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駱玉生 ]——(2004-7-8) / 已閱7179次
析“你能代表群眾嗎?”
《新聞周刊》第13期刊登了陳棟的一篇文章,內容是說一個上訪者因其合法利益遭到侵害,找有關部門反映。上訪者提出“群眾利益無小事”時,接待上訪者的領導用詰問的口氣說:“你能代表群眾嗎?”
“你能代表群眾嗎?”的確,上訪者是一個單個的公民。而“群眾利益無小事”中的“群眾”是一個集體概念。按照這位官員的邏輯,你上訪者只是公民個人,不屬于群眾。因此,雖然“群眾利益無小事”,而你的利益的確是小事。與我主管的工作、繁忙的公務相比,你的事情的確是小事。我可以不予理睬、處理。
我們可以設想一下這位官員當時說出這番話的緣由。可能是上訪者所反映的事情一時解決不了,可能是這位官員心情不好、煩躁不安而出言不遜的,也可能是上訪者已不止一次光顧這里,這位官員躲之不及勉強接待的。這位官員認為,你既然講“群眾利益無小事”,那好,你不是群眾,我正好有充足的理由打發你。
我們知道,“群眾”一詞是一個集體概念。就其內涵來說,它是反映許許多多公民個人所構成的集合體的質的規定性。就其外延來說,它可以是反映單獨公民個人的單獨概念,也可以是反映普遍集合體的普遍概念。也就是說,“群眾利益無小事”中“群眾”的內涵,不僅指廣義之上的人民群眾,也是指狹義之上的人民大眾里面的每一個個體,即具體的公民個人。
在我國,由于長達兩千多年的封建統治,在統治者的心目中,老百姓就是被管理的對象,與管理者是不能平起平坐的,更不能相提并論。古代就曾有當官為“牧民”的說法。即把老百姓當作牲畜來管理。因此,歷朝歷代的統治者一直在老百姓頭上作威作福。中國共產黨人帶領全國人民經過幾十年艱苦卓絕的奮斗,才推翻了壓在中國人民頭上的“三座大山”。人民群眾才真正當家做了主人。現在,我們共產黨是執政黨,是不能脫離人民群眾的。執政黨的最大危險就是脫離群眾。“船能載舟,船亦能覆舟”,這早已是歷史證明了的道理。
“你能代表群眾嗎?”我們不妨分析以下這位官員說出這句話的情形。首先,我們可以看出這位官員的群眾意識不強。他自覺不自覺地把自己與人民群眾劃分開來,拉開了與人民群眾的距離。在他的心目中,根本沒有人民群眾。雖然他可以開口閉口、臺上臺下去講“群眾利益無小事”,但在具體的公務活動當中,卻忽視了群眾和群眾利益。用“眼中無人”、“目無群眾”來形容這位官員,應該說是很準確的。殊不知,他自己也是人民群眾中的一員。他之所以目無群眾,是因為他身居領導崗位,脫離了群眾的緣故。
其二、也反映出這位官員的服務意識不強。我們時常聽到“領導就是服務”、“是人民群眾的公仆”這些時髦而又動聽的話語。但對這位官員而言,他是不會去當公仆,服務于群眾的。他是要當老爺,要當凌駕于群眾之上的“父母官”的。這位官員的工作觀念不改,“群眾利益無小事”對他來說只是一句空話。而要落實“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也只是唱高調而已。至于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更是被這位官員置于腦后的。要想這位官員為你服務,答案是不可能的。理由是同樣的,你能代表“人民”嗎?
其三、還反映了這位官員的工作作風差。人民群眾來反映問題,他非但不去審視過去工作中的失誤和瑕疵,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而是與來訪者打嘴戰、搞辯論,認為來訪者不屬于解決問題的對象。可以猜想,來這位官員的機關里辦事,肯定是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這樣的機關、這樣的領導,怎么去踐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
現在,我們順著這位官員的詰問回答,我不能代表群眾。那么,我們反問一下,那誰能代表群眾呢?是你這位官員?答案是否定的。我想,這位官員在回答這反問的時候,或是啞口無言,或是答曰“大多數老百姓能代表群眾”。如果是這樣,大多數老百姓都到這位官員那兒去上訪,人民群眾有民怨民憤了,他才知道“群眾利益無小事”,才把它當作大事來重視、處理。如果都像這位官員那樣,我們如何才能維護來之不易的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如何才能維護社會的穩定?做到執政為民、執法為民,確保改革開放的順利進行?
最后,我們還要詢問一下這位官員,當他離開領導崗位的時候,恢復了他是老百姓中的一員這一本來面目的時候,當他到有關部門反映問題和情況,被對方責問“你能代表群眾嗎?”的時候,不知這位官員如何回答?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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