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飛 ]——(2005-6-2) / 已閱19340次
高校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冷的思考
謝飛
1問題的提出
又一屆畢業生即將離校,這些曾經懷著憧憬和夢想走進大學校門的莘莘學子,歷經四年的錘煉,如今他們走得好么?在即將畢業的時刻,他們是否像四年前考取大學一樣,心中充滿了喜悅和激動?事實并非如此,在新聞媒體上我們?吹,一部分大學生畢業后加入到了失業行列。在經濟體制改革、社會轉軌的新時期,大學生就業難成為當前人們普遍關注的問題。2005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人數預計將達到338萬人,比2004年增加58萬人,增幅達20.71%,就業形勢進一步趨緊。由于專業間的差異,在這里筆者無力考查其他專業的就業情勢,只想基于本人所在的專業分析一下法科專業學生的就業問題。十年前,一個法律專業的大學生在畢業后基本上都有機會進入國家司法機關,即使不能到司法機關工作而從事與其相關的工作也不會很難。十年后的今天,送走了2000年最后一次全國律師資格考試迎來了國家司法考試,高校法律專業的學生畢業后直接進入國家司法機關已經成為不可能。即使想成為一名律師,參加司法考試也成為必須。當前,包括極少數知名大學法學院的法科學生在內,都面臨著嚴峻的就業形勢,而絕大多數政法專業的畢業生簽約率則降低到了歷史最低。目前中國正在向法治社會轉變,法律專業的學生應該是比較熱門的,可現實擊碎了曾經的夢想,一些學生開始懷疑自己的選擇。這不得不值得廣大法律人深思。
2法科專業就業之特殊性
(1)法治環境欠缺 1996年在中央領導的法制講話中,江澤民指出:“依法治國是鄧小平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黨和政府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重要方針。”自“依法治國”的問題首次由黨的第三代領導集體提出,到十五大明確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戰略目標,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逐漸為廣大社會公眾所知悉。經過多年的社會各個方面的努力,法治觀念已經成為全社會的主流思想,創建良好的法治環境已經成為全國人民的共識。針對目前中國的法治發展水平和狀況,中國已經啟動并將繼續推行的法治改革是全方位的,改革的觸角已伸入立法、行政、司法等諸多法治環節。但中國幾千年來崇尚“人治”、排斥“法治”的傳統不可能立即得到徹底根除,人治的影響還將存在并發揮一定的作用,是完善法治環境的最大障礙。比如,行政行為的法治化還不夠完善,基層民主建設的水平還有待提高,司法隊伍建設還有待加強,法律普及方面還存在薄弱等。對人治的信賴,寄希望于某個人,糾紛解決機制和規則充斥著人治的色彩,導致法律的權威難以真正樹立。法治環境的欠缺以及由此產生的法治需求的低迷,導致法科畢業生的就業范圍相對狹窄。
(2)傳統行業飽和 選擇法律專業的同學,除了因為法律職業的神圣和自己的興趣,也考慮到將來的發展前景。從就業單位性質上來看,黨政機關依然是法律類畢業生的首選,其次是企事業單位,二者占了需求總數的近70%。同時選擇到部隊、海關、武警邊防等單位的也在逐年增加。據不完全統計,已經簽約的2003屆政法類畢業生到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比例占到了40%左右,到一般企業單位的占25%左右,到部隊、海關、武警邊防的占到10%左右。
時下畢業生青睞的傳統的就業行業,如政府機構、黨政機關等,由于機構改革和人員精簡, 正在大大減少人員需求。目前正在推進的地方省級政府機構改革,人員精簡幅度達47%;國務院最近一次機構改革人員精簡近50%。大學畢業生進入這些機關都要經過重重考察, 參加公務員考試仍是目前法律專業畢業生進政法部門就業的惟一渠道。由于職位的有限,常常出現幾十個報考者競爭一個崗位,必然導致大多數畢業生遭到淘汰。
(3)專業口徑單一 雖然1998年進行了法學課程設置改革,但到現在已經過去了7年,我國的法學教育正面臨著一場適應經濟全球化的挑戰。法學專業的學生是被按照學校的統一計劃來培養的,而不是按照他們自己的興趣和需要來培養的。由于公共必修課、公共選修課和專業必修課等課程的學習都有最低學分的要求,因此,學生能夠真正選擇專業選修課的機會是很有限的。上海交通大學黨委副書記鄭成良首先提出了專業選修課在課程中所占比例問題!案鶕覀人了解的數據,我國法學院本科教學中,專業選修課與專業必修課的比例為3∶7,至于專業選修課在所有課程中的比重就更低了,只占17%左右。也就是說,在法學院四年2700課時左右的學習中,本科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學習興趣和未來選擇職業的需要,自主決定學習的課程時間不到20%!”由于缺乏學習主動權,導致了專業結構簡單,知識體系單一,人才的培養如同流水線生產,難以形成自己的專長和優勢。
