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伏海 ]——(2021-8-15) / 已閱6341次
任何外籍人士在中國任何教育機構從事任何教學工作都屬違法
于伏海
先看一則新聞:
任何外籍人士在中國任何教育機構從事任何教學工作都屬違法
7月9日,江蘇省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官方微博 @平安泉山 發布通報:7月份以來,該局成功破獲一起涉毒案件,截至目前,共抓獲涉毒人員19人,其中16人為外籍人員(有7人為某教育機構外教,另9人為學生)。
這一則新聞透露出的信息是,一個涉毒案件,總共有19名涉毒人員,卻有16名是外國人,這些外國人里居然有7個人是外教,有9個人是外國留學生。希望這種案件只與極個別外籍人士有關,越少越好,不然,我只能說“不歡迎更多外籍人士來中國”。我們中國是不允許人們吸食任何麻醉品的,我們中國人支持這樣的法律。一些國家允許人民吸食一些種類的麻醉品,請這些國家的人來中國前先把你們的毒癮徹底戒掉,來了后,也不要從事教學工作。
再看看我們國內的狀況。從幼兒園到高中,為了吸引更多的有錢人的孩子,許多正規的學校都會雇傭外國人來教外語;至于大學,那就更不用說了,幾乎所有的大學都會雇傭外國人來教外語。除了正規學校外,還有許許多多的培訓機構,不管規模大小,這些學校也會雇傭外國人教外語,比如新東方,比如英孚,等等,就連居民區的小小培訓班,也會打出大大的廣告說自己也有外國人來教外語。
任何外籍人士在中國任何教育機構從事任何教學工作都屬違法
(來源于
http://dy.163.com/v2/article/detail/E0EBG4JA05)
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的學校從事教學工作,必須遵守中國的《教育法》、《教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但是,我國所有的法律都禁止外國人從事任何教學工作。
我國教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職務、聘任制度,通過考核、獎勵、培養和培訓,提高教師素質,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根據這一條規定,如果一個人想在中國的教育機構任職,那就必須取得教師資格,如果沒有取得教師資格,那就不得從事教學工作。
我國教師法第十條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師資格。
根據上述規定,我們可以總結出取得教師資格的條件:
1,必須是中國公民;
2,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
5,有教育教學能力,經認定合格。
根據教師法的這一規定,外籍人士是不能在中國的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原因是,外籍人士無法申請教師資格,無法獲得教師資格,只有中國公民才能取得教師資格。既然如此,那目前中國從幼兒園到大學等各級各類教育機構雇傭外籍人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實際上都是違反教育法和教師法的,當然,如果外籍人士加入中國國籍,并且取得教師資格或者具備相應學歷,那就可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了。
教師法第十一條規定了各級各類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取得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
(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學歷,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類別,分別具備高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不具備本法規定的教師資格學歷的公民,申請獲取教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制度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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