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卜越 ]——(2022-12-26) / 已閱2142次
前言:前些年做了一些法學理論方面的研究,后來因故中斷了。
把以前寫的文章發出來,希望能對做相關研究的人有所助益。
個體精神論綱
卜越
(2010年6月6日)
還不知道雨果•德•加里斯所說的比人類聰明億萬倍的“人工智能機器”能否被人類生產出來——在此之前,人腦是我們所知道的宇宙中最復雜的物體,而作為人腦產物的精神則是最為神秘莫測的東西(“精神”和“物質”一樣,是最大的類概念,它沒有屬概念,故只能稱之為“東西”) 。 “精神”概念的外延具有不確定性,“精神”既可以泛指人類的精神產品,也可以特指與個體生命相聯系的大腦產物。本文所說的“精神”, 或稱意識、心靈,指的是有生命的個體精神,群體精神如民族精神、精神產品如雷鋒精神等不屬本文討論范圍。
人活在世上,最不熟悉的恰恰是我們自己。近幾百年來,科學技術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人們對于外部世界(包括人的身體)的認識已是細致入微,但破解“精神究竟是什么”這樣的難題卻仍然不得要領。大多數人終生學習關于外部世界的知識,而唯獨不去了解、研究自己的精神,這是學習、教育的最大誤區。
一、個體精神的概念及特征
什么是精神?哲學教科書給出的答案是:意識是人腦的產物,是客觀存在的主觀映象。但如此解釋,只是闡明了意識和人腦、和客觀存在的關系。但意識究竟是什么?我們還是不明白。如果我們把在電腦中運行軟件產生的功能稱作X,那么我們也可以說X是電腦的產物。但僅如此,我們能理解X是什么嗎?不能。
現代科學技術已經能夠模仿人腦的部分功能。但在目前, 即便最先進的機器人,其智能也不能與人的智能相提并論。人腦最基本的能力是學習能力和自我成長能力。機器人只有具備了學習能力和自我成長能力,才能實現革命性的突破。
電腦技術的發展使我們認識個體精神有了新的視角。人的大腦就是一個高效能的信息處理器。“信息”也是一個極為抽象的概念。在這里,筆者把信息定義為能夠被人腦接受、儲存、加工的具有某種意義的介質。人通過眼耳鼻舌身感知外部世界,通過大腦匯集、儲存、提取、加工、使用各種信息。在此意義上,“個體精神”可定義為:建立在特有的信息儲存和處理方式基礎上的人腦的信息處理過程與結果的統一。
上述定義表明:1、個體精神與個體生命相聯系,是有生命的人腦的產物和功能。腦死亡了,個體精神也就不存在了。2、個體精神建立在特有的人腦信息儲存和處理方式的基礎上。個體精神是個人知識、文化的反映。人通過學習,將所獲得的信息直接儲存或加工后儲存在自己的腦中。在大腦對信息的加工過程中,總有已儲存信息的參與。個人總是以特有的信息處理方式處理信息。每個人的信息處理方式都不同。信息處理方式是通過學習而固化于腦中的。人腦的信息處理方式是軟件與硬件的統一——既有通過學習而獲得的軟件植入,也有固有且特有的腦結構,以及因學習而實現的腦結構的改變。3、個體精神是信息處理過程和結果的統一。個體精神以信息處理結果為外形,而建立在特有的信息儲存和信息處理方式基礎上的信息處理過程蘊含其中。不蘊含信息處理過程的信息處理結果只能稱為“精神產品”。 人的生命是一個過程,個體精神也是一個過程。個體精神是精神過程和精神結果的統一。
精神無疆——就個體精神的信息處理結果而言。個體精神的邊界與個人的知識內容與結構相關。知識淵博之人具有廣袤的精神世界,而孤陋寡聞之人則精神世界狹小。