而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從簡單的技術型人才向復合型人才轉變。綜合性、復合型人才是現代社會人才需求的主流方向,用人單位也更青睞綜合素質強的畢業生。中國加入WTO后,迅速增長的市場需求,對法律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復雜的國際經濟活動中,必須掌握經濟、國際貿易、企業管理和外語等綜合知識,只懂的自己的本專業遠遠不夠。因此,應當給予法律專業學生更多的自主學習空間,鼓勵他們跨學科,跨專業,學有所長,學有所專,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
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在目前的雙學位和輔修制度下,法科學生一般是從高中文科類學生選拔,受自身知識結構的限制,往往無力涉及理工科的專業;而理工科的學生則可以在學有余力的情況下,涉入法學領域,取得相應學位。具有其他相關學科背景的“后法律人”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對純法科專業的學生提出了挑戰。
(4)社會資本不足 社會資本主要指建立在信任和互助合作基礎之上的社會關系網絡,是個人發展所必要的資本之一。科爾曼在論述他的社會資本理論中曾指出:“社會資本是影響個人行動能力以及社會生活質量的重要資源!彼梢詮墓δ苌蟿訂T社會結構的各種要素,有助于個人或團體獲得資源,掌握信息,從而實現特定目標。社會資本可以彌補大學畢業生就業信息的不對稱,有助于大學畢業生獲取得就業機會。就自主創業的大學畢業生而言,社會資本可以保證創業資金的供給。在轉型時期的中國,無論是國家,高校還是大學畢業生本人,只有不斷積累社會資本,才能有效的促進大學畢業生就業。對在校的法律專業學生,應當積極走出校門,獲取到律師事務所或政法機關實習的機會,向法律界的前輩學習,將理論學習和實務學習相結合,積累相關工作經驗。同時,在參與實踐過程中,面對開放的信息源和多渠道的獲取途徑,較容易得到有利的咨訊,可以節約求職成本,彌補信息的缺乏,提高就業的機會。跟相關單位的接觸,讓更多人了解、認識自己,在與對方合作和共事中建立的良好關系,為自己的發展奠定了一定的社會基礎。
(5)法學教育大眾化與法律職業精英化之沖突 目前,全國開設法律專業的大學已經近400所,在校法律專業的學生約36萬人。自1999年擴大招生規模以來,在短短幾年的時間里,普通高校法律專業的本科生人數增長了幾倍。一些高校追求建設綜合性大學,在師資、硬件設施尚不完善之際,先后設立了法律類專業并大規模招生。除了法律本科的大規模擴招外,法律?,第二學士學位等全日制教育,成人法學教育,在招生數量上也有了飛速的發展。除正規法律院校(系)外,還有各種與法律有關的“干!。此外,還有函授、電大、自考、夜大、業大、職大等多種形式的法律教育。由于法學一直以來被認為是熱門專業,接受法學教育的機會在增加,在校生人數不斷增長,法學教育出現了大眾化的趨勢。而法律職業的專業化和精英化上世界上發達國家的法律傳統之一,也是一些發展中國家法律職業的發展趨勢。我國自2002年首次進行了全國的統一司法考試,欲取得法官、檢察官、律師資格,均須通過統一的司法考試并取得合格的成績。統一司法考試雖然沒有覆蓋法律職業的全部,但是覆蓋了法律職業的主要部分。自2002年實行司法考試制度以來,2002年司法考試的全國通過率是7%,2003年是10.18%,2004年是11.22% 。司法考試的低通過率和法律職業的高門檻,決定了雖受過法律教育的高校學生,在畢業時卻并不能輕易邁過這個門檻,從事法律職業。越來越多的用人單位,并非招聘律師、法官和檢察官,也對法科畢業生提出了司法考試資格證的要求。自2004年開始,國家統一司法資格考試的考試時間固定在每年9月份的第三個周六和周日,司法考試的報名資格要求已取得本科學歷,事實上法律本科應屆畢業生在找工作時不可能擁有司法考試資格證書。
法學專業學生就業在當前盡管處于寒冰期,但種種信息表明,中國巨大的法律市場需求尚未開發。廣大農村地區,中小企業的法律需求和服務還沒有啟動。就個人律師的擁有量而言,根據2002年的統計資料,全國現有律師12萬人,平均每萬人擁有律師的數量僅0.8個,這個比例不但低于發達國家,例如:美國30人,英國15人,而且,還低于一些發展中國家,如巴西和阿根廷就分別達到了20人和12人。就企業方面講,我國現有企業5000萬家,僅有4萬家聘請了律師當法律顧問。目前面臨的種種挫折,只是暫時的。作為法律人不應坐享其成,坐以待斃,應當善于開拓,挖掘自己的潛力,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相信終會冰破泉涌,每個法律人都將無悔于自己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