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德良 ]——(2005-9-15) / 已閱22739次
第三,作者由于全書采用比較方法和模型分析方法,綜合兩種研究進路,使得有的地方過于簡單化、絕對化,有的結論不太明晰。如三大支柱的變化與事實認定科學化必然導致英美證據法的消失嗎?三大支柱的產生,誰前誰后?三大支柱如何相互影響?三大支柱各自支撐的主要證據規則是什么? 英美證據法是否完全相似?是否都是民事與刑事不分?這些問題讀后也很難有較好的理解和把握。但這不妨礙本書是一本好書。Copyright © 1999-2021 法律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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