我們現在尚不完全了解人腦的信息編碼及信息處理方式。僅僅把電腦拆開,或者測量電腦的電流、電壓,是不可能弄明白電腦的工作原理的。同理,在我們真正弄明白人腦的信息處理方式之前,我們也不可能完全說清楚什么是精神。換言之,只有到了人們能夠生產出可以模擬人腦的全部功能的電腦時,我們才能真正了解我們的精神。
我之所以是我而區別于他人,是因為我的精神,而不是我的面孔、身體。我可以置換我的身體器官,換掉除了頭以外的所有部件,也可以整容,整得面目全非,但我還是我。如果我的身體還活著,但大腦死亡了,世界上也就從此沒有了我。腦死亡的植物人已經喪失了自我。如果我做了腦移植,把別人的大腦移植在我的身體上,或者以后科學發展到能夠徹底更換大腦的“硬盤”和“內存”,那么換腦后的人就不是我了。
個人的本質是他的精神,外表只是其精神的包裝,身體只是其精神所支配的工具。就精神獨立的人而言,人是其精神和身體的統一體,而人的本質是他的精神。
十六至十七世紀的法國哲學家笛卡爾有句名言:“我思故我在”。 笛卡爾雖然未能突破宗教的禁區,但其睿智的思考仍然是劃時代的。我思故我在——我的本質是我的精神。
二、個體精神的結構和發展
個體精神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它由感受器、感覺、思維、記憶、情感-意志、行為六個子系統所構成。其中,感覺、思維、記憶、情感-意志純屬精神系統,而感受器和行為同時屬于精神系統和身體系統,即屬于精神系統和身體系統的交叉部分。各子系統的相互關系如下圖。
(1)感受器——接受信息的器官。人的感受器包括外感受器——眼睛、耳朵、鼻子、舌頭、皮膚和內感受器——分布在體內的神經末梢。大腦通過感受器感受人體內外的各種刺激,即接受人體內外的各種信息,然后由周圍神經系統傳遞至大腦的相關部位。感受器可以受情感-意志支配——主動接受各種信息,也可以不受情感-意志支配——被動接受各種信息。指令也是一種信息,包括外部指令和內部指令。人腦作為信息處理器,既可以接受外部指令,也可以接受內部指令。
(2)感覺。即信息在大腦的相關部位完成信息編碼的過程。(本文中 “感覺”、“思維”的概念與傳統心理學有所不同,請讀者注意。)一些無需識別的單一信息,如冷熱、疼痛、聲、光、饑餓等,可不經思維,徑至記憶系統或者情感-意志系統。而復合性信息則需進入思維系統,由思維系統對信息進行識別和加工。
(3)思維。即大腦對信息的識別、加工過程,包括對比、分析、綜合、歸納、演繹等等。人腦對信息的識別加工過程因信息的形式、內容不同而不同。有的過程只是幾個信息的簡單對比,所用時間很短(人腦的神經元以每秒幾百米的速度相互通訊),即這樣的過程是瞬間完成的。而人的感覺的時間閾限是有一個長度的,低于這個長度我們就感覺不到了,如日光燈的光線每秒閃動100次,我們看不出它在閃動。每一種感覺的時間閾限并不完全相同。思維時間大于閾限的,人們能夠感覺到自己在思維。筆者把人們感覺不到自己在思維的信息加工過程稱之為無感覺的思維,而把人們能夠感覺到自己在思維的信息加工過程稱為有感覺的思維。以所加工信息性質的不同,我們還可以把思維可分為形象思維和抽象思維。形象思維是對表象信息的識別與加工。抽象思維是對抽象信息的識別與加工。人腦對于信息的識別加工是借助已儲存信息進行的。沒有記憶,就沒有信息的識別與加工。嬰兒出生后第一眼看到世界時,只有信息儲存,而沒有信息的識別與加工。 人腦也可以對已儲存的信息進行再加工,即所加工的信息來源于記憶。
