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雷 ]——(2022-6-13) / 已閱1939次
前幾天去一個大所交流學習,被告知所內團隊大佬每年都在找實習律師,期滿重新招聘。大佬年業務量過百萬,在用工成本上可謂是精打細算。這也反映出來剛出工作律師工作之艱辛。也讓筆者回想執業以來的點點滴滴。
一、新人生存發展艱難
大部分人都是普通人,起點高、含著金鑰匙出生的人畢竟是少數。律師也一樣。律師界素有三年入門、五年立身、八年成才的說法。不能說完全準確,但也符合行業情況,數字只能作為約數理解。凡事都得看天時地利人和,通俗來講就是社情、國情和自身情況。我們姑且按照素有說法來講。很多人等不到三年就退出行業了,有的考公務員取得了體面的工作,有的做了法務,也有的轉行從事其他職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案源,為了生活不得去另尋他路。遇到好的平臺、團隊、老師并非易事,大多數的成才律師更傾向于用實習律師。我想原因有三,其一用工成本低,其二工作激情高,其三實習律師雖不能獨立開庭但只要用心基本上能夠幫助律師解決近一半以上的工作量。
二、貧富差距大且基層競爭激烈
本地律師年人均業務量52萬余元。行業大佬年業務量上千萬,上百萬的律師亦不在少數,這些人數占整個行業人數的20%或是更少,創收卻占到行業的80%以上。剩下80%或是更多的律師要爭奪行業20%或是更少的業務。相同案情的案件,單純從律師費的角度來說有的律師收費幾十萬能談下來,有的幾萬甚至幾千談不下來。客戶群體不同,消費理念自然不同。律師費可以高的令行業人稱贊,也可以低的讓人意想不到。基層律師競爭尤為激烈。
三、注重營銷模式且多樣化
筆者在本地最成功的營銷式律師所工作過。該所主任的一句話讓筆者至今仍記憶猶新,“如果把律師事務所比作汽車,那么銷售就是發動機,律師是車轱轆。銷售才是律師的核心”。筆者雖不敢茍同這句話,但是律所的成功不得不讓人反思其道理所在。正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案源才是律師之本。有了案源才能生存、發展、成名。傳統律師雖自帶營銷的一些能力,但是真的遠遠不如營銷式律所銷售那般專業。法律服務亦是一種產品。既然是銷售產品,各行各業的銷售都有相通的地方。“話術”是一門大學問。從最初接觸客戶到最終的成單是一個系統工程,在這個過程并不需要過多的專業知識或者說營銷的能力在此時要大于律師專業素養。事實勝于雄辯,營銷式律所的成功就很好說明了這一點。更有甚者,做得好的銷售出來單獨成立法律咨詢服務公司與多家律所、多個律師建立合作關系,不再拘泥于一家律所。
四、仰慕行業大佬主要在于其創收
筆者有個法官同學曾經說過,你們律師是把創收高的律師作為自己的目標,并向其學習。這種行業價值觀是不正確的。我們后來想想也是。我們認為某個行業大佬很厲害,最吸引我們的是大佬的什么地方。是專業素養么?我們捫心自問不是。大佬很多,知道大佬專業素養的具體體現或是關注其經典案例的同仁并不多。大家最初知道的其實就是兩點,第一他很厲害,第二他創收高。具體關注業務方面的話那多半也是基于自身工作的需要。
五、內卷嚴重
律師職業,是一種必須慎之又慎的職業,前面永遠有坑,不同之處在于,有的坑是公權力挖的,有的是同行挖的,也有的是委托人挖的,當然也有的是自己不小心挖的。多數同仁想必都遇到過被被公權力和當事人為難的事情。記得之前有當事人來找筆者“鬧事”,后評價筆者說的是“滴水不漏,無懈可擊”。沒辦法,風險防范第一位。在這里想聊聊律所內部的內卷問題。筆者經歷過或聽說過的還是比較精彩的。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立場不同看待問題必然不同。每個人也有每個人的偏見,對你不好不見得對別人不好,區別對待再正常不過。說起律所內卷問題的,團隊之間的矛盾、分歧,在律所內安插眼線窺探其他同仁的工作情況那是一般的內卷行為。筆者朋友曾經給筆者講過其親身經歷的一個事情。他遇到一個棘手案件,后律所經組織討論定下代理思路。后參加案件討論的一名同事將其代理意見告知對方當事人律師。導致我朋友在法庭上極為被動,日后律所主任也處理了此事。真可謂之隔墻有耳,防不勝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