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23-11-3) / 已閱2530次
《中國工會章程》是處理工會內部事務的基本準則。2023年10月12日,中國工會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通過《關于<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的決議》,對現行《中國工會章程》進行修改。
近日,筆者就《中國工會章程》修改內容與適用對策進行學習與探討,撰文如下。
一、修改內容
黨的二十大描繪了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宏偉藍圖,賦予中國工會新的歷史使命和光榮任務,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指明了方向。站在新的歷史起點對工會章程進行適當修改,有利于發揮工會章程的規范和指導作用,開創新時代工運事業和工會工作新局面。
1、增寫“兩個確立”內容。總則增寫了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建設的重要思想、為實現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中心任務而奮斗、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動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等內容。增寫“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對于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履行團結職工群眾聽黨話、跟黨走的政治責任,組織廣大職工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具有重要意義。
2、將新時代黨的中心任務寫入工會章程。工會工作與黨的偉大事業緊密相聯,工人階級和工會始終以黨的意志為意志、以黨的使命為使命。黨的二十大發出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團結奮斗的動員令,總則增寫為實現新時代新征程黨的中心任務而奮斗內容,有利于推動各級工會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握工人運動時代主題,組織廣大職工在建功新時代中發揮主力軍作用,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智慧和力量。
3、增寫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內容。工會組織職工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參與本單位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增寫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對工會參與民主管理的范圍進行擴展,有利于各級工會更好履行參與職能,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組織和教育職工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行使民主權利,發揮國家主人翁的作用。
4、強化工會組織的維護職能。《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第十五條中增加一款“各級工會組織應當組織和代表職工開展勞動法律監督。”提出工會法律服務機構建設新要求。工會通過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形式維護職工、農民工合法權益,在工會參與社會管理、保障改善民生,引導職工依法理性表達訴求,化解勞動關系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將原來的“縣和縣以上各級工會組織可以建立法律服務機構”,修改為“縣和縣以上各級工會組織應當建立法律服務機構”,適應形勢發展和工會工作實際需要。強化工會基層組織對職工合法權益的維護職責。第二十八條“工會基層委員會的基本任務”中,將第三項中“幫助和指導職工與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方面簽訂勞動合同”修改為“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體現工會組織和工人階級團結友愛精神。第二十八條“工會基層委員會的基本任務”中,第六項增寫“對困難職工開展幫扶”內容。
5、完善基層組織領導體制。到2012年9月,全國40466家鄉鎮(街道)中,建立總工會達到13489家,占鄉鎮(街道)數33.33%。各級工會按照規范化建設要求,加強鄉鎮(街)工會建設,組織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中國工會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在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縣和城市的區可在鄉鎮和街道建立鄉鎮工會和街道工會組織”后,增寫了“具備條件的建立總工會”。
6、加強工會系統黨的建設。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加強工會系統黨的建設,總則增寫“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建設的重要思想”“貫徹全面從嚴治黨戰略方針”,有利于各級工會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建設的重要思想,增強全面從嚴治黨的自覺性堅定性,為新時代工會工作創新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7、對工會干部隊伍建設提出新要求。落實新時代好干部標準,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歷史,提高政治能力、思維能力、實踐能力,增強推動高質量發展本領、服務群眾本領、防范化解風險本領。規定縣和縣以上工會可以為基層工會選派、聘用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等工作人員。
8、增加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內容。2017年黨中央、國務院印發《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方案》,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相關制度建設得到加強,支持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良好氛圍逐步形成。2021年修改工會法增加一條規定,明確工會推動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職責。充實工會推動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有關內容,有利于各級工會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推動改革措施落實,培養更多工匠、高技能人才,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術會創新、敢擔當講奉獻的產業工人隊伍。
9、明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參加和組織工會權利。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作出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工會要通過多種有效方式,把快遞員、送餐員、卡車司機等群體吸引過來、組織起來、穩固下來。2021年修改的工會法規定:工會適應企業組織形式、職工隊伍結構、勞動關系、就業形態等方面的發展變化,依法維護勞動者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工會章程在會員第一條新增一款寫入相關內容,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參加和組織工會提供遵循,為開展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建會入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10、規范基層工會委員會名稱和任期。基層單位建立工會組織工會法表述為“基層工會委員會”,原工會章程表述為“工會基層委員會”。基層工會委員會的任期,工會法規定“三年或者五年”,原工會章程規定“三年至五年”。為保持工會章程與法律一致性,工會章程修正案將基層工會組織規范表述為“基層工會委員會”,將基層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任期改為“三年或者五年”。
