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飛 ]——(2005-11-26) / 已閱17890次
周枏與《羅馬法原論》
作者:宋飛
周枏(1908--2004),字叔廈,漢族,歸僑很多人不認識這個“枏”(楠字的異體字),很多人也不認識他。但在中國法學界提起“羅馬法的活字典”這個無人能受的稱號,他卻是當之無愧的。
1908年5月,他出生于江蘇溧陽歌歧中村,1922年從溧陽縣城里的"乙科商業學校"畢業后考入無錫"公益工商中學"商科,1926年周枏考入中國公學大學部商科學習銀行會計。在校期間,周枏選修了商法,學習了"時效制度"和"共同海損"規則。---這是周枏第一次接觸到羅馬法的內容,但當時周枏還不知道這是羅馬法中的兩個制度。
1928年8月,經校長胡適和一些留學歸國教授等人幫助,周枏前往比利時魯汶大學學習羅馬法。由于他勤奮好學,1931年獲政治外交碩士學位。在校期間,他接受了比利時羅馬法權威第柏里埃教授教導,并于1934年通過該校的博士生入學考試。
1934年11月,早已回國在上海持志學院教授羅馬法的路式導學長來信邀周枏回國任教,周枏便踏上了歸國的旅程。從1935年開始,周枏開始了教書育人的布道生涯。當時,上海持志學院的法律系設日、夜兩班,周枏講授日班和經濟政策,其學長路式導兼職講授夜班。在此期間,周枏用一年多時間寫成一部三十萬字左右的羅馬法講義,但因抗日戰爭爆發未能出版。1937年秋,應朋友湖南大學文學院院長李壽雍(英國留學生)電邀,周枏赴長沙執教,在湖南大學政治系講授民法概要、在經濟系講授商法。1938年春,因日本軍機襲擊,周枏被迫隨校西遷辰溪。1940年,第三戰區司令顧祝同為籌建江蘇大學,邀周枏任教。周枏便于1938年9月中旬到達武夷山。起初招入兩百多名流亡學生。因學校初辦,當時只有大學一年級,老師的課都很少,每人只上一門。周枏講授的是民法概要,每周三課時,余下的時間則看書。經教務長范任提議,周枏發表了題為《羅馬法上幾個問題的研究》的論文。1942年春,日寇進犯浙東,武夷山已非安全之地,學院不得不準備內遷。周枏應邀去了福建長汀的廈門大學。長汀物質生活比較艱苦,學校圖書很少,書店更無專業書籍。周枏便電告徐鑄在桂林選購了一批法律圖書,托運來廈門,其中包括丘漢平先生所著《羅馬法》;陳朝壁先生所著《羅馬法原理》,解決了開課的問題。周枏作為系主任,在長汀講授羅馬法和民法總論。同年丘漢平先生因公從上海赴重慶,途經長汀,周枏邀請丘先生為法律系學生做了一次演講。秋季,陳朝壁先生應聘來廈門大學任教。這樣,當時中國南方3位主要研究羅馬法的學者先后于廈大相會了。抗戰勝利后,周枏又回到了上海,在暨南大學和上海法政學院繼續講授羅馬法,同時擔任暨南大學法學院院長,與中文教授錢鐘書先生相識。
隨著解放戰爭的節節勝利,國民黨政權很快土崩瓦解。三次拒絕了國民黨的赴臺邀請之后,周枏等一批法學家迎來了新中國的成立。上海解放那年,周枏就與同事結伴北上去新法學研究院學習了。1950年前后,周枏受到了一段短時間內的重視---在北京舉辦的"新法律研究"學習班上,他曾被任命為學習小組組長。但好景不長,在那個時候的中國特殊環境里,英美法系教育受到了巨大沖擊,作為舊法統的一部分的羅馬法教學,在這個時期被取締了。周枏也從一個羅馬法的泰斗變成"舊法人員",這在那個特殊的年代極有可能帶來滅頂之災。20世紀50年代中期,由于"身份"問題,周枏受到排擠,被放在最高法院西南分院工作。1958年,周枏帶領家人赴西寧工作。當時,青海師范學院對他承諾將建立法律系,但由于"左傾"思潮,不久后絕大多數高校的法學院停辦。就這樣,周枏被流放在師范學院的圖書館。在西北的那些艱苦日子里,一家人吃的是青稞,出行要踩著兩寸厚的浮土,氣候干燥讓他們鼻血流淌。禍不單行,"文革"前的"四清"運動中,周枏因把一些法文版的書籍放進了圖書館,被扣上了"宣傳資產階級言論"的帽子。紅衛兵來抄家時,周枏冒死把羅馬法的相關講義藏在麻袋里,上面又堆起了破舊鞋帽,有學者說"沒有這些資料的保存,就沒有此后《羅馬法原論》的問世"。經歷了一次次批斗后,周枏被下放"五七干校"養馬。周枏的家人也深受牽連,他的子女(其子周一煊后來成為當代著名歷史學家)雖然成績優秀,卻被禁止報考外地大學。1965年9月27日,周枏結發之妻因為生活嚴重不適,病逝于西寧。周枏忍受著這一切。當時在中國幾乎無人知道,一個法學大師在偏遠一隅空耗著人生本該開花結果的黃金階段,直到進入垂垂暮年。
