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超 ]——(2021-5-20) / 已閱2770次
引領涉外法律服務 多措并舉打造“濟南模式”
作者:張超,山東都君律師事務所律師,美國圣地亞哥州立大學訪問學者,農林衛視“環球農業之旅” 欄目外事顧問;
山東省位于中國的中原沿海一帶,是“一帶一路”戰略中陸路和海路的連接點,是“一帶一路”戰略的銜接點。濟南市作為山東省的省會,更應擔當起推動“一帶一路”戰略的領頭羊責任,在落實“一帶一路”戰略中發揮自身的優勢作用。在當前全國改革創新的好時機,濟南市對外開放政策更是要有所變革,才能抓住新形勢下的機遇,才能面對新機遇下的新挑戰。
目前,濟南市對外投資的企業呈現日益增長的趨勢,加強涉外法律服務對于維護我市的對外投資安全和對外投資企業的經濟利益尤其重要。隨著“一帶一路”戰略的推進,我市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投資越來越多,加強我市涉外企業的法律服務,是今后長時期涉外法律服務的重要目標。
一、加強自主涉外法律服務,確保對外投資安全。
中國的涉外法律業務一般包括國際貿易、國際投資、境外上市、境外訴訟等一系列方面,但是最終可分為訴訟和非訴訟兩大類。涉外法律業務包括:國際投資業務、國際金融、保險業務、海事海商、國際貿易、買賣、運輸、信用證結算、涉外經濟案訴訟和仲裁代理、公民涉外財產、婚姻、財產繼承案件代理、其他涉外法律事務。
改革開放之初及此后的一個時期內,有的對外投資企業遇到涉外法律問題,并沒有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主要是由于我國法律服務機構不健全,法務人員能力與水平不夠高,不得不忍氣吞聲,或者耗費巨資聘請外國法律服務機構提供服務,其中只有鳳毛麟角的成功案例,更多的則是遺憾和無奈。就大局來說,依賴外國法律服務機構為中國企業提供涉外法律服務對中國的經濟安全和企業長遠經濟利益更是存在巨大的隱患。
相比商品經濟發達國家,“一帶一路”國家安全形勢不夠穩定,市場經濟不夠完善,社會管理不夠規范,法律制度不夠健全,尤其是民族問題、宗教問題突出,反恐形勢嚴峻,中國企業對外投資、經貿則面對相對較大的風險。因此,做好我國本土企業在“一帶一路”投資貿易過程中涉外法律服務,在當前尤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我市目前的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和涉外法律服務隊伍已經具備提供涉外法律服務的能力。
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不斷完善和發展,我國的涉外法律服務能力有了迅速的提高。我市在涉外法律服務行業也同樣取得了巨大的進度,已經建立了一批具有涉外法律服務能力的律師事務所,甚至有的在境外也建立了法律服務機構分支,有的收購外國律師事務所,有的與外國律師事務所建立戰略聯盟,培養了一批高素質的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完全具備了為我市對外投資企業保駕護航的能力。
比如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在華盛頓、莫斯科、柏林、多倫多、首爾等多國政治經濟核心城市設立以中國律所為主導的境外分支機構或代表機構。在俄羅斯,北京德和衡莫斯科辦公室在中國駐俄羅斯聯邦大使館的支持下,為中國的寶利集團、海螺水泥、浪潮集團等多家中國公司投資收購等提供涉外法律服務,取得了非常好的法律效果和經濟效果。
三、政府、法律服務機構和對外投資企業各方配合,打造高質量涉外法律服務隊伍。
司法部、外交部、商務部、國務院法制辦印發《關于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的意見》,對我市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具有重要的引領作用。筆者認為,我市各方要統一思想,增強全面涉外法律服務的意識,提高政府、法律服務機構和對外投資企業三個層面互相配合的積極性。
(一)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和鼓勵我市涉外法律服務業務的發展
圍繞推進“一帶一路”、自貿區建設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為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提供法律服務。發揮本市律師資源優勢,組織引導律師主動對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合作項目,積極參與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礎設施重大工程、重大項目的立項、招投標等活動,提供法律服務,防范法律風險;推動與“一帶一路”沿線有關國家和地區在相關領域開展實務交流與合作,適時發布沿線國家投資法律風險和法律服務指南,為國際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跨境電子商務、市場采購貿易以及新的商業形式和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產業發展提供法律服務。開展外向型法治宣傳工作,向有關國家和地區宣傳我國法律制度和本市相關政策。
(二)各法律服務機構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對高端涉外法律服務人才的引進
我市有關法律服務機構可以聘請市外、境外知名專家擔任顧問,參與我市相關涉外法律服務工作。在我市涉外高端人才緊缺領域,重點引進一批能夠辦理高端涉外法律服務業務、帶動本市涉外法律服務拓展提升的海外人才;建立完善吸納歸國留學生或在外國律師事務所執業的中國公民到本市律師事務所執業的機制,鼓勵律師協會和有條件的律師事務所給予引進人才一定的補貼和獎勵;優化商務環境和法律服務環境,進一步增強對涉外法律服務人才的吸引力。
(三)中國對外投資企業應強化涉外自主法律服務意識
在經濟領域范疇內,包括中國涉外企業在內的各類經濟組織,在選擇經營要素的時候,當然首先要考慮企業利益的最大化。從長遠來看,培養涉外自主法律服務意識,就像重視自主知識產權一樣,加強公司企業法務人員的涉外業務培訓,發揮公司法務的積極作用。中小企業法律顧問組織亦可以對涉外企業法務人員進行涉外法務能力培訓,以幫助對外投資企業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尤其是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投資中有效規避法律風險,保護企業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