未檢業務培訓,提升未檢工作專業化水平
一要加強未檢檢察官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增強做好未檢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自覺接受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動四大檢察工作均衡發展。二要圍繞實現未檢工作專業化和規范化目標,加強人才庫建設,優化未檢專業知識結構,加大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專業化培訓力度,熟練掌握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規,培育專業精神、提升專業能力,培養專家型人才,用專業化建設成果促進檢察工作提質增效。三要加強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專門機構建設,完善“捕、訴、監、防”一體化監督制約機制,按照《刑事檢察官權力清單》行使權力,把司法責任制落到實處。在辦理涉黑惡勢力案件中,準確把握涉罪未成年人的處理尺度,加強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的未檢工作指導,依法少捕、慎訴、少監禁,保障涉案未成年人隱私,確保公正高效辦案、規范文明司法。
對策三:加大司法保護合力,構建社會化幫教大格局
一要加強常態化社會幫扶體系建設,完善家庭、學校與社會教育緊密結合、相互協作的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機制,采用“權益網+回歸網+防護網”模式, 加強與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門的配合,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合力,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法治教育格局,形成檢察工作新的增長點。二要嚴格執行“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堅持學法、普法、用法制度,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積極參與“法治進校園”活動,深化法制副校長工作,強化校園普法,綜合運用法律規范、道德教化、心理疏導手段,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措施,調動相關職能部門、社會團體、志愿者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幫教工作,形成全社會關心青少年健康成長、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良好氛圍,提升未成年人的憲法意識、國家意識和法治觀念。三要加強未檢機構專門化建設,健全未成年被害人關愛救助機制,優化辦案方式方法,推行一站式詢問制度,避免因辦案對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四要加強檢察官授課技巧培訓,打造過硬師資隊伍,選派優秀檢察官擔任法制副校長,開展“送法進家庭”活動,強化家長監護責任,抓好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宣傳,為未成年學生的身心健康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