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21-11-9) / 已閱8204次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頒布實施以來,縣區(市)政府及法檢兩院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開展《民法典》宣傳,準確適用《民法典》,積極化解矛盾糾紛,維護了公民及法人的合法權益、為加快推進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科學謀劃抓落實,構建精準實施的民法典宣教工作格局
圍繞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謀劃學習宣傳《民法典》實施方案?h區(市)委舉行民法典學習講座。會議強調,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好民法典。制定下發《關于開展領導干部學法工作的通知》,將《民法典》列入重點學習內容,完善了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制定下發《關于全市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實施方案》,構建起各負其責、精準實施民法典的宣教工作格局,縣區(市)上下齊動,迅速掀起民法典宣傳教育的熱潮。
(二 )創新普法抓調處,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圍繞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開展《民法典》宣傳“法治套餐”。市政府制定下發《全市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以實施“法律六進”為載體,制作發放民法典漫畫圖解小冊子,推動了《民法典》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下發《“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方案》,打造《法治大講堂》電視普法專題節目,以講座、案例分析等方式,講解《民法典》知識,增強了公民維權意識。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了“議事堂”調解方式。目前,全市已有?個村(社區)開展“議事堂”工作,解答法律咨詢,調解糾紛,從源頭上減少了上訪量,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三)精研法典抓適用,保障裁判公正與司法公信力
圍繞發揮民事審判職能作用,用好用活《民法典》。市法院大力開展《民法典》學習教育活動,組織法官參加最高院和省高院《民法典》專題培訓班,實現了民事審判團隊法官及助理的全員輪訓。為確保《民法典》的統一正確適用,組織民庭法官認真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時間效力的若干規定》等《民法典》相配套的司法解釋,嚴格執行最高法院廢止、修改司法解釋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以案釋法,通過微博、微信等平臺進行《民法典》宣傳,開展宣傳?余次,受眾?人次。《民法典》實施以來,共立適用《民法典》案件?件。
(四)做強民檢抓監督,提升民事檢察監督質效
圍繞強化民事訴訟監督、做強民事檢察。市檢察院把學習掌握民法典作為民行檢察官的必修課,開展分階段、多形式的專題培訓,提升了檢察官法律思維、民事訴訟監督、法律適用能力和水平。按照普法責任制要求,加強新媒體在《民法典》普法中的運用,制作了一批高質量的微視頻、宣傳片,多渠道進行民法典宣傳教育。立足檢察職能,將《民法典》的原則要義融入到檢察辦案、法律監督全過程。在辦理民事訴訟案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未成年案件的法律適用過程中,準確把握新、舊法的銜接適用及溯及力,嚴格依法監督、依法辦案,加強對申訴人、相對人等的釋法說理,注重法律法規和政策宣講,保障了《民法典》的有效實施。
二、存在問題
(一)普法宣傳力度有待加強。個別單位、部門普法工作長效機制運行不夠順暢,學法、普法、用法制度執行的不夠好,“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不到位,普法工作合力需進一步增強。
(二)學以致用的能力有待提高。個別司法人員對《民法典》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規定理解的不夠透徹,對新、舊法的銜接適用及溯及力等掌握的還不夠精準熟練。
三、幾點建議
一、加強民法典宣傳,提升全民法治素養
要把學習宣傳民法典作為當前和“十四五”普法工作的重點,不斷完善學法、普法、用法制度,抓住關鍵少數,引導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深入學習貫徹《民法典》。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加強普法工作的指導檢查,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考核激勵機制,激勵廣大公職人員爭做《民法典》的宣講者、傳播者、實踐者。要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創新普法形式,加大《民法典》普及力度,通過多元宣傳方式組織開展《民法典》系列宣傳活動,讓《民法典》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守的行為規范。
二、強化民事訴訟監督,維護民法典權威
要把貫徹實施民法典落實到“四大檢察”實踐中,以民法典權利規定為遵循,尊重保障人權,嚴防刑事執法介入民事經濟糾紛,防止將民事責任變為刑事責任。深化精準監督、類案監督,健全檢察機關依法啟動民事訴訟監督機制,推動實施民事支持起訴制度,完善對生效民事裁判申訴的受理審查機制。全方位開展民事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提升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能力和水平。落實民法典關于未成年人保護的新要求,做好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壓實民事檢察調查核實權能,實施檢察聽證,學好用好最高檢指導性案例,提升檢察建議的剛性作用,促進民事檢察工作創新發展。
三、準確適用民法典,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要準確把握《民法典》新舊條款的修訂,更新審判理念,強化審判實踐。加強“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鞏固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深化跨域立案服務,防范“立案難”回潮。大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開通涉企案件立、審、執綠色通道,妥善審理各類涉“三農”、涉民生案件。加強人格權益和身份權益司法保護,依法審理涉及社會公德和行為規范的案件。妥善審理婚姻家庭案件,促進和諧家庭建設。加強民事審判調查研究工作,落實案例指導制度,準確適用民法典新的司法解釋,統一民事法律適用標準,多出精品判決和精品案例,實現“同案同判”“類案同判”。推廣“議事堂”調解方式,做好訴前調解。健全被執行人財產發現機制,最大限度實現債權人利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四、深研精習民法典,提升為民護民本領
要把隊伍建設作為根本保障,加強政法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不斷鞏固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嚴格落實防止干擾司法“三個規定”等鐵規禁令,嚴肅查處司法不公、枉法裁判問題,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政法隊伍。深入開展業務培訓,學思踐悟民法典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提升法典化思維、訴訟監督、法律適用和裁判說理能力和水平。落實司法責任制,實施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全面提升案件質量和辦案效率,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加快推進縣區(市)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