20世紀70年代后期,周枏的好友錢鐘書被平反、其作品《圍城》開始引起人們關注時,已回上海賦閑的周枏仍因無單位收留而四處尋求生計。1979年后,相繼應邀在西南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學院安徽大學和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講學。1980年,安徽大學聘請周枏任教授,在法律系講授民法,他被公認為是安大法學院的奠基人之一。這一時期的周枏在全國率先恢復試講羅馬法,并鉛印提要,后經擴充整理為《羅馬法提要》一書。同時,參加了新中國第一部《法學詞典》和《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的編輯工作,發表了《羅馬<十二表法>譯評》等文章)。1983年,司法部與安徽大學法律系合辦了羅馬法師資進修班,由周枏教授主講羅馬法。一顆火星燃亮一片,當時參加進修班的中南政法學院、吉林大學、西南政法學院等高校的十幾位教師,他們后來都成為各自大學的羅馬法專家。在講授中,周枏和同學們一起,運用馬克思主義理論,對羅馬法作了比較全面、系統、深入地探討,遇到疑難問題,就查對資料,共同商榷,予以解決。周枏知道時間對于他已經不多了,他拼盡老命,為這個并不曾厚待他的世間留下他的專長。他對工作的執著令人驚嘆,在進修班講課時,他因病沒法行走,就讓學生抬他去上課。他的關愛滲透到每個學生的心里,雖然生活拮據,卻從不收取學生的一分錢饋贈。周枏淡泊名利,在這段時間從沒擔任過任何社會職務。在羅馬法培訓班結束時,同學們倡議將周枏講課的錄音和筆記分工整理出書,期能拋磚引玉。1987年,安徽大學將該稿報經審批,列入中國國家教委1988-1992年度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定名為《羅馬法原論》。(該書作為周枏一生學術的結晶,于1994年6月由商務印書館出版,1996年4月第2次印刷;2001年2月第3次印刷。)1991年起,他才開始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1992年獲“上海市老有所為精英獎。”如此一位法學大家,長年就居住在上海南昌路一棟破舊的兩層小樓房。樓道陰暗,木質樓板年久失修,走上去吱吱作響,墻角到處是蜘蛛網。周枏就住在二樓一間十幾平方米的房子內。一臺黑白電視,一個單開門冰箱,就是周枏的全部值錢家當。后來周枏先生又搬回了安徽女兒家,由于行動不便已坐上輪椅,而上海居所終年不見陽光,到女兒家也只是實現了在戶內曬曬太陽的愿望。1994年,在北京召開的"羅馬法·中國法·中國民法的法典化"的國際研討會上,《羅馬法原論》被贈送給各國羅馬法專家進行交流,得到了專家們的好評。陳森編審撰寫《周著<羅馬法原論>評介》,朱學山教授撰寫《<羅馬法原論>給我們的啟迪》等文都對《羅馬法原論》給予肯定。退休后,周枏仍以八九十歲的高齡,撰寫了《<十二表法>中"私犯"規定的研究》等文;還參加了《民商法詞典》、《法學大辭典·羅馬法分科》、《英漢法律詞典》等的編纂工作。
然而對于生活條件的窘迫周枏卻從未放在心上,在他的《我與羅馬法》一書中,全面地介紹了自己九十多年的人生經歷尤其是學術之路,但對自己經歷的苦難與不公以及生活境遇的困窘幾乎只字未提。他的學生史際春說,"周老的最大特點,也是他們這代人的某種共同特點,就是基礎深、功底厚,學貫中西,但不浮躁、不張揚,甘愿踏實做事,往往因為查實一個概念、一件事,可以查閱幾十本書,在書齋里泡上幾天甚至幾個星期。"1997年,時屆89歲的周枏開始參與《英美法詞典》的校訂。沒有報酬、不問署名,在此后的五年里,周枏一直為詞典無償工作。"他的手已經顫抖,無法寫字,便讓第二任妻子黃友瑜把注解記錄下來。"當事者回憶說。2004年4月15日,一個陽光斜斜地打進窗框的午后,因呼吸道與腎病并發,周枏去世。
按照生前的囑托,他的遺體將捐獻給紅十字會,他的藏書將捐獻給安大等四所高校。還有幾天,就是他九十七歲的生日了。
