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馮興吾 ]——(2005-9-21) / 已閱18595次
從路政人員“被撞”看路政執法
馮興吾 方松林
瀏覽網頁、翻開報紙,“我的兄弟姐妹”流血流淚的事實歷歷在目。路修得越多,路政人員“被撞”也越來越多;路修得越來越好,路政人員“被撞”卻越來越重,這是為什么?為什么?
一、悲劇發生的原因
1、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來保障路政人員人身安全。
2、路政人員執法身份不明確、執法環境不理想,政府、公安部門支持力度不夠。
3、路政人員自身文明執法程度不高,自身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4、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貫徹力度不夠,社會輿論環境不理想。
5、對違法肇事人員懲處不夠。
二、讓悲劇不在發生
1、樹立正確的依法行政觀念
公路規費征稽是國家賦予的行政執法權力,具有強制性。所以路政人員在實際工作中要有正確的認識,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觀念。
2、進行體制改革,不斷提高行政效能
目前的體制存在很多弊端,諸如權力過分集中、機構重疊、人員臃腫、職能交叉、扯皮推諉、職責不清、政出多門等,這些現象的存在導致行政效能低下,協調能力和服務功能減弱。因此,要消除現行體制的弊端,進一步理順并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以更好地適應各項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3、各項管理走上法制化、科學化和規范化軌道。
管理意識要進一步加強,管理制度要逐步完善,管理機制要不斷健全,管理措施要明顯加強,管理效益要有顯著提高。一是要以增強管理意識,提高管理水平為目標,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出路政管理規章制度;二是加大征稽的資金和技術投入,切實提高征稽的效率和效益;三是創新觀念,挖潛創新。要嚴格按照《公路汽車征費標準計量手冊》核定征費計量,加強滯納金征收管理,對減免權限作出更加嚴格的規定,使滯納金管理走上正軌。
4、構建公路管理制度體系。
要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為基礎、核心的公路管理制度體系。這上體系應包括三個部分,第一個層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它是公路管理的基本法;第二個層次是國務院頒布的法規;第三個層次是行業管理部門的規章。
5、協調相關部門利益,實行綜合治理。
由于路政管理綜合性,涉及面廣,干擾因素多,管理難度大,因此,僅靠公路管理機構往往難以奏效,需要依靠當地黨委、人民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如公安、司法、法庭等部門。同時,路政管理相對之也包括政府的部門,如電力、水利、電信等。由于各個部門的利益的本位化,可能導致路政管理與其他管理相沖突,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對相沖突的各個部門規章及地方人民政府規章的效力要依法裁決,確保法制的統一性、嚴肅性。
6、加大路政等宣傳力度。
要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宣傳路政法律、法規、政策,及時宣傳路政管理動態,為政府發展參謀作用;同時,對違法肇事要依法予以懲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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