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雪堅 ]——(2004-10-10) / 已閱19106次
論互相尊重主權原則
(中山大學法學院 黃雪堅)
[摘要]互相尊重主權原則不僅是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際法原則中最重要的一項,無論是傳統的國家主權理論,還是全球化沖擊下的主權觀念,互相尊重主權都有著重要的作用,是各國和平共處的措施和保證;尤其在世界各國相互依存的今天,更顯出它的重要意義。
[關鍵詞]國家主權 尊重 挑戰 意義
序
國家存在的本質在于其主權的完整性和不可侵犯性,從一定意義上講,國家主權的存在程度可以真切反映出國家實際存在的程度。主權國家作為國際法最重要的主體,在國際社會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主權是一個歷史的概念,傳統的國家主權理論在當代的國際環境實踐下,受到了挑戰。正如中國國際法學者周鯁生教授所說:“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主權觀念成了眾矢之的;否定國家主權成為國際法方面的一種擴張主義派或世界派的主導思想!盵1]主權的可分與共享問題引發了巨大的爭議,廣大發展中國家的主權原則正在遭受霸權主義的踐踏,叫嚷“主權弱化論”,“人權高于主權”的浪潮加劇了國際社會的不穩定因素,這使得“互相尊重主權”原則在當今的國際社會中,顯得尤為重要。
一. 主權及互相尊重主權原則釋義
主權作為一個法律概念的提出,始于偉大的法國思想家讓•博丹,他以法律的名義規范了主權的真義,在他那里,主權是“國家支配其公眾和臣民的不受法律約束的最高權力。”[2]讓•博丹認為,主權是國內的最高權力,“這種權力除了受上帝的戒條和自然法的限制外,不受任何限制!盵3]被譽為國際法之父的格老秀斯認為:主權就是國家的最高統治權,主權行為不受任何其他權力的限制,也不從屬于其他任何人的意思。[4]到了霍布斯那里,他認為主權至高無上,不受任何權利的約束,你想象得到它有多大,它就有多大。[5]盧梭認為主權是永遠不能轉讓,不可分割的。黑格爾將主權推至極端,認為主權是“排他的自為存在”,是“獨立自主”。[6]無論各個思想家如何定義主權,不可否認的是,主權是國家最主要,最基本的權利,是國家所固有的,并非由國際法所賦予的權利。正因為國家主權如此重要,二戰后成立的聯合國也在其憲章中寫入了各會員國主權平等的原則,并得到各國的承認。
互相尊重主權原則,即國家主權原則,是國際法重要的原則,是當代國際法律關系的基礎;ハ嘧鹬刂鳈嘣瓌t意味著相互尊重各國主權地位的政治原則和法律原則;意味著一國有尊重和承認他國存在和發展的權利,任何國家一律平等,相互獨立,有彼此尊重的權利和義務;意味著一個國家在完全不受外來干擾,威脅,恐嚇,破壞下,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利,以獨立的國格與世界各國交往,獨立處理解決一切內外事務的權力和權利;意味著各國平等,即使一個強大的國家也并不具備控制弱小國家的權利,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意味著國家存在發展的自由,意味著一國的自由同時是另一國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有效因素。從這個意義上講,主權,獨立,平等,自由密切相關,我們經常可以發現,弱小國家在國家主權問題上對國際法,國際社會強烈呼吁的同時,一些霸權國家卻以主權有限或者某種借口來破壞國際契約對主權的規定性,由此引發的沖突也就不可避免,可見,國際社會的法律政治關系和諧發展的前提即在于尊重各國主權。
二. 互相尊重主權原則的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圍繞著互相尊重主權原則,需要說明以下幾個問題:
1.主權與領土的關系
冷戰后出現的民族沖突,領土爭端和地區性沖突,使得領土主權的問題更加敏感。
