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20-5-12) / 已閱8803次
2019年以來,基層檢察院圍繞“落實、穩進、提升”的工作總基調,踐行“務實、擔當、創新、發展”工作要求,深入貫徹落實上級檢察院決策部署,突出優勢,補強短板,對檢察機關內設機構進行系統性、整體性、重塑性改革,著力構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并行的法律監督格局,為新時代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了堅強的檢察保障。
一、基本情況
(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刑事檢察取得新業績
依法履行刑事檢察職能,助力打好三大攻堅戰,突出打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嚴懲盜伐濫伐林木、非法占用農用地等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發揮批捕起訴職能,批捕起訴各類犯罪嫌疑人,從快批捕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優化法治營商環境,依法對數起涉民營企業案件不訴、監督撤案?人。受理監委移送職務犯罪案件。辦理經濟類犯罪。堅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訴可不訴的不訴、疑罪從無”的全新檢察理念,不批捕?件,不起訴?件。強化“兩項監督”和審判、執行監督,監督立案?件,撤案?件,糾正漏訴?件,追加犯罪事實?起。提請抗訴?件,書面糾正偵查活動違法?件次。糾正漏管案件?件、脫管?件。建議變更強制措施?人。深入落實“一號檢察建議”,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辦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
(二)打造“民生檢察”品牌,民事檢察取得新成果
全面履行民事檢察職能,突出民生檢察監督重點,加強對生效裁判監督、執行監督、審判人員違法行為監督工作。實施“刑民一體化”辦案模式,實現線索共享,妥善運用調查核實權,開展虛假訴訟監督,嚴厲打擊虛假訴訟行為。強化司法為民意識,將民生領域民事訴訟監督作為重點,認真開展解決農民工討薪專項活動,幫助農民工依法維權成功討薪。共辦理民事監督案件?件,其中生效裁判監督案件?件;審判程序違法行為監督?件,執行程序違法行為監督?件;虛假訴訟監督案件?件。
(三)堅持雙贏多贏共贏理念,行政檢察取得新突破
認真履行行政檢察職能,開展行政違法行為監督,重點監督食品藥品安全領域和環境資源領域的行政不作為、亂作為。針對診所和藥房違規進購藥品問題,向藥監部門發出檢察建議?件;針對盜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監管不力的問題,向責任部門發出檢察建議?件。積極開展非訴執行監督專項活動。對國土部門移送申請強制執行的?件非法占地行政處罰案未予受理情形依法啟動監督,法院全部采納,有效推動了非法占地違法行為的治理,維護了行政執法活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共辦理行政違法行為監督案件?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件;辦理行政非訴執行案件?件,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件。
(四)踐行公共利益代表職責,公益訴訟取得新進展
忠誠履行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開展公益訴訟回頭看活動。對辦理的破壞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開展“回頭看”專項活動,督促拆除違章建筑,退還土地,復綠復墾林地耕地。加強重點領域案件辦理,深化“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專項監督,啟動行政公益訴訟監督程序,向網絡餐飲監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推動服務平臺整治,確保網絡外賣食品安全。開展公益訴訟“等外”案件探索,積極辦理民事公益訴訟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成功辦理非法采礦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案,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對生態環境進行替代性修復,起到良好警示作用。參與疫情防控工作,探索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對出售野生動物制品問題,向監管部門提出訴前檢察建議,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共辦理行政公益訴訟案件?件,提出訴前檢察建議?件。
二、面臨的困難及挑戰
(一)捕訴合一打破原有的刑事檢察監督格局,強化兩項監督,全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刑事檢察人員素質要求極高,做優刑事檢察面臨提升量刑建議精準性和采納率的挑戰。
(二)民商事案件多發,群眾關注度高,做強民事檢察面臨學習掌握《民法典》,準確適用民事訴訟程序規范,有效化解調查取證難的挑戰。
(三)行政法律法規數量龐大、內容繁雜,內設檢察機構民行合一,力量薄弱;采取“裁執分離”使非訴執行案件數量大幅減少,做實行政檢察面臨強弱項補短板,監督政府依法行政,確保具體行政行為合法、合理的挑戰。
(四)行政公益訴訟“等外”起訴案件立法尚不完備,缺乏指導性案例辦案指引,做實公益訴訟檢察面臨“等外”案件難辦,無先例可循的挑戰。
三、幾點建議
(一)樹牢“四大檢察”新理念,打造新時代高素質的檢察官隊伍
