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伶俐 ]——(2004-10-21) / 已閱14052次
發揮檢察職能預防民營企業中的職務犯罪
王伶俐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和基本經濟制度的不斷完善,國有和集體企業通過被收購、兼并、租賃、承包等形式進行了產權改制和資產重組,逐步轉化為民營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已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非公有制經濟特別是民營企業發展、壯大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服務,是檢察機關服從和服務于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具體體現,也是檢察工作創新發展、與時俱進的重要標志。在新的形勢下,我院及時轉變執法理念,積極探索為民營經濟發展服務的有效途徑。尤其在協助民營企業作好犯罪預防工作方面,及時將其納入社會大預防格局之中,同時運用檢察機關多年來開展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所獲得的經驗,在民營企業中進行了大膽的嘗試和探索。下面,筆者就檢察機關如何在民營企業中開展犯罪預防工作談些淺見。
一、加強思想教育,實現思想防范。
加強思想教育,促使其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能夠正確樹立當前社會利益多元化和根本利益的關系,不斷增強自律意識,提高法制觀念.在民營企業中,特別是民營企業家、企業中的管理人員,不僅要會管理、懂經營,還要有法律意識,懂法、用法,才能從根本上預防和遏制犯罪的發生。
1、開展法制宣傳。檢察機關預防犯罪人員要經常深入企業了解情況,發放法制宣傳材料,展示法制宣傳資料、典型案例宣傳片,結合實際情況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必要時可以搞民營企業內部的犯罪人員現身說法,進行警示教育等。
2、上專題法制課。由檢察機關預防部門向民營企業中的股東、廠長、經理及財務、采購等人員上法制課,也可以聘請專家講課。講解本行業犯罪的基本特點、產生的原因及對策。重點講職務侵占罪、挪用公司資金罪、商業受賄罪、泄露商業秘密罪等罪的含義、構成要件、立案標準及刑罰處罰等。同時介紹一些生動的有教育意義的典型案例,達到有的放矢的法律效果。
二、制訂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建立防范措施,形成企業內部的預防工作機制。
對于一些小型民營企業和剛成立的民營企業,檢察機關要協助其建立各項規章制度,使企業用制度管理公司、用制度約束人員,使企業員工盡心盡職地干好本職工作。對那些規章制度已不能適應新形式發展需要的企業,檢察機關要根據形勢的變化和企業的需要及時協助民營企業建章立制,補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1、協助建立廉政制度。檢察機關要幫助民營企業建立一整套廉政制度,尤其是大中型企業和重點企業,要建立本企業管理制度相適應的較為科學和可操作的廉政制度,使民營企業的決策層面和管理層面的人員不能侵占、不敢侵占。另外,建議民營企業對本企業中易發生犯罪的重點崗位工作人員和較大經營項目中的有關人員簽訂廉政責任書。責任書應明確具體約束條款,明確責任和處罰決定。使企業的經理(廠長)和其他有一定“權限”的人員不管在職務上、在崗位上或在購銷活動中,形成犯罪預防的縱向橫向約束機制,從而不斷提高其法制觀念和廉政意識。
2、協助建立企業內部的預防犯罪組織。建議民營企業特別是較大的民營企業成立預防犯罪組織或指定專人負責犯罪預防的監督和落實。
3、協助企業健全財務、采購、供銷等經營環節制度。對財務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混亂的民營企業,要幫助其建立科學正規的財務管理制度,使其在財務管理上真正作到“三分三清一落實”。三分即:會計與出納分開,經辦人與審批人分開,管理費用和經營費用分開;三清即:每一筆資金來源清、用途清、去向清;一落實即:財務人員的職責范圍和責任落得實,形成“經理(廠長)批錢不用錢,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的良性資金管理機制。對民營企業中的采購、銷售等重大項目和重大工程建設,檢察機關可協助民營企業進行跟蹤檢查,參加其招標、投標、評標等重要環節工作,臨場監督,預防犯罪。
三、打擊和預防并舉,通過打擊促進預防。
經濟領域的犯罪分子,大都比較狡猾、犯罪手段比較隱蔽、善于隱藏罪證,不易遏制。在預防方面要做到打防并舉、標本兼治,檢察官要象一個高明的醫生那樣,既能開“藥方”,又能做“手術”,在嚴厲打擊犯罪的同時,及時剖析犯罪發生的原因、產生的動機以及犯罪所承擔的法律后果,以起到殺一儆百、警示后人的效果。
(一)抓住重點,堅決打擊民營企業內部的職務犯罪。在辦理民營企業的案件中,要在維護企業聲譽和正常生產秩序的情況下,依法辦案、文明辦案,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一個公正、公平、寬容而又有約束力的社會環境。
1、依法嚴懲企業改制過程中的經濟犯罪。目前的民營企業有一大部分是通過收購、兼并、控股、租賃、承包等形式參與國有企業的產權改制和資產重組變為民營企業的,在服務民營企業和在民營企業開展犯罪預防工作中,發現原在國企的工作人員有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等經濟犯罪行為時,要依法嚴厲打擊。
2、發現民營企業內部的職務侵占、挪用公司資金、商業受賄等經濟犯罪時,及時建議公安部門立案查處。由于檢察機關辦理這類案件有較豐富的經驗,在公安機關查處此類案件時,我們要充分運用檢察指導偵查、律師見證等制度指導公安及時收集、固定證據。通過打擊懲治此類犯罪,進一步凈化民營企業的內部環境,使民營企業健康快速地發展壯大。
3、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民營企業的行賄問題。民營企業的經營、發展離不開社會的方方面面,民營企業向其他單位行賄的現象比較多,這與我們反腐敗斗爭是格格不入的,因此,我們在民營企業中進行犯罪預防時,做好行賄問題的預防工作也是我們搞好民營企業犯罪預防的一個很重要的方面。
(二)嚴厲打擊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的瀆職侵權及索賄受賄等職務犯罪案件,為民營企業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四、建立與民營企業聯系點制度。
1、檢察機關可以確定重點民營企業作為職務犯罪預防聯系點,通過不定期的聯系推動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也可以在聯系點聘請專人作為聯系人,配合檢察機關開展預防犯罪工作,承擔本企業的法制宣傳教育和犯罪預防工作。
2、與企業主管部門配合,總結推廣成功的企業內部管理監督機制和預防犯罪方面的經驗,推動有關行業、部門建立健全內部防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