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滕傳樞 ]——(2021-5-8) / 已閱10393次
論色盲禁駕的立法執法及改革
國浩(海南)律師事務所交通立法課題組
滕傳樞 姜 丹
摘要:我國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關于辯色力的法條
就“無紅綠色盲”五個字,執法中用不合理的檢測手段將數千萬辯色力
異常的公民判為禁駕,在理論上沒有事實和科學依據,存在明顯的立法
歧視,剝奪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在實踐中破壞了生產力發展,阻礙了社
會經濟建設,降低了公民的幸福生活指數。筆者從法理層面提出了改革
這一現狀的若干建議,和將紅綠燈改為紅藍燈的新穎創意。
關鍵詞: 色盲禁駕 法理依據和事實科學依據 現行立法和執法
的缺陷 改革建議和新穎創意
前 言
從十八世紀至今,三百多年來,“色盲”與“駕駛”被地球人定論為兩個水火不容的概念。是“色盲”就不能駕駛機動交通工具(包括摩托車、電車、汽車、火車、輪船、飛機等,本文論述的是色盲與汽車駕駛,其他的問題可能要另當別論),理由就是一句話:“色盲不能識別交通信號,色盲駕駛就是拿別人和自己的生命開玩笑”!于是,“色盲禁駕”成了全世界通行的鐵律。
在當今中國,“男色盲率為4.71±0.074%,女色盲率為0.67±0.036%,色盲基因攜帶者的頻率為8.98%”。① 據此,以總人口14億計,顯性色盲有7532萬人,隱性色盲(即基因攜帶者)有1.2572億人,兩項合計為2億多人。在顯性色盲的人群中,除去老的、小的和不想開車的,假設以一半計,實際上因色盲喪失駕駛權利的公民近四千萬人!
注① (專著):俞自萍、曹愈、曹凱:《色盲檢查圖》,人民衛生出版社2020年7月第五版第13頁。
現實生活中,這數千萬色盲患者,內心除了痛苦、抑郁和自卑之外,更多的是不服和疑惑不解。他們大聲疾呼:“我們是看得清紅綠燈的呀,為什么憑那幾張色盲檢查圖就剝奪了我們駕車的權利?這可是我們生存的權利呀”!這就是矛盾和問題的焦點:色盲到底能不能駕車?《色盲檢查圖》與識別紅綠燈到底有沒有關系?剝奪他們駕車的權利到底有沒有法理依據?出路何在?
一、禍起蕭墻:色盲禁駕的由來
以前英格蘭的約克郡有個傳統:女子用衣服的顏色顯示婚姻狀況,穿紅色為已婚;穿綠色為未婚。因為英國倫敦議會大廈前經常發生馬車(當時的主要交通工具)軋人的事故,這個傳統啟發了英國十八世紀的一位叫哈特的機械師,他由此設計出第一盞交通信號燈——紅綠燈。這第一盞燒煤氣的兩色紅綠燈就落戶在了車流量最為密集的十字路口上,靠人工通過皮帶輪手搖兩塊玻璃控制顏色的變化。從1868年12月10日開始使用僅僅23天,信號燈自己爆炸了,那位負責轉換玻璃的警察也犧牲了。第一盞紅綠燈就被終止了。直到1914年的8月5日,才在美國的克利夫蘭市被重新啟用。信號燈改進成了由兩個光源電控制變色,無需人工看管。這在當時已是非常先進的了。于是,這種信號燈很快就在美國的大城市流行開來。1918年美國底特律的交警威廉.波茨(另一說是在美國工作的華人胡汝鼎)發明了第一盞由紅綠黃三色組成的信號燈,黃燈用來減緩紅綠轉換的突然。1928年信號燈傳到中國。 1968 年,聯合國《道路交通和道路標志信號協定》對“綠燈行、紅燈停、黃燈等”的含義作了確認并在全球統一通用。
從科學角度解釋三色燈的顏色選擇是:紅色的光波最長,看得最遠,所以用
來顯示禁止;黃色次之,所以用來顯示警告;綠色也是光波較長又是和紅色區分最明顯的,所以用來顯示通行。
色盲是怎么發現的?從生理學角度發現并論述色盲的是十八世紀英國著名化學家兼物理學家道爾頓(JohnDalton)。流傳甚廣的故事是在圣誕節前夕他買了一雙“棕灰色”的襪子送給媽媽,其實是一雙櫻桃紅色的襪子。還有另一說是道爾頓有一天結了一條紅色領帶去參加朋友的葬禮,受到了在場人的嘲笑。道爾頓對這些事進行了認真的分析研究,發現他和弟弟原來是色盲。道爾頓雖然不是生物學家和醫學家,卻成了第一個發現色盲癥的人,也是第一個被發現的色盲癥患者。為此他寫出了論文《論色盲》,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從理論上提出色盲問題的人。后來,人們為了紀念他,又把色盲癥稱為道爾頓癥。②
