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濤 ]——(2005-7-23) / 已閱7380次
公布高發案派出所,千萬別讓小偷沾便宜
楊濤
針對當前北京社區防控工作的嚴峻形勢,4月1日,首都綜治辦和北京市公安局召開社區高發案工作會議,首次聯合公布全市50家高發案派出所名單,并決定采取責任倒查制等六大措施遏制社區高發案,確保居民安全。(《新京報》4月3日)
對于首都綜治辦和北京市公安局召公布高發案派出所名單的這一舉措,筆者頗為贊同。但是,筆者在這里卻要提醒有關方面,千萬別因此讓小偷沾便宜,讓小偷們反而有明確的目標,更好尋找下手的地方,從而節約他們尋找作案場所的成本。
也許有人認為我是在危言聳聽,那我給你們看個例子。據《北京晨報》3月22日報道,犯罪嫌疑人李某稱,他在網上看到了管理寫字樓的物業公司的評比,有10家物業公司被評為“最差”。他想,這些最差的物業公司肯定管得不嚴,偷東西應該比較容易。于是就按照網上所寫的地址,找到了離自己住處最近的一家物業公司管理的寫字樓。第一次得手后他開始瘋狂行竊,在不到半年時間內接連在兩個寫字樓行竊9次都沒有被發現。直到3月20日被蹲守的海淀警方抓獲。
按理說,有關部門評比管理“最差”的物業公司,其目的肯定是想通過評比來促進物業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加強防范意識,以防偷盜等事件的發生。但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他們的好心結了個壞果,反而引來了上偷,小偷從中嗅到了“商機”,瘋狂作案。這一事件很值得我們深思,它說明了有關部門抓評比、排名次,都只是好大喜功,只求一時熱熱鬧鬧,并不真正抓措施落實,而被評比單位無具體懲罰,也并不將評比放在心上,最后沾便宜的自然就是小偷了!
當然,首都綜治辦和北京市公安局此次在公布高發案派出所的同時,也決定了要采取六大措施,落實治安防范措施,遏制社區高發案。如每月做防范工作匯報、每天通報社區警情、民警每周下社區不少于25小時、連發兩起同類案件責任倒查等等。但是,措施的制定和措施的落實還是兩回事,我們希望制定措施的有關部門真抓實干,讓那些高發案派出所不敢懈怠,全力以赴抓好社區治安,如此小偷不但不能沾便宜,反而等待他們的將是恢恢法網。
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 楊濤 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碩士 郵編: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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