(3)記憶。即大腦對信息的儲存。和電腦類似,人腦對信息的儲存也可區分為“硬盤”和“內存”。長期記憶的信息儲存于大腦的“硬盤”(大腦皮層),瞬時和短時記憶的信息儲存于大腦的“內存”(邊緣系統)。記憶的內容既包括簡單的、獨立的信息——外部輸入的、輸入后加工的、儲存信息再加工的等等,也包括復雜的、綜合的信息(集合)——包括時間元素的事物發展過程、包括信息加工方法的思維過程、抽象的信息加工方法等等。 “記憶與學習是一體之兩面,記憶是學習的表征”。(張春興:《現代心理學》,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85頁。)人腦通過學習-記憶而成長發育,個體精神通過學習-記憶而成熟完善。個體精神建立在通過學習-記憶而成長發育的大腦結構和信息積累的基礎上。任何個體精神都有民族文化、社會文化的積淀,都是民族文化、社會文化與個體精神特征的統一體。
(4)情感-意志。或稱自我意識,即大腦對信息作出評價及發出內部指令的過程。情感-意志是人腦中的信息評價及內部指令中心,或稱為自我意識中心。自我意識是情感和意志的統一,即感性自我和理性自我的統一。情感為人的動物本能,人生來就有對信息作出評價及發出內部指令的本能。對信息作出評價伴隨著心理體驗——波瀾不驚或者喜怒悲恐等。對信息作出評價及發出內部指令的過程可以因為時間很短而自己無感覺,表現為反射性身體反應,如血壓變化、手觸摸燙的物體馬上縮回、情感的自然表達——筆者稱之為情緒、等等;也可以在有感覺的思維的參與下對信息作出評價及發出內部指令,表現為自主支配自己的行為。個體對信息的評價標準,從生而有之的純生理性的價值體系,隨著人的成長逐步演變成為個性化與社會化相統一的價值體系。嬰兒的情感僅為大腦中的“古哺乳動物腦”(邊緣系統)的產物,隨著嬰兒的成長,情感中逐步融入學習、記憶內容。成年人的情感是動物本能與社會化的統一。意志是以獨立的自我意識和理性的標準對信息作出評價及發出內部指令的過程,完全是學習和社會化的產物。三歲以前的幼兒沒有意志,青春期后,意志逐步成熟。在精神系統中,情感-意志子系統處于核心地位,在感受器接受信息、感覺、思維、記憶、行為過程中,都有自我意識的參與,即情感-意志與之相互作用——評價、指令及其反饋。
(5)行為(情緒)。行為(情緒)是精神的物化,是大腦的內部指令見諸于身體的過程。其中情緒是情感的物化,是情感見諸于身體的過程。
人腦的先天結構因人而異,后天的學習也因人而異,故人的精神是千差萬別的。人腦中的信息處理方式和價值體系主要是通過后天學習而獲得的。人們可以通過學習而獲得相同的信息處理方式和價值標準,在解決一些簡單問題時,具有功能的相同性,如作一些簡單的數字運算。但對于較為復雜的問題,因為每個人的信息處理方式和價值體系互不相同,即便輸入相同的信息,通常也會得到千差萬別的結果;或者雖然結果相同,但各自的信息處理方式也是因人而異的。
人一出生就具有簡單的信息處理能力(包括感覺、記憶和情感-情緒)和學習成長能力。嬰兒可以通過感官接受外部信息,并將該信息儲存于腦中;新接受的信息可以和儲存于腦中的信息建立聯系,生理需要可以對該信息作出評價并表現為情緒。就是說,人一出生,大腦的信息編碼方式以及基本的處理方式就是固化在腦中的,并且,其信息處理方式具有學習和成長功能。嬰兒不斷接受并儲存新信息,新信息與已有信息建立新的聯系,其聯系越復雜,信息的處理方式也就越復雜。嬰兒的成長過程就是其大腦信息處理方式的學習、成長過程。大腦的發育與其信息處理方式的成熟相一致。到10歲左右,大腦枕葉和顳葉的皮層神經元基本完成了髓鞘化,枕葉和顳葉分別主管視覺和聽覺,即視覺和聽覺的信息處理方式基本成熟。15-18歲,大腦前額葉以外的聯絡皮層神經元基本完成了髓鞘化,人的感性能力初步廓出。25-30歲期間,大腦的前額葉皮層神經元完成髓鞘化。前額葉主管抽象思維、意志等高級精神活動。大腦的前額葉皮層神經元完成髓鞘化,標志著大腦發育的生物學成熟。(參見丁峻:《思維進化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8年版,第68-69頁。)
