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23-9-25) / 已閱1722次
公正司法是現代社會政治民主和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司法活動的價值追求和實現目標,是全面依法治國方略對司法機關提出的必然要求,是現代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保障。公正司法包括實體與程序公正。實體公正是司法公正根本目標,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重要保障,公正司法內涵是指在司法活動的過程和結果中,體現公平、平等、合法、公正精神。公正司法的核心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公開和司法監督。公正司法的主體是司法機關,對象是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
最近,筆者就人民法院實現公正司法的路徑進行法理探析,撰文如下,可商榷。
路徑一:充分認識公正司法的意義,全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要把“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 作為審判活動的價值追求和實現目標,深刻理解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這一論述對于全面依法治國、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大意義,使之成為人民法院做好新時代審判工作的行動指南。公正司法是國家穩步發展的前提和保障,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公正司法是衡量審判工作成敗的重要尺度,保護和救濟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依法制裁和懲罰違法犯罪是公正司法的終極目標。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做出的判決、裁定、決定等司法文書具有終局性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平正義危害巨大。英國哲學家培根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一一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一一好比污染了水源”。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指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司法不公、違法不究等問題嚴重存在,司法腐敗時有發生,一些執法司法人員飼私枉法,甚至充當犯罪分子的保護傘,嚴重損害法治權威,嚴重影響社會公平正義”。由此可見,人民群眾的每一次求告無門、每一次經歷的冤假錯案,不僅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且嚴重破壞法律尊嚴和社會公平正義,影響黨執政的群眾基礎和制度根基。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恪守公正司法理念,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司法機關保障人權、為民謀幸福的初心使命,是服務當事人的集中體現,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必須堅守公正司法這一法治價值追求,遵守審判權獨立行使、審判及時、審判公開、集中審理、不告不理的原則,寓審判和執行權于司法服務中,實體與程序公正、司法過程公開透明、服務熱情周到,弘揚司法正氣,樹立公正形象,體現法律權威。
路徑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不斷提升審判能力和辦案水平
要把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作為提升審判能力和辦案水平的動力引擎,完善司法責任體系、業務管理體系、人員管理體系和司法保障體系“四大體系”,規范司法權力運行,落實司法責任制,恪守 “讓審理者裁判、裁判者負責”的審判原則,實施辦案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強化對審判權的監督制約,提高司法公信力。構建以審判權為中心的管理體制,明確法官、合議庭、專業委員會、審判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健全審判委員會、院長辦公會和中層干部會工作決策機制,確保公正獨立行使審判權。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完善審判流程監控、案件質量評查、辦案績效考評機制,落實審判質量考評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建立辦案司法檔案,辦案全程留痕,形成配置科學、運行順暢、公開透明的辦案工作機制。圍繞執法辦案第一要務,發揮責權明晰的司法權力運行機制作用,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有案必立,有案必審。發揮指導性案例示范作用,認真執行《關于完善統一法律適用標準工作機制的意見》,統一司法標準,遵守法定時限,“同案同判”“類案同判”。 完善執行聯動、威懾機制,健全執行人財產發現機制,最大限度實現債權人利益。深化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強化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建立有效的防止干預司法制度。完善涉訴信訪、申訴、再審工作制度,著力解決群眾告狀難、申訴難,從源頭上減少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產生,提升執法辦案能力。加強司法調解和多元化解決糾紛機制建設,做好涉訴信訪工作,提高處理疑難復雜案件、重大案件和群體性矛盾糾紛的能力,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涉訴信訪問題。做好訴前調解,守住司法調解“最后一道防線”,促使當事人諒解、和解,達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路徑三: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全力維護公正司法
要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依照法律和事實公正審理案件作為解決司法腐敗與司法不公,根除立案難、判決難、執行難、申訴難等問題的一劑良藥,充分保障當事人的權利,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和證據,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嚴格依法辦案,不受任何非法指示干擾,依照實體法規定和程序法要求審理案件,提升法治修養,遵守職業道德,清正廉潔,依法辦案。堅持公開、公正審判原則,實施辦案全程錄音錄像,實施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和執行信息公開,增強司法透明度,讓公眾了解司法過程和結果,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要求,開展法官、律師以案說法活動。加強電子法院建設,發揮電子法院訴訟服務平臺作用,方便當事人訴訟,節約司法資源。完善訴訟服務中心和“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立審判流程、裁判文書和執行信息公開平臺,推進智慧訴訟服務轉型升級和審判體系、審判能力現代化。開設“便民綠色通道”, 鞏固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深化跨域立案服務,防范“立案難”回潮。開通涉企案件立、審、執綠色通道,化解金融風險,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大依法執行力度,完善執行窮盡制度,嚴格結案標準,協助解決執行人難找、執行財產難尋、協助執行人難求、應執行財產難動的“執行難”問題,提高有效執結率。依法辦理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犯罪案件,促進有效執行。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原則,加強對人民調解委員會業務指導,強化庭外調解,推動執行和解,提高當事人自行履約率。落實司法救助制度,對特困群體當事人實施司法救助,依法減、緩、免訴訟費,落實訴訟指導、訴訟風險告知等便民舉措,保障其打得起官司。
路徑四:加強司法公信力建設,打造一支信念堅定、敢于擔當、業務過硬、清正廉潔的審判隊伍
要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作為審判人員的崇高職業追求,加強政治建設,豐富法院文化建設,把提高司法公信力作為根本尺度,把提升審判能力作為硬任務,把當事人滿意不滿意作為硬標準,把加強審判隊伍建設作為根本保障,強化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教育,加強紀律保障、強化司法保障,落實職業保障,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要求,堅決清除害群之馬,嚴肅查處司法不公、枉法裁判等問題,掃除司法領域腐敗現象,打造一支信念堅定、敢于擔當、業務過硬、清正廉潔的法官隊伍。把提升審判與執行能力作為主攻重點,大力開展崗位培訓和業務練兵,加強業務交流,拓寬新型、疑難、復雜案件研討渠道,提升審查判斷證據的能力,駕馭庭審的能力,適用法律的能力,制作裁判文書的能力。把科學管理作為基本抓手,落實“誰辦案、誰決定,誰決定、誰負責”的司法責任制,規范法官業績考評制度,完善案件質量評查機制,落實案件質量評查制度,實施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全面提升案件質量和辦案效率,推進審判工作規范化和精細化。加強司法公信力建設,自覺接受人大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發揮律師和人民陪審員作用,強化對審判權的法律監督、社會監督,建立起防止司法干預的“防火墻”和“隔離帶”。深化司法公開,開展法院“公眾開放日”活動,提高審判工作社會認知度和影響力,樹立審判權威,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總工會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