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要偉 ]——(2005-2-16) / 已閱9663次
村集體借款清收盤活基本思路
河南省平頂山市城市信用社 張要偉
前些年,由于歷史原因農村信用社發放了大量的以村委會或村干部為借款人的貸款。此類貸款筆數多、金額大,涉及面廣,在有些社占有相當大的比例。而村委會干部更換頻繁,有的村干部“新官不理舊帳”,有的村干群關系緊張,還有個別村干部以村集體名義貸款個人使用,清收盤活難度相當大。
目前,農村正在進行稅費改革,大部分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換手續,是清收盤活村集體貸款的大好時機。為掌握村集體貸款的現狀和類型,探索村集體貸款清收盤活的新思路,聯社資產管理部村在集體貸款較為典型的趙莊信用社進行了調查,并在共同研究的基礎上,對村集體貸款的清收盤活形成了初步思路,供各社在清收盤活此類貸款時參考。
一、總體策略
1、各社對村集體貸款的清收盤活要高度重視,積極行動,迅速摸清各村貸款底子,在此基礎上,分門別類,一村一策,逐個制定清收盤活方案,明確清收盤活目標、進度和責任人。
2、積極向當地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匯報和溝通,爭取廣泛的理解和支持,通過鄉鎮黨委政府,督促村兩委會積極配合信用社工作,為清收盤活村集體貸款創造寬松的外部環境。
3、對以個人名義借款用于村集體的,清收盤活時按村集體借款對待,以減輕村干部的個人負擔,爭取其更進一步的配合。
4、對拒不配合信用社工作的村干部,對以其個人名義借款歸集體使用的貸款,要依法提起訴訟,通過訴訟和依法強制執行,迫使其配合信用社工作。
5、以信用村(戶)建設為杠桿,對全力配合信用社工作,積極落實償還借款本息的,在評選信用村時優先考慮;對拒不配合信用社工作的,暫停其申請信用村評定,通過信貸制裁,促使其轉變信用觀念。
6、對全力配合信用社工作并積極清償借款本息的村干部,可考慮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提高其在任期內清償借款本息的積極性,縮短清收盤活村集體借款的時間。
7、對班子渙散、不團結、在群眾中威信差的村,信用社可向鄉鎮黨委政府反映,建議其更換兩委會班子,推動村集體借款的清收盤活。
二、具體思路
1、對于留有機動地和荒地的村,可與村委會簽訂以土地承包權抵償債務的協議,由信用社取得一定年限的(20年或30年比較合適)土地承包權,然后轉包給村民,以承包費抵償借款。
2、對于各村的路邊空地,可以可與村委會簽訂以空地林木種植權抵償債務的協議,由信用社取得一定年限的空地使用權,然后轉包給村民用于種植林木,用承包費抵償借款本息。
3、對村集體所有的林木,信用社可與村集體簽訂以林木所有權抵債的協議,收回借款本息;或以該林木為借款提供抵押(需到林業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降低借款風險。
4、對農稅部門返還各村的稅款,信用社可考慮以其返還的稅款償還借款本息。按一定比例獎勵村支書(主任)。
5、對臨近河流的村,可以與村委會簽訂以河灘承包權抵償借款本息的協議,然后將河灘承包權轉包給村民,用于種植林木、開墾耕地或者出售河砂等,以承包費收回借款本息。
6、對鄰近公路或者有物資交流會的村,可以取得屬于村集體所有的臨路房屋,對外出租收取租金償還借款本息;或者以物資交流會收取屬于村集體所有部分的管理費償還借款本息。
7、對因公路建設等征用土地取得占地補償的村,可以通過對村干部進行一定比例的獎勵,促使其積極配合信用社工作,用土地補償費清償借款本息。
8、對有村辦企業且該企業能夠即時變現處置的,可以該村辦企業抵債。
9、對欠債數額不大且干群關系好的村,可以對村集體借款進行分解,將原先由村集體承貸的借款分攤到戶,降低借款風險,然后在逐步清收。
鑒于村集體借款筆數多、金額、借款人信用觀念差等特點,清收盤活在方法上有別于其他貸款,不可能一蹴而就,清償期限一般較長,只能逐步推進。
[本篇小文是本人2002年在寶豐縣農村信用聯社工作時針對村集體貸款難題所寫,現已調入城市信用社工作,對此問題不再研究,內容也不再補充,聊作紀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