嬰幼兒乃至青少年的成長發育伴隨著腦結構的變化,個體精神的成長與腦結構的成長相關,個體精神的差異建立在腦結構差異的基礎上。人們腦結構的差異,有先天的不同,也有從出生到二十幾歲大腦發育期塑造的差異。腦結構的塑造源于學習。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是個體精神的塑造者,也是嬰幼兒和青少年腦結構的塑造者。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嬰幼兒只要醒著,就是在學習。撫養孩子的首要任務是培養個體精神。如果只顧孩子長身體、不生病,而忽略對孩子精神的塑造,那就本末倒置了。應當根據腦結構以及個體精神的發展規律安排學習內容。所以,不僅職業教育者,每個人都應當下功夫學習、研究心理學。
三、精神需求
筆者把“需要”和“需求”區分開。“需要”是一種客觀存在,是系統(通常指生命系統)的平衡被打破(缺少某種東西)所產生的吸引力。而“需求”是人的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經過大腦加工的產物,是基于需要而形成的主觀要求。我們說“植物生長需要陽光和水分” ,而不說“植物生長需求陽光和水分”。
人一出生就擁有、且只擁有生理需要,而沒有心理需要。人剛出生時只有身體系統,精神系統尚未形成。精神系統是在后天通過學習而建立、完善的。如果嬰兒一出生就將其放在毫無外界信息刺激的空間中,他的精神系統就不會形成,心理需要也就不會產生。身體系統和精神系統處在動態平衡中。當平衡被打破即缺少某種物質、能量或者信息時,系統本身就會產生一種吸引力,即產生需要。這是人的本能——在進化過程中形成并由遺傳固定下來的生而具有的能力。生理需要是身體系統的平衡被打破而產生的吸引力,心理需要是精神系統的平衡被打破而產生的吸引力。需要以一定的信息為媒介傳遞至大腦的相關部位,由大腦進行信息加工——在已有信息儲存的基礎上,以特有的信息加工方式對該信息進行加工,或者與此時輸入的其他信息一并進行加工。特定需要信息被加工后通常轉化為某種個體需求,或者在處理過程中因為種種原因被抑制——不轉化為個體需求。比如,饑餓作為一種生理上的需要,是先反映到大腦,經信息處理后才表現為進食需求的,如果此時他正在滿足另外一種更為重要的需要或者需求,那么他因饑餓而產生的生理反應可能只作為一種信息刺激大腦,而并不會形成需求。質言之,任何生理的、心理的需要都要經過大腦的加工,才能變成個體的需求。對于精神發育成熟的正常人而言,人的需求等于精神需求。
人的精神需求可分為兩大類:感官舒適和獲得認同。
感官舒適就是以適當的刺激(信息)作用于感受器。感官需要適當刺激即信息。在感覺剝奪或者信息超載的情況下,人都不能正常的生存。感官本能地排斥不良信息、需要良性信息。人生來就具有對信息的評價標準和評價機制,起初為生而有之的純生理性評價,隨著精神的成長,評價標準逐步發展為社會化與個性化的統一體。內感官以排斥不良信息為主,需要良性信息為輔。比如,人有將饑餓信息評價為不良信息并轉化為進食需要的本能,進食后饑餓感及進食需要消失。外感官以需要良性信息為主,排斥不良信息為輔。人需要不斷地從外部獲得良性信息。聲色犬馬、紙醉金迷、燈紅酒綠……一切聽覺的、視覺的、味覺的、觸覺的良性刺激,都是為了滿足人的感官享受。