依照現代國際法學的通常觀念,國家領土是指處于國家支配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包括地下及上空。換句話說,國家領土就是國家行使主權的空間。[7]領土主權不可侵犯原則是國際法的重要原則,《聯合國憲章》規定:“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系上不使用威脅或武力,……侵害任何會員國或國家之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盡管理論上如此規定,但實際上領土主權原則被改變的情況時有發生。一方面,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使國家領土的不可侵犯性遭到破壞。兩次世界大戰期間弱小國家領土主權被踐踏就是一個事實,不僅戰爭期間,甚至在和平年代,國家領土被占領也時有發生。另一方面,國際法國際條約對國家領土也設有一些限制,比如領土主權問題的“共管”,“租借”還有“國際地役”問題。90年代以來伊拉克的“禁飛區”就是對領土主權的不可分割的挑戰。領土的爭端,歸根到底,其實就是主權的爭端,中東地區的領土沖突,中國與日本關于釣魚島歸屬之爭,中國與東南亞各國關于南沙群島問題的爭論,其實都是主權問題。
領土作為國家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國家存在的特定前提,具有神圣不可侵犯性,但是,在國際現實中,我們卻經常可以看到弱小國家在維持領土原則問題上的諸多無奈,領土被侵犯時有發生,甚至有人認為,國家領土主權的不可侵犯只是一種理論的夢想。正因為如此,我們更應該重視這一原則,只有如此,才能切實履行國家主權原則,才能保障正常的國際秩序。
2.主權與人權
二戰結束以來,人權問題日益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聯合國以“促進對于全體人類之人權及基本自由之尊重”作為其基本宗旨之一。冷戰期間,西方國家推行“人權外交”,當今世界,東西方國家關于人權與主權問題的論戰仍在激烈進行。
在人權保護的措施和方法上,西方社會強調,由于人權原則已經載入《聯合國憲章》承認已向國際法原則,因而人權問題便不再是以國內管轄的問題,應當以國際社會的名義處理和關切人權問題,但廣大落后國家擔心因此會是西方國家以人權問題為突破口,再次重回近代西方社會的殖民時代,而不斷拒絕和反對西方人的主張。
人權高于主權的人說:“我們并非隨意干涉任何國家的內政,也并非否定所有國家的主權,但“當一個國家的政府實行殘暴統治,踐踏人權時”,這個國家的主權也就失去了“道義上的支持”“文明國際社會不能對這種政權袖手旁觀”,外部干涉就有了“人道主義的依據”。[8]于是,美國打伊拉克就有了冠冕堂皇的借口,美國說是為了對恐怖主義進行打擊,是為了推進民主的進程,為此,可以犧牲被干涉國的主權,可以依照他自己的意識形態來改造伊拉克,推翻薩達姆,造成無辜民眾的傷亡。為了干涉中國的內政,以人權為借口來對中國的內政問題指手畫腳,而這一切,都嚴重動搖了互相尊重主權原則,挑戰和動搖了國際法。
關于人權和主權的關系,聯合國前任秘書長德奎利亞爾說:“在人權問題上,不僅不需要新的理論,而且新的理論可能破壞現有的了解!薄扒址溉藱囡@然會危及和平,而漠視國家主權則一定會真正造成混亂。在維護人權問題時必須盡量謹慎,以免保護人權被用來侵犯各國基本管轄權和破壞各國主權的跳板!盵9]
實際上,人權之爭并不是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爭的實質,其背后真正的動機在與西方國家基于自身的利益,即與控制相關國家的命運,推行人權政策,干涉別國內政。人權問題的沖突,實際上是主權問題的沖突,而這更顯得互相尊重主權原則的重要性。
3.互相尊重主權原則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關系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中國,印度,緬甸共同倡導的一項處理國家間關系的基本準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更是國際法基本原則的核心,其第一項原則是互相尊重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將一國主權的客觀存在前提領土完整單獨提出來,表明了這一原則的突出內容。而后四項原則每一項都是體現國家主權原則內容和實質的;ハ嘧鹬刂鳈啵苏沃鳈啵I土主權,經濟主權,文化主權,強調了主權的完整,同時體現了中華文化中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傳統信條,是各國消極的和平共處(不發生戰爭或武裝沖突)的基礎,措施或保證,是中國在國際法領域是主權原則的一個特殊貢獻。