(德國)迪奧多·蒙森:"只要法理學忽視國家與人民,歷史與語言又忽視法律,它們想要敲開羅馬的大門就屬于徒勞"。
“中國公學”校長胡適為他出具的出國留學證明信:“學生周枏系江蘇省溧陽人,現年21歲。已修滿本校畢業所需學分,各科成績均堪優良……”
周枏被授予博士學位時,全場掌聲雷動。當時,在比利時獲博士學位的中國人不超過10個。
“羅馬法起源于2000多年前的古羅馬,被稱為‘萬法之源’,尤其是當今全部民法的鼻祖。”一位法學人士說,“當今世界有兩大法系--在法、德及中國等地實行的大陸法,以及在美、英及其他英聯邦國家實行的英美法。羅馬法對兩法系的產生和發展都有極為重要的影響,恩格斯曾稱之為‘商品生產者社會的第一個世界性法律’。”
“周先生為學生講授羅馬法的首要內容是:中華民族的文明源遠流長,為什么我們要學習外國知識?”有法學界前輩回憶說,“一種‘師夷之長技以制夷’的救國思想,開始在學生中傳播。”
“顛沛流離的歲月里,父親共寫出了33萬字的羅馬法講義。”周枏的兒子周一煊說,“當時的中華書局已經打算將其列入大學用書出版,但終因戰亂而作罷。”
1985年,作為五名資深民法專家之一,他對中國《民法通則》進行了最終審稿。彭真委員長很驚訝--“想不到安徽大學還有這樣的人才!” 。
史際春在接受采訪時認為:"《羅馬法原論》已為商務印書館認可,無庸贅言,我的基本評價是,該書是中國迄今最準確、最具原創性的一本羅馬法著作。"
他的學生史際春說,"周老的最大特點,也是他們這代人的某種共同特點,就是基礎深、功底厚,學貫中西,但不浮躁、不張揚,甘愿踏實做事,往往因為查實一個概念、一件事,可以查閱幾十本書,在書齋里泡上幾天甚至幾個星期。"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史際春說,“周老對我的最大影響,就是給了我“地球村”的眼光,使得‘立足中國、放眼世界’曾幾何時已融入我的世界觀,化為我的任何一項、任何一次學問行為的精氣神。”
米健教授回憶起他初見周枏的情景:“我做畢業論文調查,專門往上海周老在延安路的寓所向他求教。記得周老那簡陋而且顯得委屈的住所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又一次感到中國知識分子,老一輩學者的不易,不過同時也感到他們的人品的偉大。周老那間房子原來很大,但是文革以后被占去了多半……”
中國當代羅馬法權威黃風曾感嘆說,“為什么我們這一代的學問超不過他們?因為我們沒有他們的品行。我們中可以出學者,但出不了大家。”
當代著名法學家、廈門大學教授徐國棟對《羅馬法原論》評論說:“此書,是中國最權威的羅馬法著作。本書問世,歷經曲折。從初稿到付梓,前后竟然長達五十余年。周枏,我對他充滿最深的敬意!”
“老師的治學嚴謹持續到了生命的終結。”參與整理《羅馬法原論》后記的田田說,“4月12日,我見他最后一面時,他還叮囑我,要把后記再行校正。”
與梁啟超、蔡元培、費孝通等人的35部著作一起,周枏的《羅馬法原論》被選入“商務印書館文庫”。
安徽大學對周枏一生的評價:在1979年后我國羅馬法研究恢復過程中發揮了學術帶頭作用,總結了1911年至1949年間中國羅馬法研究的歷史,糾正了我國先前羅馬法研究中的許多謬誤,詳盡地揭示了羅馬法與市場經濟國家法制的聯系,有力地推動了在我國民商法律的制訂過程中借鑒羅馬法的一般原則和一些規范,并證明了其必要性,受中國司法部委托并在其組織領導下,于1982年為全班,系統、準確地傳授羅馬法知識,這是1949年后在中國第一次進行這類培訓,促進并領先進行現代西方法律知識在中國的系統譯介;在翻譯外文法律文獻的過程中,創造了許多新的專業術語,現已為我國法學界廣泛采用;積極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制定,并做出最重要貢獻。1994年在北京召開的“羅馬法。中國法。民法法典化國際研討論”上,《羅馬法原論》作為國內目前最完善、最系統、最科學的一部羅馬法專著贈送給各國羅馬法專家進行交流;得到國外同行專家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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