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馮強 ]——(2004-12-2) / 已閱11414次
交通肇事案件上升的原因及預防對策
近幾年來,交通肇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呈上升趨勢。以我縣檢察院為例,1998年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捕的交通、肇事案件占全年受理總數的11.5%,1999年受理該類案件13件,占受理總數的13%。今年l至6月份又受理4件,占受理數的25%。交通肇事案件的增多,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影響了社會穩定。
一、交通肇事案件增多的原因
(一)交通運輸工具激增,交通流量增大,道路交通運輸壓力增大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為生活質量標志之一的交通工具數量猛增。我縣309國道以其獨特的地理位置,成為市晉煤外運的主要通道之一。然而近年來,該路段交通擁堵現象十分嚴重。309國道日平均交通流量達到了4000多輛次,高峰時可達5000多輛次以上,道路運輸壓力增大。因此,造成了交通擁擠、堵塞加重、事故隱患增多。
(二)部分機動車輛駕駛員法制觀念淡薄,駕駛技術低劣
隨著車輛的增多,駕駛人員也相應增多,但有一些駕駛員沒經過正規的培訓,就駕車上路行駛,因操作失誤而造成交通事故。也有一些駕駛員雖持有合格的駕駛執照,但交通安全意識不強,法制觀念淡薄,視國家財產、人民生命為兒戲,酒后駕車、超速行駛等違章行為加大交通事故的發案率。以2000年為例,在批捕的交通肇事案件中,其中酒后駕車就有二起,占到25%。還有一些駕駛人員行車不講交通道德,駕駛作風惡劣,違章超速行駛,強行超車,會車,造成重大交通事故。2001年12月30日,祁縣東觀的程某駕車行至309國道黎城境內時,由于路彎速快,將對面會車的一輛摩托車和一輛吉普車撞壞,致摩托車上的夫妻兩口血染黃土,命喪黃泉。
(三)駕駛非機動車者及行人安全防范觀念淡薄,自我保護意識較差
交通肇事案件中的肇事者不僅僅是機動車駕駛員,由駕駛非機動車者及行人造成的交通肇事在交通事故總數中也占有相當比例。這些人員安全防范觀念比較淡薄,對事故的發生往往抱有僥幸心理。如我縣趙店橋一小學放學后,一位小學生在沒有大人的監護下,對過往車輛熟視無睹,橫穿馬路時被車輛撞倒,造成交通事故。
二、預防交通肇事案件上升的對策
道路交通事故危害后果嚴重,社會影響大,善后處理難,針對這類案件大幅度增長的趨勢,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大培訓教育力度,提高駕駛員素質
隨著我國加入WTO,私人轎車的不斷增長,決定了我國在今后相當長的時間內,機動車駕駛員仍然會作為一種專業技術或專門的職業存在,所以,我們仍應按照公安部有關指示,認真辦好駕駛員培訓學校。同時,有關主管機關要切實加強管理,嚴把發放駕駛執照關口,對未經駕駛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絕不發放駕駛證,一經查出無證駕駛者予以嚴懲。公安交警部門還應定期舉辦駕駛人員學習班,以案釋法,不但向其講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規程等知識,還要對其進行交通道德規范的教育,由路面上的被動管理轉入到深入基層單位和有關部門,作深入細致的宣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成為重安全、講文明的駕駛員。
(二)加大教育處罰力度,增強所有交通參與主體的安全意識
公安、交通部門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報紙、電臺、電視臺等宣傳陣地,加大交通安全宣傳力度,對全民進行安全學識交通規則的宣傳教育。同時,深入到教育部門,在幼兒園和各類學校開設交通安全課,聯合開展一些豐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增強所有交通參與主體的交通安全意識,提高其道德意識,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形成人人遵章守紀、個個重視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從根本上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作為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研究好交通法規,運用好交通法規,公開公平公正地處罰交通違章行為,并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有關規定,加大對肇事司機的處罰力度,該吊銷駕駛證吊銷駕駛證,該追究刑事責任追究刑事責任。讓違章者明明白白,心服口服,達到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目的,
(三)公安、交通部門要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不斷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范和控制交通事故的能力。
首先,公安、交通部門要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堅持科學管理、依法從嚴管理,變勤務管理為強化道路交通管理。以有效地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
其次,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利用道路熟,情況熟的優勢,積極調查本地區危路險段和事故多發點情況,摸清底數,認真研究制定對策,并及時主動向黨委、政府匯報,向有關部門反映,向交通公路部門提出建設性意見,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治改造計劃。
第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開動腦筋,多想辦法,完善道路安全設施,特別是在危路險段、事故多發地點增設警示標志,加強路檢路查,使公路上沒有病車行駛、不合格駕駛員不能上路,努力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047600 山西省黎城縣人民檢察院
撰稿人:馮 強 趙 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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