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蘭紹江 ]——(2005-4-15) / 已閱10254次
中 國 近 代 法 學 教 育 的 先 導
—————天津北洋法政學堂
20世紀初,搖搖欲墜的滿清王朝為形勢所迫,欲效仿日本走“變法維新”之路。1901年1月,光緒皇帝頒布上諭,決定實行新政,包括變法修律、政制改革、設新學、廢科舉等。隨著各種新律的全面修定,推行新法的法學人才日見短缺,當時急需培養大批匯通中西法律的人才。清廷遂派出大批留學生到日本,習學日本的法律,并從1906年起,以這些留日學子為核心創辦了中國第一批官辦法律學堂,其中最著名、影響最大的是天津的“北洋法政學堂”。
光緒三十二年(1906)夏,直隸總督袁世凱聽取赴日本考察的閻鳳閣(后來的直隸省議會議長)、梁志宸(后來的直隸省議會副議長)等人建議,仿照日本法政學堂,奏請清廷批準在天津創辦“北洋法政學堂”,委任黎淵〔注1〕為監督(校長);校址在堤頭村新開河河壩下(今河北區志成道33號),校舍為中西合璧式建筑。新開河上曾有一座“法政橋”,就是這一歷史的見證。該校曾在中國近代史上產生過重要影響,那是因為:
其一:天津瀕臨渤海,既有通商口岸,又有九河通衢之便;既“具有江淮的風格”,又距首都最近。鴉片戰爭之后,天津受西方先進文化思想影響,成為“洋務運動”的中心,其作為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的駐地,外交地位和政治地位顯赫,成為外國人眼里的中國“第二政府”。在對外方面,“吾國外事盡萃于天津,外交之利害,全國之安危,而恒于是乎卜之”;在內政方面,“數十年來,國家維新之大計,擘畫經營,尤多發韌于是邦,然后漸及于各省,是區區雖為一隅,而天下興廢之關鍵系焉”;舉凡“將校之訓練、巡警之編制、司法之改良、教育之普及,皆創自直隸,中央及各省或轉相效法”。(羅澍偉《天津,近代中國的“窗口”》http://www.tianjindaily.com.cn/docroot/200412/14/rb02/14150901.htm)正是由于這種特殊的地位,天津的“北洋法政學堂”從創建起就在全國成為頗具影響的率范。
其二:北洋法政學堂自創辦起,在學制、課程設置、任教師資等方面處處效仿西制,走一條新型辦學之路。該校學制分為速成與專門科兩類:速成科學制一年半,旨在短期內為政府培訓急需的法律人才。速成科又分為“職班”(司法科)和“紳班”(行政科);紳班專收直隸地方士紳,以培養地方自治人士為主,須經府、廳、州、縣保送,但也同樣要參加入學考試。職班專收外籍有職人員,主要是培養律師。速成科開設的課程包括大清律例及唐明律、現行法制及歷代法制沿革、法學通論、憲法大意、刑法、民法要論、商法要論、大清公司律、大清破產律、民刑訴訟法、裁判所編制法、國際法、監獄法、訴訟實習,共14門;在第三學期考試及格,就算畢業。專門科分法律、政治兩系,學制六年(預科三年,正科三年),課程設置繁重,要求掌握兩門外語,且十分嚴格;預科三年外語占主要地位。第一外語日語,每周12小時;第二外語任選英、法、德語之一,第一年每周六小時,第三年遞增至十小時;因此外語課每周至少18小時,占全周課時36小時的二分之一以上。學校規定,外籍教員授課,“無論正科預科……一概不用通譯;使學生直接聽講,以節鐘點而收實益”。這就迫使學生,不得不全力學習外語 (首先是日語)。在正科三年中,專業課設置以政治專業為例,必修科目包括中國的《大清律例》、《大清會典》、憲法、民法、刑法、國際公法、私法、商業、銀行、貨幣、商法、地方自治、西方政治學、財政學、經濟學、應用經濟學、社會學、政治哲學、政治史、外交史、通商史、統計等,多達30余科。考試制度極為嚴格,在學校章程中,明白規定“兩次學年考試不及格者”責令退學。
此外,北洋法政學堂從開創起就形成學術自由、兼容并包的校風,很少門戶之見,學校除聘請日籍教師和留日學子任教外,共產黨員張友漁、阮慕韓、楊秀峰、溫健公、何松亭、黃松齡、聞永之、陳志梅等人均曾在該校任教授或秘書、主任等職。這種嚴謹的辦學形式和寬松的學術環境使北洋法政學堂在中國近代法學教育中頗具影響。
其三:北洋法政學堂具有光榮革命傳統,是中國近代史上傳播反帝反封建先進思想、培養革命人士的陣地。從它剛建立開始,師生們就在新思潮的影響下,積極研究和宣傳西方進步思想,思想活躍,屢起學潮。1909年12月,清政府直隸提學使司曾以“北洋法政學堂屢起風潮,決定解散。” 但是,這一決定因各方輿論反對,而沒有實行。中國共產黨創始人李大釗同志1907年考入該校,為專門科第一期學生(在校學習6年),并從此走上革命道路。在校期間他被推舉為“北洋法政學會”編輯部長,擔負主編會刊和編譯書籍的重任,創辦了《言治》雜志,主持編譯了《(支那分割之運命)駁議》和《蒙古及蒙古人》兩部震動海內外的著作。1912年6月至1913年間,李大釗在北洋法政學堂寫下了《隱憂篇》、《大哀篇》等文章,揭露了在所謂共和體制下民權的喪失,人民的苦難。在北洋法政學堂這個新式學校里,李大釗廣泛地閱讀西方資產階級革命時代的書籍,受到了反對封建主義,追求民主自由思想的影響,樹立起民主主義的信念。抗日愛國將領張自忠也曾是法政學堂學生。1911年張自忠考入了天津北洋法政學堂。在這里,他第一次接觸到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學說和“驅除撻虜,恢復中華,建立民國,平均地權”的資產階級革命政綱,這些對他日后的成長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在抗日戰爭時期,全校學生思想傾向進步,政治空氣濃厚,該校成為天津學生抗日救亡運動的重要策源地之一。“一二·九”運動中,該校學生朱紀章、莊金林曾參加組織領導天津市學聯、全國學聯工作,阮務德、王民生、王守先在后來的抗日斗爭中英勇犧牲。1937年2月,因師生積極參加抗日運動,學校被當局武力封閉,強行解散。
