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20-10-12) / 已閱3529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條明確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民法典》規定的誠信原則是指所有民事主體在從事生何民事活動,包括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承民事責任時,都應該秉持誠實、善意,不詐不欺,言行一致,信守諾言。誠實原則與公平原則一樣,既是法律原則,又是道德規范。誠實守信是市場活動的基本準則,是保障市場交易秩序的法律原則,是民法典最重要的基本原則。
學習宣傳適用《民法典》,必須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遵守《民法典》六大原則:(1、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3、公平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4、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5、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6、綠色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
筆者結合工作實際,對構建新時代社會誠信體系的方法路徑進行探究,提出觀點如下,供同仁們商榷與指正。
路徑一:弘揚傳統文化,深化法治宣傳,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
誠信是現代法治社會公認的道德要求和法律規范,是歷經千年中華文明傳承的精神基因和文化精髓,是中華民族獨特的精神符號,是大陸法系和普通法系共同遵循的價值追求,是我國《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和倡導性條款,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內容。構筑誠信社會必須堅持“四個自信”,以文化自信為根基,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穩定器,堅持古為今用,洋為中用,立足新時代,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全民提供精神指引。一要認真貫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和《關于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的意見》,圍繞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搞好《民法典》及社會誠信宣傳教育,大力開展創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園活動,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為精神追求,外化為自覺行動,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讓誠實守信成為公眾的認同和行為習慣。二要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學習教育格局,將誠信貫穿于國民教育之中,開展公民誠信教育,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使公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引領道德風尚,讓誠實守信成為公民堅守的行事立世美德。三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核心價值觀從國家、社會、個人三個層面提出要求:1、國家層面:富強、民主、文明、和諧;2、社會層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3、個人層面:愛國、敬業、誠信、友善。把國家、社會、公民的價值要求融為一體,繼承了中華傳統文化,吸收了世界文明成果,體現了社會主義本質要求和時代精神,指明了建設什么樣國家、什么樣社會,培養什么樣公民的重大問題。四要培養勇于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強化誠信評價,擴大媒體宣傳,按照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人的講誠信、有自信、尊道德、講奉獻、有才干、求進取標準,運用全國道德模范評選表彰活動、中國好人榜、評選誠信(企業)單位等載體,聚集社會正能量,形成正向褒獎輿論導向,激勵人們崇德向善、見賢思齊,鼓勵全社會積善成德、明德惟馨,形成知榮辱、講正氣、做奉獻、促和諧的良好風尚。四要強化誠信行為褒獎,提升黨員干部誠信意識。黨員領導干部要身體力行,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做到勤學、修德、明辨、篤實,發揮帶頭引領和示范作用,用自身模范行為和高尚的人格感召帶動示范群眾,讓誠實守信成為人們生活的行為準則。
路徑二:堅持依法治國,加強軟法建設,努力構建社會誠信體系
誠實守信是民事立法的壓艙石,是民法典規定的原則性條款,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是落實民法精神,確保公平交易,構建和諧社會的最直接體現。要深入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依照法治原則和法律規定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促進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一要加強誠信法律體系建設。廣泛宣傳、準確適用民法典,把平等、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守信、遵守“契約”精神作為民事立法、公正司法的價值取向,讓人民群眾充分享受立法紅利。二要加強誠信社會體系建設。圍繞誠信體系的總體框架、范圍、評價體系和標準,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社會征信系統,制定納入征信系統的范圍及規則,確定誠信失信懲戒的邊界,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健全聯合懲戒體系,建立失信行為退出機制,建立合理的規則體系、公示社會共同遵守。三要加強社會軟法建設。弘揚傳統文化,傳承華夏文明,樹立文明家風,倡導全社會遵守公共秩序和規則,增強每個公民的認同感和歸屬感。發揮軟法在社會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增強法治社會活力,實現法律法規和社會軟法相互促進、各展其長。四要加強誠信機構協作機制建設。完善司法與行政誠信監督協作聯動機制,構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群團助推、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共治格局,實現共建共治共享的現代社會治理新模式。發揮行政機關的行政監督作用,推動市場主體秉承誠信理念,實現公平安全交易。發揮司法機關的法律監督和審判裁定職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五要加強誠信技術體系建設。完善失信信息管理、發布、共享機制,建立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懲戒和懸賞執行制度,構建網絡查控系統、征信系統、網絡化拍賣系統等誠信系統信息化平臺。通過媒體曝光、限制出行自由等威懾懲戒手段,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社會活動空間,加大失信成本,促其自動履行義務。
路徑三:堅持德治結合,強化聯合懲戒,為建設誠信社會提供法治保障
建設誠信社會必須發揮政治引領、法治保障、德治教化、智治支撐作用,以實現社會治理方式現代化為手段,加大對失信行為懲戒。一要加強司法懲戒。對規避民事執行、抗拒民事執行的失信被執行人執行“黑名單”制度,綜合運用拘傳、罰款、拘留、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境、媒體曝光、征信系統記錄不良信用等強制手段,借助公安技術手段查找失信“老賴”,聯合進行信用懲戒。構成犯罪的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論處,推動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二要加強組織懲戒。健全黨內組織法規制度、領導法規制度、自身建設法規制度、監督保障法規制度四大板塊法規制度體系,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工作運行機制,從組織層面加大失信行為懲戒力度,做到黨紀處分和政務處分、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黨內問責和監察問責有機統一相互銜接,對國企高管、事業單位法人代表、金融機構高管、社會團體負責人限制;對入黨入團限制;對錄用公務人員限制;對參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限制;對參選村(社區)兩委成員限制,倒逼失信人反省悔過,誠實做人,誠信辦事,實現對公職人員全覆蓋的監察工作格局。三要加強行政懲戒。大力宣傳《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等行政法律法規,加強對重大工程、產權交易、政府采購領域的監督,提高廉政建設水平。嚴肅查處濫用職權、違規亂收費、“吃、拿、卡、要”等影響行政效能和損害公民合法權益問題,強化對海關認證,從事藥品、食品行業,從事房地產業、建筑企業資質,獲取政府補貼限制和獲得政策支持等限制,讓失信者付出代價。四要加強社會聯合懲戒。發揮聯合懲戒體系作用,擴大失信信息應用范圍,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對住宿星級酒店、高消費旅游、購買具有現金價值保險、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限制,以懲促信,形成社會合力,培樹誠實守信、見義勇為的良好風尚,為實現新時代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做出積極貢獻。
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