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21-2-5) / 已閱4295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我國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開創了法典編纂的立法先河,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是治理國家的基本遵循和依靠,是全體公民的權利宣言書,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體現,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是中華傳統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立法表達,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堪稱民事法律的鴻篇巨制,開啟了中國之治的新境界。
筆者通過學習《民法典》和“三大”訴訟法,結合法治工作實踐,就司法機關如何貫徹好實施好《民法典》進行了法理思考。觀點如下,供同仁們研討參考。
思考一:加強民法典宣傳,提升全民法律素養
要把學習宣傳貫徹民法典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深刻認識貫徹實施民法典是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必然要求,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益的法治保障。加強民法典宣傳,按照“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要求,深入開展法官、檢察官、行政復議人員、行政政法人員、律師等以案說法,推動民法典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形成熱潮,營造尊重民事裁判、崇尚人人誠信的社會風尚,使民法典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堅持和完善學法、普法、用法制度,全面學習和掌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學深悟透民法典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樹牢誠信理念、規則意識和契約精神,運用法治思維和民法典制度規則從事民事活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保障他人合法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做宣傳民法典的參與者、實施民法典的實踐者、完善民法典的推動者。
思考二:強化民事訴訟監督,維護民法典權威
要把貫徹實施民法典落實到“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實踐中,把監督辦案作為第一要務,強化新時代法律監督職能,堅持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的檢察理念,做優刑事檢察工作,以民法典權利規定為遵循,敢于監督、善于監督,客觀公正地履行刑事檢察職能,尊重保障人權,嚴厲打擊侵犯民事權益的違法犯罪,嚴防刑事執法介入民事經濟糾紛,防止將民事責任變為刑事責任。樹立“雙贏多贏共贏”監督理念,做強民事檢察工作,堅持“依法監督、居中監督,抗訴、息訴并重”原則,強化民事訴訟法律監督,深化精準監督、類案監督,探索實施民事支持起訴制度,依法平等保護各類產權;強化民事執行監督,積極辦理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犯罪案件。依法監督民法典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做實行政檢察工作,推動行政爭議訴前實質性化解,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促進政府依法行政、合理行政。開展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完善“4+1”及“等外”領域公益訴訟制度,做好公益訴訟檢察工作。落實民法典關于未成年人保護的新要求,做好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堅持“三個效果”(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一,深化檢察聽證制度,學好用好最高檢編發的指導性案例、典型案例,用好用足檢察建議,提高檢察建議質量,全力推動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思考三:準確適用民法典,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要把提高司法公信力作為根本尺度、提升審判執行能力作為硬任務、當事人滿意不滿意作為硬標準,將民法典的基本理念、價值追求融入司法辦案各環節,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權利保護理念融入審判執行全過程。加強“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持續推進智慧訴訟服務轉型升級,加快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鞏固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深化跨域立案服務,充分保護訴權,防范“立案難”回潮。加強民事審判,運用司法手段激發市場活力,強化交易安全,鼓勵公平競爭,遏制壟斷行為,化解金融風險,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強化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保護,開通涉企案件立、審、執綠色通道,服務“六穩”“六保”。強化人格權益和身份權益司法保護,捍衛英烈尊嚴榮譽,依法審理涉及社會公德和行為規范的案件,提高審判質效。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妥善審理各類涉農、涉民生案件,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深化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確立以民法典為中心的民事實體法律適用理念,落實案例指導制度,準確適用民法典新的司法解釋,認真執行最高院《關于完善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工作機制的意見》,統一民事法律適用標準,實現“同案同判”“類案同判”。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廣“六六議事堂”調解方式,做好訴前調解,守住司法調解“最后一道防線”。完善執行聯動、威懾機制,健全被執行人財產發現機制,最大限度實現債權人利益,鞏固提升“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落實司法救助制度,對特困群體當事人實施司法救助,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思考四:深研精習民法典,提升為民護民本領
要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作為司法人員的職業追求目標,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把隊伍建設作為根本保障,加強司法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深入開展政法隊伍專項教育整頓,自覺接受人大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嚴格落實防止干擾司法“三個規定”等鐵規禁令,嚴肅查處司法不公、枉法裁判問題,堅決掃除司法領域腐敗現象,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司法隊伍。把提升辦案能力作為重要途徑,樹立法典化思維,開展業務培訓,提升法律思維、訴訟監督、法律適用和裁判說理能力和水平。把科學管理作為基本抓手,規范法官、檢察官業績考評制度,完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落實司法責任制,優化“案——件比”質效評價標準,實施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全面提升案件質量和辦案效率。把智慧法治建設作為重要支撐,深化智慧法院、智慧檢務建設,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互聯網司法新模式,深化司法便民利民,打造陽光司法,促進基層社會治理,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加快推進蛟河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