李大釗在1923年參加母校18周年校慶紀念會演講中曾做過這樣的評價:“那時中國北部政治運動,首推天津,天津以北洋法政學堂為中心,所以我校在政治運動史上很是重要。”
20世紀的“北洋法政學堂”也歷經了變革與發展,1911年改稱“北洋法政專門學校”。1914年6月,直隸省當局決定將保定法政專門學校、天津高等商業專門學校并入“北洋法政專門學校”,改稱“直隸公立法政專門學校”,設法律、政治、商業三科。1928年改稱“河北省立法政專門學校”。1929年國民政府試行大學區制,學校改隸北平大學區;3月,學校改稱河北省立法商學院,同年8月,學校升為大學,并且開始招收女生。至此,北洋法政學堂完成了由學堂到大學的轉變,原有各科改稱學系。1937年2月,因學院師生積極參加抗日運動被當局武力封閉,強行解散。抗戰勝利后,河北省立法商學院復校問題被提上了議事日程。但因種種原因,至1947年秋該院前院長楊亦周〔注2〕等在廣大畢業生支持下,幾經周折,才在原校址艱難地復校。“北洋法政學堂”歷經清王朝、北洋政府和國民黨統治時期,到解放初院校調整結束為止,雖曾六易校名,但人們習慣上還是稱之為“北洋法政”。
建國初,法商學院法商兩系分別并入北京政法學院和南開大學。
革命先驅、中國共產黨創始人之一李大釗同志是天津人民的驕傲和光榮,是天津北洋法政學校的驕傲和光榮。為了繼承和發揚李大釗同志偉大的共產主義革命精神,1998年2月在李瑞環、姚依林、譚紹文等中央、市委領導的直接關懷下,經天津市委、市政府批準,把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確立為法商學院的延續(北洋法政學堂后更名為河北省立法商學院),并在學院內建立了李大釗烈士紀念室,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彭真同志親筆題寫室名,許多中央和天津的老領導為李大釗紀念室題詞。1994年5月政法管理干部學院李大釗紀念室被市委、市政府命名為天津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作為天津市政法干部的培訓基地、法學教育的搖籃、李大釗烈士母校的延續一一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并沒有辱沒先烈的革命精神和北洋的光輝校史,她已經擁有了一支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的、實力雄厚的師資隊伍,為十四個省、市、自治區培養了數萬名法律人才。莘莘學子的足跡遍布海河之濱、長城內外、大江南北,像顆顆璀璨的明珠鑲嵌在祖國的法治大廈上,似芬芳的桃李盛開在法學的百花園中。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將朝著革命先驅為之奮斗的偉大目標,繼續為民族振興和社會安康做出了新的貢獻。
〔注1〕黎淵,1879年生人,貴州遵義府附生。先在蘇州中西書室習普通學一年。光緒二十五年,自費赴日留學,在東京善鄰書院習普通學二年。光緒二十七年,經前四川總督派歸四川官費,入東京中央大學習法律專門科。光緒三十年(1904年)六月畢業,領有優等文憑。復于是年八月,入該大學高等研究科,專攻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科。光緒三十一年八月,因高等研究科論文試驗合格,領得研究科優等畢業文憑,獲法學士稱號。九月經電調回國,籌辦北洋法政學堂事宜。
〔注2〕楊亦周,河北省行唐縣人。曾在天津北洋法政學校讀書,參加國民黨地下活動,并任過法政學校校長。1928年北伐軍占領天津時,曾任國民黨天津市黨部委員兼組織部長,次年市黨部改組被排擠在外,從此傾向馬列主義。后去日本留學,畢業后又去英國深造,1934年回國,在大學任教,后在經濟部門工作,1945年抗戰勝利后回到天津,任天津中國紡織建設分公司經理,天津參議會參議長。他在天津解放前夕堅決抵制了反動政府的造謠和炸毀工廠的行動,順應民意積極主張和平解放天津并代表民間組織參加和平談判。解放后,曾任天津市副市長,“民革”河北省委員會主任。
(蘭紹江編撰)
參考資料:
1、《李大釗與天津》;劉民山編 天津社科出版社1989.12
2、《寧為百夫長,不做一書生》http://www.zhangzizhong.com/tbcr-1.asp
3、《法政學堂植棟梁》http://news.sina.com.cn/c/2004-04-07/23013106695.shtml
4、《近代中國的“窗口”》羅澍偉http://www.tianjindaily.com.cn/docroot/
5、《具有開創意義的天津高校》http:// tianjin.enorth.com.cn/ system/2004/11/12/000901623.shtml
6、《李大釗》http://twt.tju.edu.cn/theory/read.php?id=407 >>中共十大元老
7、《清末法制變革中的日本影響》侯欣一 http:// www.legal-history.net/schol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