獲得認同就是得到他人精神上或者行為上的肯定。精神上的肯定和行為上的肯定可以是統一的,也可以是背離的。希望流芳百世追求的是精神上的肯定,而追求權力、地位則是主要是希望得到行為上的肯定。人是群居性動物,獲得他人認同和追求感官舒適一樣,也是人的天性。嬰幼兒在其生活圈中,需要獲得父母、家人、小朋友的認同,長大以后,他(她)需要在自己的生活圈中獲得認同,也追求在更廣闊的空間和時間獲得認同。追求時尚、建功立業、出人頭地、青史留名等都是為了獲得認同。
感官舒適是生物人的本能,獲得認同是社會人的本能。人是生物人與社會人的統一,人的需求是感官舒適和獲得認同的統一。個人需求的結構——感官舒適和獲得認同的配比以及各自內部的結構——因人、因時而異。嬰幼兒的需求以感官舒適為主。隨著人的社會化及精神獨立,獲得認同的重要性逐步增加,并在青年時期到達頂峰。青年人步入社會,最需要的就是獲得認同。青年人自殺等很多過激行為,主要誘因就是其不能獲得認同,包括朋友、戀人的認同、生活圈的認同、乃至整個社會的認同。老年人的生活圈逐漸縮小,而身體狀況漸差,故其感官舒適需求的重要性隨之增加。
需求結構受制于人的價值觀,個體可以通過改變自己的價值觀而改變需求結構。價值觀是對事物進行評價或者選擇的原則、信念和標準。價值觀有概括與具體之別,前者是對大范圍事物的概括看法,后者是對小范圍事物的具體看法。價值觀越概括,作用于事物的范圍越大,也越穩定。價值觀越具體,作用于事物的范圍越小,穩定性也就越差。最概括的價值觀是對人生、世界的總的看法,其穩定性最強,對具體價值觀具有指導性,故可稱之為核心價值觀。核心價值觀通常會伴隨整個人生,而對于某個具體事物的看法則可能隨時改變。個人的價值觀是社會化、民族化與個性化的統一——因學習、教育而社會化和民族化,因個人天賦、信息儲存、經歷不同而個性化。個體以獨特的生活經驗和信息接受、儲存而形成特有的價值觀。個人的價值觀也會隨著生活經驗和信息接受、儲存的變化而發生一定的變化。價值觀的變化可以是不知覺的、被動的,也可以是自覺的和主動的。通常所說“修養”、 “修煉”,就是對價值觀的自覺調整。
感官舒適和獲得認同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聯系。多數具體需求都可以歸類于感官舒適或者獲得認同,也有的具體需求是感官舒適和獲得認同的統一,如愛情。愛情不僅包括和顏悅色、甜言蜜語和肌膚之親等感官舒適的需求,也包括獲得對方以及各種社會關系的認同。每個人的愛情著力點或有不同,有的看重容貌,有的對甜言蜜語著迷,有的卻因為對方對自己的認同而受寵若驚。婚姻為法律、社會對二人關系的認同。隨著婚齡的增加,愛情的結構也會發生一些改變,通常獲得對方認同的比重逐步下降,而感官舒適的比重逐步增加。
需求的滿足即為幸福。幸福是主觀體驗。人可以調整需求結構或者降低需求標準而使需求更容易獲得或者更多的獲得,從而獲得更多的幸福感。
馬斯洛的需求層次論毋寧看作是一種激勵理論。其關于需求的分類是以某種價值觀對人的各種需求進行評估的結果,雖具有一定的勵志作用,但這種以單一價值觀評眾人之需求的方法是錯誤的。每個人的情況不同——包括主客觀情況、價值觀等等,其需求結構也就不同。在個體的需求體系中,各種具體需求的重要性由個體價值觀所確定。外人以自己的價值觀去評價他人的需求結構,無異以己之心,度人之腹。當然,同類人之間的需求結構會有相同之處,但這是對人分類討論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