三. 互相尊重主權原則面臨的挑戰
亨利•基辛格說:“我們正進入一個新的時代,一個世界各國在經濟上,交流和人類理想方面變的相互依賴的年代!盵10]“全球化的意義在于,它是對傳統的國家關系,對國家主權及其他權利,對一國界標志人群活動區別的規則的一種深入持久的挑戰!盵11]
主權是一個國家獨自處理對內對外事務的最高權力,是國家根本屬性,它具有不可分性,不可共享性和不可轉讓性等特點。近代以來,國家主權這一質的規定性一直未變,然而,二戰以來,尤其是冷戰后,隨著世界經濟政治形勢的變化,國家主權的傳統觀念受到了各種不同思潮的挑戰,下面擇其一,二以分析:
1.主權弱化論
該理論認為,當代的一個重要現象是,各種形式的國際組織越來越多,也越來越有吸引力和影響力。因而,無形中有力的“侵蝕或削弱了主權觀念的許多本質規定”,“抵消或弱化了主權至高無上,不可分割“的屬性。[12]盡管到目前為止國家還是主權的主體,但是,國家主權的相對弱化卻是一個無可爭辯的事實。
2.主權共享和轉讓
該理論認為,隨著經濟國際化和地區經濟集團化趨勢的出現,各國相互依存性的提高,國家主權不再是任何一個國家自己的事情,國家主權不可分割和國家主權不可共享的觀念應該加以修正,國家主權不僅是可以共享的,也是可以轉讓的。不同的國家可以通過割讓主權,建立經濟,政治聯合體,謀求共同發展,實現區域甚至全球聯合。歐盟就是“主權讓渡”的最佳例子。
應當承認,冷戰后的國際形式發生了巨大變化,傳統主權觀念受到挑戰也是一種必然的結果,主權現象同國家一樣,是一個歷史的范疇,因而理解他也應有歷史的眼光。它是隨著近代國家一同誕生的,它也將隨著世界體系的變遷而改變自己作用的形式。[13]但是主權是否就弱化了或者是可以共享呢?也許還言之過早。
其一,經濟的全球化并非弱化主權,而是強化了主權。它使各國政府從主體意識出發,承擔起應負的責任。各國加入經濟組織,并不是主動讓出主權,而是為了在經濟的合作中加強自身的實力,以更好的維護和實現主權。
其二,冷戰后出現的各種沖突,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的抬頭,這些現象對國家主權產生了強化的影響?死锩讈啺雿u之爭,波黑內戰,中國的西藏問題,大國的強權政治,以強凌弱,想使弱者放棄主權,而這些,更加讓弱小國家自覺的保護自身利益,維護國家主權。
其三,世界相互依存在加強,各國利益需要關系更加密切,區域乃至全球的合作性組織越來越多。但是,各國的合作并不是以讓渡主權為前提的,反而是在各參與國的自身的主權得以確立,并不受根本侵害的情況下來合作的?梢哉f,全球性合作組織,比如安理會,國際紅十字會,這些組織的出現,是各個主權國家在自立基礎上的“合力”,其結果不是弱化主權,而是使互相尊重主權在新的領域中得到了體現。
國家與主權本來就是天然結合體,國家與主權雖然是歷史的產物,但是國家未消亡之際,國家主權原則并不會因世界形勢的變化而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國家主權的獨立性,不可轉讓性的特點將會隨著國家的存在而存在。
四. 互相尊重主權原則的意義
主權首先是一個純西方的理論,故以往關于主權理論問題的爭論都是在西方國家,直到亞非會議發表的“萬隆宣言”提出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賦予了主權觀念以新的時代內涵,西方才失去了闡釋主權的壟斷權。因而西方才開始認為其絕對主權的優勢地位受到了挑戰。[14]
在新的世界體系中,西方先前制定的各種游戲規則非但已經被非西方民族國家所接受,反而駕馭得比西方國家更加出色。西方國家感到自身的話語權受到了挑戰,為挽回劣勢,于是就有了各種各樣的挑戰主權的理論。
我們生活在一個相互依存的時代,全球化已“成為所有民族國家必須接受的現實,他將迫使每一個現存體系去順應它并變革自身!盵15]對中國及廣大發展中國家而言,在此背景下謀求與發達國家平等的機遇,更應堅持自己的主權觀,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在國際法上,在實踐中,有著積極的意義。
