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承鐸 ]——(2006-1-4) / 已閱15174次
淺析WTO框架下的中國海關采行企業分類制度
(作者為林承鐸 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近年來,中國大陸海關加大了對走私案件的打擊力度,在一系列有效的打擊活動當中,案件價值也一再的下降,這也顯示出中國大陸地區在加大打擊力度之后,對于大宗的公司走私案件明顯的減少,取而代之的是一系列較小額度與小批量的走私活動的增加.面對走私零散化、密集化的新情況之下,各地海關動員了大良的人力物力,重點打擊高科技產品以及原材料走私等較為猖獗的走私.
自九八年開始,「中國大陸地區報關單聯網核查系統工程」開始激活,在計算機聯網以后,三個單位包括海關、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開始聯手防止企業或個人利用假報關單來騙取外匯并且給境外購買私貨提供資金來源.大陸地區于九九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其它有關的法律等,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規,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企業實施分類管理辦法》,并且廢止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信得過企業管理辦法》,其目的是為了讓企業在分級制度當中能夠進行自律,避免違法犯罪.
該辦法除了由海關總署進行解釋之外,當中所指的“企業”就是與進出口活動有直接關系的企業或單位,當中包含了外商、臺商、港澳商等,基本上,只要是進出口業務有關聯的企業或單位,都適用該辦法,而不考慮該企業的投資背景.此外,海關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過去的報關情況、守法守紀等問題分別設置了A、B、C、D四級的動態管理.該企業除了A類與D類企需要報請海關總署備案之外,其余由所在地主管海關審定之后適用,并且,海關總署也會將適用A類企業的名單報送商務部.B類與C類企業尤其主管海關在其范圍內實施.A類和D類企業的管理則由海關總署統一布置在中國大陸地區海關范圍內實施.
該辦法第六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經向主管海關申請并經海關審核確定的,海關實施A類管理,其中年進出口總額3000萬美元以上或出口總額達到2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貿公司和自營出口額1000萬美元以上(機電產品自營出口額達到500萬美元以上)的生產企業可予以優先考慮。(一)注冊登記二年以上,并且(1)連續二年無走私違規行為記錄;(2)連續二年無拖欠海關稅款情事;(3)連續二年加工貿易合同按期核銷;(4)進口海關必檢商品簽定免驗協議后二年內無申報不實記錄;(二)向海關提供的單據、證件真實、齊全、有效;(三)有正常的進出口業務;(四)會計制度完善:財務帳冊健全,科目設置合理,業務記錄真實可信;(五)指定專人負責海關事務;(六)連續二年報關單差錯率在5%以下;(七)凡設有存放海關監管貨物倉庫的企業,其倉庫管理制度健全,倉庫明細帳目清楚,入庫單、出庫單(包括領料單)等實行專門管理,做到帳貨相符。
假使外資企業或臺資企業需要申請A類管理的時候,應當向主管的海關提出書面申請的報告,并且應當符合法定的申請程序以及申請條件,對于兩年內有違法犯罪、弄虛作假、或呈報資料不真實者,海關將不予考慮其申請,一般來講,企業設定的同時,基本上被初步定位在B類企業,假使沒有出現C類或D類的情況時,一般應按B類來管理.
經過法定程序認定之后,海關對有以下情事的企業實施C類管理:一年內出現兩次違規行為,或偷逃應繳稅款5萬元人民幣以上、不滿50萬元人民幣的;拖欠海關稅款1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帳冊管理混亂,帳簿、資料不能真實、有效地反映進出口業務情況的;遺失重要業務單證或拒絕提供有關帳簿、資料,致使海關無法監管的;不按規定辦理加工貿易合同核銷手續的;一年內報關單差錯率在10%以上的;出借企業名義,供他人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納稅等事宜的;在進出口經營活動中被外經貿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等行政處罰的。實行C類管理的企業, 對按規定允許擔保的貨物必須提交保證金;辦理加工貿易合同登記備案必須按規定的比例交納保證金;對其經營活動列入稽查重點;對其進出口貨物實行重點查驗;不予辦理異地報關備案;將有關情況通報商務部。
同比來講,C類企業的管理要比B類企業的管理嚴格了許多,采取的是一種防范的型態,對于比現較好A類企業或者是一般的B類企業都實行信任管理,D類企業在分級制度當中,基本上扮演著一種出場機制的角色,企業有下列情事者,適用D類企業管理: 二年內走私偷逃應繳稅款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多次走私應累計);偽造、涂改進出口許可證或批件的;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物品的;拖欠海關稅款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利用假手冊、假報關單、假批件騙取加工貿易稅收優惠的;在承運監管貨物的運輸工具上私設夾層、暗格的;被外經貿主管部門暫;虺蜂N對外貿易經營許可的;已構成走私罪并經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一但企業被實行D類管理之后,則企業的經營活動,海關再對該企業管理時就必須符合以下幾種規范: 不予該企業辦理新的加工貿易合同備案;進出口貨物逐票開箱查驗;按有關規定暫停企業報關資格,或暫停企業載運海關監管貨物業務資格,暫停企業保稅存儲業務資格;情節嚴重的按有關規定取消企業報關資格,或取消企業載運海關監管貨物的業務資格,取消企業保稅存儲的業務資格。將有關情況通報商務部。由商務部或其授權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根據《對違規、走私企業給予警告、暫;虺蜂N對外貿易、國際貨運代理經營許可行政處罰的暫行規定》對企業進行行政處罰。基本上,企業假使被宣告為D類企業之后,該企業在商業競爭當中可能會因此而失去時間與大量成本,因而退出商業競爭領域.
不過,有賞有罰向來是行政機關的管理模式,對于表現相當出色,遵法守紀的企業,海關也會對他們實行一種比一般管理要來得寬松與信任的A類分級模式,該辦法當中規定,符合條件的企業,海關對其實行A類的分級管理, 企業名單由海關總署下發各海關執行,在實行常規管理制度的基礎上,提供以下便利:(一)在海關業務現場設專門窗口,優先辦理貨物申報、查驗和放行手續;并應企業要求,優先實行“門對門”驗貨。(二)對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經海關總署批準,可實行海關派員駐廠監管或計算機聯網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不實行銀行保證金臺帳制度。(三)對按規定允許擔保的貨物,海關憑企業提交的保函驗放,免收保證金;(四)對企業進口海關必檢商品目錄中的商品可免予取樣化驗。(五)為企業優先提供EDI聯網報關的便利。(六)自營進出口生產企業和科研院所可向外經貿部申報成立進出口公司,海關優先為其辦理報關注冊登記手續。
所以,想要在中國大陸設立外資企業,并具有進出口權,就必須謹慎對待中國海關對于企業所采行的企業分類制度,避免因為對投資政策不熟悉而觸法,更不要過度依賴行政救濟,而忽略了司法手段的重要,這也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的后過渡期,企業應當具有的法制意識,以期合法經營,穩定發展.(本文完)
姓名:林承鐸 男 漢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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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
美國天普大學比斯利法學院法學碩士
北京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