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瑜 ]——(2019-10-12) / 已閱4028次
地理標志與地方GDP的沖動
地理標志產品很容易做大生產規模,圍繞該產品上下游衍生出一個龐大的產業鏈,吸引眾多的人口從事與地理標志相關的行業,形成一個地方的主導產業集群。當追求GDP成為地方政府的工作導向,地理標志產品成為地方政府不二選擇,承載著地方GDP增長的夢想。地方政府不惜花巨量資金來“做大做強”地理標志產業。例如2018年江西省省財政安排資金2.55億元,專項支持全省7個稻米區域公用品牌(地理標志)、2個綠色特色品牌建設。
地理標志是一項知識產權,有通行的制度規則,這些規則在中國也以法律、法規等形式確立,必須要遵守。地方政府往往為了追求GDP,而破壞地理標志規則,地方政府破壞地理標志規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擅自擴大產區
地理標志產品的特性取決于一個地方的自然環境和人文因素,自然環境是老天給的,人文因素是祖宗傳下來的,不是每個地方都能得到這份雙重大禮,所以才顯得有價值。
當一個產品獲得了地理標志,產業出現興旺的苗頭,地方政府就要求做大做強這個產業。例如江西上饒市廣豐區的“廣豐馬家柚”,2010年獲得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范圍限定于廣豐區的23個鄉鎮。上饒市政府2017年4月13日發布饒府廳字〔2017〕24號 《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上饒馬家柚”產業發展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確定目標任務:用4至5年時間,到2020年全市馬家柚種植面積達到100萬畝,穩產期年產鮮果100萬噸,總產值超過100億元。根據360百科:廣豐區2012年農作物總播種面積917220畝,不到100萬畝。把廣豐區所有種農作物的地拿來種馬家柚都達不到目標。
從指導意見來看,這100萬畝不是廣豐區一個區縣的種植面積。指導意見要求:“以廣豐區、上饒縣和萬年縣三個省屬柑桔類重點項目縣為依托,以東部信江河谷沿線的玉山、橫峰、弋陽等和鄱陽、余干大縣為重點,輻射適宜種植馬家柚的各個區域,做到宜種則種。”上饒市管轄11個區縣,指導意見直接提到的區縣就有8個,而從文字字面上來看,可以認為種植推廣到了全上饒市。
地方政府以行政手段擅自擴大地理標志產品的種植范圍,這是公然破壞地理標志制度。不是保護范圍出產的產品不允許使用該地理標志,但是在市場銷售上卻沒有做到受保護的產區和非受保護產區的產品以不同的價格區別銷售,這樣,消費者支付同樣的價格,購買來自非受保護區域的地理標志產品,這對消費者構成了欺詐。
地理標志產區的保護決定了產品的稀缺性,有特色而稀缺的產品在市場上一般都具有價格優勢。據歐盟專家介紹,在歐盟,農產品獲得地理標志后,其市場價格可以提升3倍左右。盲目將產區擴大到非受保護的產區,非受保護的產區沒有自然環境和人文因素的優勢,使產品失去特色性,產能的擴大使產品不再有稀缺性,地理標志產品失去了價值。產區的生產者不能從地理標志中獲得溢價,盲目擴大產能,也損害了產區種植戶及相關生產單位的利益。
2、“做大”產能
地理標志產品成為地方的主導產業,產值巨大,比如江西省南豐縣的地理標志產品“南豐蜜桔”2018年綜合產值達到120億 ,全縣擁有一批蜜桔精深加工企業,產品也在蜜桔汁、桔酒、桔餅、桔糕等產品的基礎上,向蜜桔果酸、果醋、保健品、香料進一步延伸……一個地理標志產品帶動一個產業集群,這種情況在地理標志產品中并不少見。
山東濟寧市的金鄉縣是著名的大蒜產區,“金鄉大蒜”2001年7月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金鄉大蒜產量占全世界的近10%,大蒜貿易量占全世界的35%,金鄉大蒜年加工出口總量占全國的70%以上,擁有大蒜儲存、加工企業800余家 ,每年大蒜銷售量達到300萬噸 。但是,金鄉本地大蒜產量只有60萬噸,其銷售的大蒜有80%不是金鄉本地產的。金鄉縣成了全國大蒜銷售集散地、加工基地,大蒜被精加工成大蒜粉等產品出口到國際市場,形成了龐大的產業鏈,綜合年產值達到兩三百億。