1.符合聯合國憲章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國家主權是國家的重要標志,和平共處五項原則是我國長期奉行的對外政策。實踐證明,它是符合國際社會發展實際的對外政策,受到世界上越來越多國家的認同,成為許多國家操作對外行為的指導原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第一個原則是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體現了國家主權不可轉讓的思想。一方面指國家主權的獨立完整性,在國際交往中不可轉讓,另一方面指各個國家是在尊重各國主權不可轉讓的基礎上來進行交往的。強調國家主權的不可轉讓,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堅持和平共處,可以更加有效的發揮我國在國際社會中的作用。
2.有利于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有利于建立和維護世界經濟政治發展新秩序。關于霸權,斯蒂爾在《美國治下的和平》一書中說:“我們是世界上最強大,政治上最積極的國家……我們有能力推翻整個社會,并予以重建;推翻某些政府,建立另一些政府;阻撓或刺激社會變革;保護我們的朋友,摧毀我們的敵人;我們有史無前例的行動能力,還有使用這一能力的沖動……”[16]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的實質,是對國家主權的無視和侵犯,是國家主權的主要敵人。必須看到,中國早已成為霸權文化的主要攻擊和打擊對象。這主要體現在西方國家在社會制度選擇,價值標準,行為規范,生活觀念,人權觀念,意識形態等領域上,對中國實行全方位的霸權攻勢。死刑問題,計劃生育,都是西方大國,尤其是美國攻擊中國的借口。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要通過多方面的努力,強調尊重主權,無疑是積極的舉動,強調這一點,就是維護世界各國尤其是弱小國家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有利于它們獨立解決自己的內外問題,走好自己的道路而不受干涉,是建立公平,公正,穩定的國際新秩序的保證。
3.承認互相尊重主權,就是承認了人的存在和尊嚴,承認了民族平等和民族的生存一致,承認了國家權利的實際存在。世界文明的發展就是人類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國家作為人類文明進程中的一個單位,其價值與權力應該得到承認,個人總要從屬于一定的民族和國家,承認國家權利即承認個人權利。
互相尊重主權強調的是“對人的基本權利和價值的認同和尊重,是賦予東西方文明國家人類文化相互尊重,相互依存的合理的生存理念和國際政治準則!盵17]在保護人權的今天,承認并尊重主權原則,即是確認人類生存的基本邏輯原則。
簡短結語
西方國際政治秩序的特色是以主權國家為主體,以強權為基礎,以國際契約(國際法,國際條約)為行為準則。在過去的100多年里,西方列強用軍事實力,迫使中國認可并加入了西方確立的國際政治秩序,這一過程是痛苦的,但卻是現實的。[18]
必須承認,我們所面對的世界與中世紀的洲際社會,與近代的工業社會以及殖民主義所影響的社會是不同的,這是一個經歷漫長文明變遷,年輪積聚無限能量并空前釋放的時代,隨著地球村的到來,但是,可以預見的是,21世紀的國際社會,仍然是國家主義盛行的時代。只要國家仍然存在,主權就永遠是國家立足于國際的基礎。人世間的一切都是永恒發展的,主權也是一樣。全球化時代的國家主權原則仍然有著積極的意義,我們仍然需要堅持國家主權平等,堅持互相尊重主權,這是權利,也是義務,21世紀的國際社會,仍然是以國際契約為行為準則的,唯有堅持這一原則,人類才能共筑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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