樹立“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新理念,把握“強化監督、維護公益、創新發展”總基調,堅持以執法辦案為中心,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的原則,強弱項補短板,優化檢察資源配置,做優刑事檢察,維護司法公正;做強民事檢察,保障民事權益;做實行政檢察,促進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訴訟,強化公益保護,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司法需求,構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并行的法律監督新格局。以開展“基層建設年”活動為契機,全力做好檢察官業績考評試點工作,開展“全覆蓋培訓、全崗位練兵”活動,打造“四個鐵一般”的檢察隊伍,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積極服務保障常態化疫情防控、脫貧攻堅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推動“四大檢察”工作全面協調均衡發展,為全市振興發展貢獻檢察力量。
(二)做優刑事檢察,維護社會平安穩定
樹立刑事檢察“少捕慎訴”理念,建立公安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派駐檢察室,構建檢察與公安相互監督、優勢互補、良性互動的監督新格局。強化兩項監督,落實捕訴一體辦案要求,糾正錯拘錯捕、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降格處理以罰代刑;糾正刑訊逼供、非法取證、漏捕漏訴、濫用強制措施等偵查違法行為。強化審判監督,全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高量刑建議采納率和精準性。強化刑事執行檢察,加強對監管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強化社區矯正檢察,糾正脫管、漏管。落實“一號檢察建議”,建立特殊人群和特殊案件辦理機制,實施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為罪錯未成年回歸社會提供幫助。完善快速辦理輕微刑事案件推進刑事和解機制,嚴格審查執行、變更、撤銷刑事強制措施行為,監督和糾正行政執法主體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現象發生。發揮《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導作用,依法追究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維護社會平安穩定。
(三)做強民事檢察,提升民事檢察監督質效
樹立民事檢察“精準監督”理念,堅持“依法監督、居中監督,抗訴、息訴并重”原則,掌握適用即將頒布的《民法典》,借鑒民事檢察指導性案例,強化對審判活動、生效裁判和調解書的監督,依法打擊虛假訴訟、惡意訴訟,提高再審檢察建議采納率和檢察監督精準度。發揮刑民一體化協助辦案模式,以刑事打擊提升監督質效。強化民事執行活動監督,助力破解“執行難”。探索實施正卷、副卷一并調閱制度。會用、善用“檢答網”。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12309檢察服務中心功能,平等保護民事主體權益,創造公平、透明、安全、法治的營商環境,以良好質效提升檢察公信力。
(四)做實行政檢察,形成檢察工作新的增長點
樹立行政檢察“一手托兩家”工作理念,完善違法行政行為監督工作機制,構建和解、調解、仲裁、公證、行政裁決、行政復議和訴訟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體系。運用“源頭治理、多元化解、共治共贏”的行政爭議化解新模式,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監督,落實行政案件公開聽證制度,形成化解行政爭議合力,減少行政爭議發生。加強應訴能力建設,深研善用指導性案例,綜合運用抗訴、再審檢察建議及訴前檢察建議等監督方式,開展裁判結果監督、審判違法行為監督和行政執行監督,以精準化辦案促進依法行政。積極參與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監督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形成檢察工作新的增長點。
(五)做好公益訴訟檢察,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樹立公益訴訟檢察三大理念,完善以民行檢察部門為主導、相關部門配合的信息共享、線索移送、證據收集聯動協作機制,補強公益保護領域治理短板,鞏固公益訴訟檢察共建共治共享公益保護成果。圍繞“4+1”傳統領域,開展公益保護專項監督活動,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用好用足檢察建議,探索辦理生態環境、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等外”公益訴訟案件,依法辦理民事公益訴訟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建立法紀銜接機制、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協調溝通機制,形成公益訴訟工作合力,打造各有側重、齊抓共管的執法辦案格局,實現行政與司法共建共治共享保護成果的目標。認真貫徹全國人大《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充分運用公益訴訟職能開展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探索野生動物保護檢察公益訴訟,從源頭控制重大公共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要廣泛宣傳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發揮典型案例示范引導作用,監督行政主體依法行政、擔當作為,全面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為加快新時代振興發展貢獻檢察力量。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