11、規定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的委員會組織形式。全總《關于加強和規范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建設的意見》規定,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委員會按照聯合制、代表制原則,由所覆蓋的工會組織民主選舉的主要負責人和適當比例的有關方面代表組成。這一做法得到基層工會干部和職工群眾認可。工會章程修改按照聯合制、代表制組成工會委員會的范圍,在現有的產業工會和鄉鎮(街道)工會基礎上,增加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
12、強化工會資產監督管理。《中國工會章程(修正案)》第三十八條規定:“各級工會應當加強對工會資產的監督、管理,保護工會資產不受損害,促進工會資產保值增值。”工會資產是社會團體資產,是工會組織的寶貴財富,是工會服務職工、服務工運事業的重要載體和物質基礎,在加強工會組織自身建設,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實施送溫暖工程,幫扶困難職工,促進和諧社會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第四十條規定:“不經批準,不得改變工會所屬企業、事業單位的隸屬關系和產權關系”,在不得隨意改變工會企事業單位行政隸屬關系基礎上,增加“產權關系”內容,為依法保護工會資產提供了法律保障,對于營造工會資產監管的良好環境,加強工會資產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二、適用對策
對策一:學好用好工會章程,深化工會改革和建設
堅持黨對工會的領導,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國工會十八大精神,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把握我國工人運動時代主題,落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方針,以《中國工會章程》為基本準則,加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提高工會系統黨的建設質量。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深化工會改革和建設,加強工會組織規范化建設,健全服務職工體系,拓寬服務職工領域,構建智慧工會,增強基層工會的吸引力凝聚力戰斗力,促進基層工會組織健康發展。開展工會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用人單位法治觀念和勞動者依法維權意識,教育用工單位和勞動者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形成自覺守法、辦事依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圍和法治習慣。發揮工會在協調勞動關系、穩定職工隊伍中的作用,實現依法建會、開門辦會、從嚴治會、人才興會。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為目標,做好維權服務工作,落實勞動合同制度,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勞動用工規范管理,促進集體協商制度提質增效,提升勞動者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對策二:加強工會規范化建設,推進工會工作法治化進程
堅持依法建會、依法管會、依法履職、依法維權的規范化建設模式,加強工會系統黨的建設,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建設的重要思想,增強全面從嚴治黨的自覺性堅定性,為新時代工會工作創新發展提供堅強保證。遵循工會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加強“會、站、家”一體化建設,構建聯系廣泛、服務職工的工作體系,增強團結教育、維護權益、服務職工的功能,增強工會工作動力活力,把工會組織建設成為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職工之家”。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履行工會維權服務基本職責,建立困難職工生活保障機制和職工經濟技術創新機制,確保重大問題由集體決定。強化工會資產監督管理,加強會費收繳管理,構建常態化經審監督體系。加強工會資產經營收益管理,探索建立“制度+科技”工會財務工作新機制,構建工會經費普惠職工的保障機制,提高工會資產服務職工效能。加強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建設,健全政府和工會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科學合理、公平有序的企業職工工資決定機制, 落實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做好新就業形態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維護勞動關系雙方利益。健全失業救濟機制,強化社會保險統籌覆蓋面。加強與人大、政府、司法機關的溝通協作,完善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做好勞動爭議預防和處理工作,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對策三:強化工會組織和維護功能,為職工提供普惠性、常態性、 精準性服務
堅持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的基本職責,完善維權服務工作體系,發揮組織服務和維護功能,深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企業價值觀、企業精神和企業經營理念,塑造企業形象,優化企業內外環境,打造特色企業文化,為企業發展提供動力和保證。建立職業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樹立誠實敬業、守正創新的工作作風,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開展群眾性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活動,深化勞動技能競賽,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挖掘企業文化內涵,形成健康文明、昂揚向上的職工文化。建立戶外勞動者服務站、司機之家等工驛站,開展送健康、送清涼、送互助保障等活動,提高勞動者的工作熱情和歸屬感。組織文化技術學習和培訓,提高勞動者自我認知和職業素養,提升專業技能和知識水平,建設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
對策四:加強工會干部隊伍建設,增強推動發展、服務群眾、防范化解風險本領
堅持新時代好干部標準,加強工會干部隊伍建設,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歷史,提高政治能力、思維能力、實踐能力,增強推動高質量發展本領、服務群眾本領、防范化解風險本領。加強作風建設,完善思想教育、激勵保障和考核評價機制,開展勞動法律法規和業務培訓,建設一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熟悉本職業務,熱愛工會工作,受到職工信賴的工會干部隊伍。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力度,落實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兩書“制度,監督勞動法實施,提升處理勞動爭議效率。加強集體合同的審查管理和履約監督,做好勞動關系風險會商研判,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制定集體協商指導員崗位素能標準,完善評價激勵機制,打造一支業務精能力強,懂法律能代表,會維護善協商的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
《中國工會章程》是工會基礎性與規章性文件,發揮工會章程的規范和指導作用,學習遵守貫徹維護工會章程,為開創新時代工運事業和工會工作新局面作出積極貢獻。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總工會 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