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伏海 ]——(2022-11-4) / 已閱1850次
必須對浮夸的行為治以重罪
于伏海
被當今各種學者和政客譏諷的帝制時代,是絕對禁止浮夸的,浮夸行為,在任何朝代,都是欺君大罪,一旦發現,輕則被流放,重則被處斬。
推翻帝制后的一九五零時期,我們迎來了一個“浮夸大躍進”時代,我這里說的“大躍進”跟超英趕美的“大躍進”不一樣,我說的是“浮夸的大躍進”,就是“浮夸本身”也實現了“躍進”,比如一畝地本來產一千斤糧食,浮夸一下,可能上報為一千二百斤,但是到了一九五八年前后,一畝地本來產一千斤糧食,官員們向中央上報時就會夸大十倍甚至百倍,說一畝地打一萬斤糧食,甚至十萬斤糧食,一頭豬本來五百斤,最后浮夸成五千斤,甚至五萬斤,因此,浮夸本身也大躍進了。
一九五零年代的官員們浮夸,最終導致三年大饑荒,餓死3800萬人,如此嚴重,如此惡劣,居然沒有官員被治罪。如果這些浮夸的官員在文革被斗甚至被斗死,這或許也是一種報應吧。這些浮夸的官員,本來就該判死刑的。上天可曾饒過誰。作惡之人必定會以某種方式接受上天的制裁,誰也逃脫不了。寫到這里,有些不理解我的人就會說我美化文革。對此,認為無所謂,愛怎么理解就怎么理解,人人都有自己的理解自由。
一九五零年代的浮夸風,遺毒影響至今,很大原因就是搞浮夸的官員們,文革過后,繼續出來當官,繼續在各級政府擔任要職,這些人不但老毛病不改,還將浮夸的基因遺傳給繼任者們,也就是說,不管是三零后的人當官,還是四零后的人當官,還是五零后的人當官,還是六零后的當官,甚至七零后八零后九零后,統統都是一個樣,老沒老,小沒小,男沒男,女沒女,高學歷沒高學歷,低學歷沒低學歷,統統喜歡浮夸,統統精通浮夸,事事都要浮夸,時時都在浮夸,不管走到哪里,浮夸之風就帶到哪里,不管主管什么工作,就浮夸什么工作。張省長知道李省長浮夸,李省長也知道王省長浮夸,上級知道下級浮夸,下級也知道上級浮夸,老百姓知道官員在浮夸,官員也知道老百姓知道他們在浮夸。官員能從浮夸中得到好處,老百姓似乎也能在浮夸中得到好處。官員和官府作為浮夸的榜樣,力量是無窮的,于是,老百姓有樣學樣,各行各業都浮夸:律師要浮夸自己的學歷;教師要浮夸自己的學識;開發商要浮夸自己的豆腐渣房;食品店要浮夸自己有毒有害的食品;火車要浮夸自己的先進;賣衣服的要浮夸自己的衣服;總之,沒有浮夸就沒有當朝中國。
當朝,最嚴重、危害最大的浮夸仍屬官員和官府的浮夸。老百姓本來收入只有一萬元,官員浮夸到五萬,結果就是老百姓必須多納稅多攤派,企業必須多納稅,多攤派;本來只種了一百畝樹,官員浮夸到一千畝,結果就是環境越來越糟糕;本來耕地被房地產禍害的只剩下一千畝,官員浮夸到還剩一萬畝,結果就是耕地持續被禍害;本來只有百分之五十的兒童上學,官員浮夸到有百分之九十,結果就是許多孩子永遠上不了學。
浮夸既然這么嚴重,難道上面的人看不出來嗎?我看未必,上面那些人,即使博士學歷是有水分的,但也不至于只有小學文化,況且一個人容易不容易被欺騙,其實跟學歷沒有半毛錢關系,即使是文盲,只要耳聰目明,縱然小人再詭計多端,恐怕也不會被欺騙的,想想當年白手起家的朱元璋,文化不高,可是沒有哪個高學歷的人能蒙蔽得了他,誰浮夸,誰欺詐,那不好意思,大明法律可是無情的,朱大皇帝也是無情的。
現如今的官員,個個驕奢淫逸,到處坑蒙拐騙,但是,騙來騙去,不但沒有像古代官員那樣被判欺君大罪,反而騙出了歷史新高度:不但要騙,還要在適當時機,承認自己在騙,最開始騙,是為了巨大的好處,適當時機承認自己是騙,也是為了巨大的好處,而且承認自己在騙,還能獲得鮮花和掌聲,真是天下一大奇觀,古人和外國人都聞所未聞也,如果那些作古的皇帝英靈仍在,見到這種世面,真不知會作何反應,我想一定會被龍顏大怒,再也不想投胎到這個滿是醬缸蛆的國家。
寫到這里,有看客或許不再耐煩,迫不及待地有此一問,浮夸到底是個什么罪?
浮夸,依據現在的法律,說重了,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說輕了,是瀆職犯罪。我們看看當朝刑法:
首先是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官員浮夸,嚴重危害國家政權。從村委會居委會到省委省政府,每個省都在浮夸,這就是有組織的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組織者和策劃者就是各省的省長、省委書記等一把、二把手,實施者就是所有參與浮夸的大大小小的官員和公務員,這么嚴重的有組織犯罪,不但動搖國本,還動搖民心,動搖我社會主義國家在全世界的威嚴;而浮夸造假,就是以造謠的方式顛覆國家政權,這些犯罪人員的目的就是想一路扶搖直上,通過浮夸政績蒙蔽最高領導人,并取得最高領導人的信賴后,奪取國家最高權力,掌控國家,禍害國家和人民。
因此,希望國家最高領導人務必對官員浮夸保持高度警惕,必須將那些通過浮夸邀功領賞企圖奪取國家最高權力的犯罪人員撤職嚴辦,法院應當判決其危害國家安全罪成立,判決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分子無期徒刑,判決積極參加的人員十年有期徒刑,判決一般小嘍啰三年有期徒刑。
其次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和第三拜九十七條。
第三百八十二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搞浮夸的官員,都是希望騙得中央的撥款,騙得國家的錢財,騙得越多,官員自己的油水也就越多,因此,我認為凡是搞浮夸的官員,百分之百都有貪腐行為,而且搞浮夸的官員,百分之百會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因此,國家監察委員會等反貪腐反瀆職的機構必須對此立案偵查,而且要徹查。
不管那些搞浮夸的省份和官員會不會主動承認自己造假,國家反貪污反瀆職的機構必須主動調查每個省最近十年甚至二十年的經濟數據,必須一絲不茍,只要這樣,才是真正的肅貪打黑,
任何把浮夸行為看得無足輕重的言行,都是包庇,都是助紂為虐,統統都要嚴厲打擊,絕不能讓浮夸再上一個新高度,否則,我們這個民族,我們這個國家,就該再遭遇一次三年大饑荒,甚至三十年大饑荒,讓上天徹底埋葬這個醬缸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