至于因為色盲不能識別紅綠燈而出的車禍,歷史上傳說的有兩起。一是在倫敦議會大廈前安裝了紅綠燈之后的一天晚上,有一個青年駕駛馬車在通過路口時,和對面疾駛而來的馬車相撞,發生了車禍。當事后問及他時,他說他是看到綠燈才駛入路口的。然而,事實恰恰相反,當時面對他的信號燈是紅色。經過檢測,他是色盲。第二起是,1875年在瑞典發生了一次重大的列車相撞事故,原因是一位(有說兩位的)色盲工程師發錯了信號,發錯信號的工程師也在事故中死亡。 對于第一起事故,如果事實無誤,現在可以推定那位青年是全色盲。對于第二起事故的原因,后人質疑是鐵路公司為了推卸責任杜撰出來的。理由是如果事先知道兩工程師是色盲,不可能把他倆放在這樣的崗位上;如果事前不知道,則不可能在他倆死后檢測出色盲。不管真相到底怎樣,“色盲”已經成了罪魁禍首,“色盲禁駕”成為人們的共識。車禍猛于虎,人們多了一個談色盲駕車色變。③
解放后我國沿用國際慣例一直實行“色盲禁駕”。從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
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的“無赤綠色盲”,到現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無紅綠色盲”,對駕駛人辯色力之規定都是這“五字法條”,幾十年沒有變過。
二、何謂色盲:一本難念的經
關于人類的色覺,三百多年來,有不少的醫學家、生理學家、生物學家在進行艱苦研究與探索,也取得了豐碩的理論成果。但是相比其他“熱門”的科技領域,可以說是一塊冷清貧瘠的處女地。理論專著屈指可數,人類色覺機制至今尚未研究清楚,許多不解之謎尚未能破解,不少傳統理論面臨質疑甚至推翻。理論的貧瘠必然帶來實踐的混亂。
顏色(色彩)從單純到復雜分為三個層次:原色(又稱基色或純色)、
間色(也叫色調)、復色(也叫次色或飽和度色彩)。黑、白兩“色”不在上述三
注② (專著) 陳曉光等著:《人類色覺導論》,軍事醫學科學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 第6 頁。
注③ (專著) 陳曉光等著:《人類色覺導論》,軍事醫學科學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 第41頁。
個層次之內,稱為極色。顏色以兩種不同的物質為載體:光與顏料。不同的載體對顏色反射形成的結果相似但不完全相同。從光來說,三原色是紅、綠、藍,這就是彩色電視機的制造原理。從顏料來說,三原色是紅、黃、藍,這就是繪畫、印染、油漆顏色調配的原理。光的紅、綠、藍三原色和顏料的紅、黃、藍三原色都是無法用其光他或顏料混合、調配能產生的。不管是那種載體,原色都只有三個,不多也不少。
兩種原色配合成的顏色,如紅和黃配合成橙色,黃和藍配合成綠色,紅和藍配合成紫色等,叫間色。間色因合成的原色比例不同而變化,共有189種。再用任何兩個或多個間色或原色相混合而產生出來的顏色叫復色。復色包括了除原色和間色以外的所有顏色,是最豐富的色彩家族,千變萬化,豐富異常,共有1891種。比如說,紅色家族,原色叫大紅,其他復色有淺紅、粉紅、桔紅、金紅、玫紅、深紅、紫紅、黑紅等等。我們正常人的眼睛能分辨的顏色只有主波長在380-760nm之間的150種。即是說,正常人的眼睛只能看見色彩大家族7.2 %的顏色,還有92.8 %的顏色是不能分辨的。從這個角度說,全人類都是色盲或色弱!
近代科學家提出了兩種不同但最后互補的理論:三色(紅、綠、藍)論與四色(紅、黃、綠、藍)論。人的視網膜是紅、綠、藍錐體細胞的三色接受系統,但當色覺信息傳至神經節細胞時,則變成了四色系統。兩對對立的顏色細胞的興奮和抑制的相互關系,決定著顏色感覺。這是一個極為復雜的過程。需要根據生理學、生理解剖學、神經細胞學、心理物理學、電生理學等眾多學科的配合,才能研究成功。
“色盲”其實是錯誤的說法,正確的名稱應該是“先天性辨色力異常”,是一種遺傳性生理缺陷(基因缺陷)和先天性色覺障礙疾病,俗統稱色盲。到目前為止,尚屬不治之癥。還有少數色盲是后天性的,因其他疾病導致,隨導致病因消除的程度,色盲癥隨之痊愈或不能痊愈。
色覺異常者只是對某個范圍內的顏色區分能力低下,與色覺正常者之間的界限并不截然清楚,只是程度上的差異而已。色覺正常者可在明處分辨出太陽光譜中的紅、橙、黃、綠、青、藍、紫多種色調,色盲患者則不能或難以辨認。三色論學說把色覺缺陷分為全色盲、紅色盲、綠色盲、藍色盲、紅色弱、綠色弱、藍色弱七類。全色盲又稱單色覺者,紅色盲、綠色盲、藍色盲又稱二色覺者,紅色弱、綠色弱、藍色弱又稱三色覺者。四色論學說只把色覺缺陷分為紅綠色盲和黃藍色盲兩類。
臨床上把色覺異常以其癥狀由重到輕分三個層次。
(一)全色盲(又稱完全色盲):所有顏色均不能辨認,他們看世界如同觀黑白電視一般,僅有明暗深淺之分,而無顏色差別。它是最嚴重的色覺障礙,患者少見,人群中占比僅為十萬至二十萬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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