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衛國 ]——(2004-12-7) / 已閱9423次
改制企業資產評估的法律準則
作者: 王衛國 江西省吉水縣人民法院
資產評估是指特定的資產評估機構接受委托、按照法律規定的原則、標準、程序和方法,對資產的現實價值進行評定和估算的法律行為。當前我國的現代企業制度改革,就是逐步把企業推向市場,使企業在市場經濟下按價值規律運轉,實際上就是實行資本的社會化及自由流通體制。實行資本社會化和自由流通,前提是必須清產核資,正確評估資本的價值,這是現代企業改革中最為基礎的一步。科學公正的資產評估,有力推進企業制度改革,否則,不但制約改革,還將產生紛繁的糾紛,給審判工作帶來一系列的問題,所以資產評估必須利用法律規范進行調整,必須遵循統一的準則,以便取得科學公正的評估結果。
第一,資產評估必須堅持資質機構評估與群眾評估相結合的準則。對資產評估的中介機構,要嚴格依法審核其主體資格和評估能力,特別是對轉制企業的財產進行評估的機構,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設立條件,經審查批準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造冊、具有國家有關部門認證的營業執照和資格證書。不具備法定資格的中介機構做出的評估結果,不能作為確認轉制企業財產的依據。對資產評估機構的要求,不但要具有專業水平,同時還要有較高的道德素質及法律意識,能夠堅持自己的獨立法人地位,依照法定的規則、程序評估資產,不受外界任何干預,不夾雜私心雜念,這樣才能取得資產方的信任,平衡資產及其他多方面的利益關系,客觀地核定資產,科學地分析評估,防止人為造成高值低估損害國家資產或低值高估損害他人利益的現象。若是評估機構為了某種個別利益或因某種原因,有意高值低估或低值高估造成不良后果的,評估機構應在其估價與實際價的差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這樣,有責任,才會帶來約束機制。堅持資質機構評估,同時要與群眾評估相結合起來。首先,資產評估的前期,基礎工作資產清理是由資產占有單位提供的,而廣大群眾是真正實際經營資產的人,他們與資產已建立了一種深厚的感情,在他們眼里,每一項資產都神圣不可侵犯,都是整個資產的一分子,所以說只有通過群眾參與,才能實事求是地清查所要評估的全部資產,為客觀公正評估資產價值提供了前提基礎。其次,資產評估結果公正與否,只有通過群眾去檢驗,評估結果符合廣大群眾的要求,能夠為群眾所接受,才有可能成為公正的結果。所以說資產評估只有堅持資質機構的評估與群眾評估相結合,提高群眾參與意識,才能最大限度地做到客觀公正,盡可能地減少群眾矛盾,達到社會的穩定。
第二,必須堅持客觀真實的準則。實事求是是審判工作中的根本原則,同樣,客觀真實也是評估的首要準則。資產評估的前期準備工作是資產清查,一般由資產占有單位提供,客觀真實準則要求對被評估資產逐項清查、造冊、進行帳帳、帳表、帳實等方面的清理核對,堅決杜絕隱匿、侵吞財產的現象。實踐中,有些企業經營者,對國家資產認識觀念不強,清產核資時抱著無所謂的態度,不認真嚴謹,造成清產不如實、不徹底;還有些企業經營者為了達到侵吞國家財產的目的,往往對評估資產隱匿不報或虛報、少報,造成評估的第一手資料短缺,這也是國有資產流失的重要方面,最終造成資產評估有失客觀公正性。這樣引起的大量產權糾紛,買賣糾紛等,法院在審理中,即使委托評估機構對資產重新評估,但因所評估的資產無法恢復到原狀,而資產評估結果與時間性有密切的關系,所以重新評估也只是一種補救措施。
第三,堅持正確科學界定評估資產范圍的準則。資產從其表現形態看,有有形資產、無形資產之分,有形資產主要是指具有實物形態的財產,如房屋、機器設備、工具器具、多種存貨等,這類資產比較容易確定。難以確定,容易造成流失的是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是指特定主體所擁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實物形態并能在一定時期為所有人帶來經濟利益的財產。按傳統狹義的方法劃分,無形資產僅指知識產權類,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等。此外無形資產還包括政府授予的專營權(在允許轉讓的前提下)、優惠合同、土地使用權,還包括企業長期經營中與外界有關企業、機構及內部員工之間形成的有利于企業經營的良好關系和供銷網絡,也包括反映企業整體形象和競爭實力的商譽、企業精神、商品秘密、開辦費、人員素質、場地使用權等。應當說,從廣義上界定無形資產的范圍是比較科學的,有利于將多種形態的無形資產全面列入企業的資產總額,為正確評估企業資產提供了前提。
這里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資產評估還應包括債權債務在內的凈資產的評估。改制過程中存在對企業債務未作清理或清理不徹底而遺漏債務,或者漠視債權人的利益,擅自轉讓轉務,甚至故意“懸空”債務等種種不良現象,使得債權人對改制企業改制前所欠債務的追索,因企業改制變得困難重重,紛紛訴至法院,而新組合的企業又不承認,主管門推來推進,從而增加了法院審理、執行這類案件的難度,同時也造成了新的不穩定因素。所以在企業資產評估時對包括債權債務在內的企業凈資產進行評估,同時還應考慮債權的可收回比例。
第四,堅持資產評估與評估目的相匹配的準則。目的指導行為,資產評估的標準、方法與評估的目的應相匹配,資產對象不同,評估的目的不同,評估的標準、方法也不同,所以資產評估首先就應了解資產評估的歷史背景、委托人使用評估報告的用途。因資產未來用途的不同,所處的經營環境不同,評估的價值也就不同。評估前,應結合評估的目的,如屬企業改制中的股份改造、兼并、聯營、合資、拍賣、轉讓或者是出售等程序中的資產評估,就應當假定未來用途是按資產的現有狀態,現有使用方式繼續經營該項資產或者是由投資者按照資產最有效的方式使用該項資產的狀態,系統地評估資產的價值,其價值不再是簡單的單個資產價值的相加,其價值是一個系統的過程,它不僅限于對資產實物量和實物形態的盤點、核對及估價,更重要的是對資產運用效果的費用,還應考慮其在近期或未來一段時期所能創造的收益,不但要考慮單個資產的價值,還應考慮資產的整體效應,若是整個企業出售,還應綜合企業的形象、競爭實力、企業精神等因素。如屬破產清算程序中的資產評估,其資產則處于強制拍賣的情形,由于資產處于強制處理狀態,其運用效果就可能低于其他狀態的資產,并且,這種評估用途的評估價值要結合實際承受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