“五常大米”2007年12月21日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五常市在工商部門注冊的大米生產企業為292家,產能達到400萬噸。據介紹,“五常大米”證明商標使用地域明確劃定為:溪浪河、拉林河流域至紅旗鄉西城子村以東,葦沙河以西,磨盤山以北,碩大戶山以南,這個范圍覆蓋了五常市150萬畝大米產區 。
五常大米產區只有150萬畝,但是產能達到400萬噸,折合每畝2.6噸的產能,顯然是不對的。按照南方水稻產量推算,每畝產量能達到1200斤稻谷,出米率50-60%之間,一畝地產米大約600-700斤。即0.30-0.35噸,150萬畝大約產量40-50萬噸左右,五常大米的產能超出實際產量的8倍。而網路上的數據顯示,五常大米年銷售量達到1000多萬噸,而“五常大米”的產量是40萬噸, ,如果該數據真實,那么消費者購買到正宗五常大米的概率為4%。
大量非產地的“五常大米”流入市場,這是對消費者的欺詐。另外,大量非產地產的稻谷流入五常市,外地的稻谷價格低于本地,造成本地所產的稻谷反而沒有加工廠收購,影響本地種植戶的利益,必然激發本地種植戶的不滿,引起群體事件。大量非五常產區所產的大米充斥市場也對“五常大米”的品牌形象造成沖擊,擾亂了市場。
知名的地理標志產品,銷售量大于實際產能,主要是非產區的產品流入產地,以產地的名義對外銷售,給產地地方政府帶來GDP大幅提升。有的地方政府為了追求GDP的增長,往往采取默許、縱容甚至是有意為之。
綜述
地理標志制度引進中國時間不長,地理標志產業還處于初級階段,在發展探索過程中,存在一些不規范的現象,上面三個地理標志產品案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第一個案例中,江西上饒市政府公然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將地理標志產區擴大到非產區之外,這種行為破壞了地理標志制度,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現實中,因為盲目擴大產能造成產品滯銷,損害生產者利益的案例并不少見。因此,政府擅自將產區擴大到非產區的做法必須嚴令禁止。
將產地以外的產品運到產地,以地理標志產品的名義銷售,這種情況比較嚴重,“洗澡蟹”,“洗澡米”常見于各種報道。這種行為表面上可以為地方政府帶來GDP,卻對本地的生產者造成傷害,本地生產者不能從地理標志中獲得應有的溢價。這種行為違背了誠信原則,當市場上假冒橫行,對地理標志這個金字招牌必然造成毀損,最終毀壞了地理標志產業,這種行為必須進行嚴厲的整治。從媒體報道中,可以看到五常市在大力整治“五常大米”的假冒行為。
金鄉縣從一個大蒜的產地,變身為大蒜的集散地,將全國70%的大蒜在本地集散。大蒜80%來自地理標志保護范圍之外,也就是80%的產品不是地理標志產品。金鄉大蒜的加工業發達,一些大蒜被加工成工業產品。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金鄉大蒜”只在第31類注冊,沒有在加工的產品上注冊,加工后的大蒜產品不再是地理標志產品,其對地理標志制度沒有破壞,也不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該模式由一個地理標志產品帶動了一個產業集群,為解決地理標志保護與地方政府GDP沖突的矛盾提供了一個思路。
地理標志產業如果破壞了制度,損害消費者的利益,長遠來看,必將損害地理標志產業,最終與地方政府GDP增長事與愿違。地理標志產業是一個新的增長點,其發展之路還有些漫漫,我們地理標志從業者愿和政府一起努力。
作者:王瑜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