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24-1-9) / 已閱1385次
近年來,全市各級工會組織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認真貫徹上級工會代表大會精神和各項決策部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在新時代推動東北全面振興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發揮工會組織的橋梁紐帶作用,以維護勞動者權益、促進企業發展為目標,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本職扎實工作,組織廣大勞動者在建功新時代中發揮主力軍作用,著力解決勞動者群體急難愁盼問題,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了企業發展,為建設特色城市、活力城市、幸福城市,推動新時代全面振興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基本情況
(一)深入開展法治幫扶,彰顯依法維護勞動者權益的實效
市總工會圍繞依法維護勞動者權益,發揮勞動關系三方職能作用,借助勞動關系協調員、勞動法律監督員、集體協商指導員的力量,結合“萬名人社干部進萬企”、送法入企等活動,組織人社、工會、企協、工商聯等部門聯絡員深入基層企業,開展勞動用工法治“體檢”服務和最低工資標準問卷調查,對企業進行欠薪風險排除摸底,對存在勞動用工法律風險的企業開出“用工處方”,提出改進建議,從源頭上消除勞動關系風險隱患,穩定工作崗位。發揮“法院+工會”訴調平臺作用,組建專兼職調解隊伍,幫助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開展“尊法守法——攜手筑夢”法律宣傳活動,深入企業開展“法律體檢”,發放各類法律法規宣傳讀本,提升了廣大勞動者維權意識和企業法律意識。
(二)積極開展要約行動,落實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
市總工會發揮統領全市基層工會組織協同作用,健全集中要約、督促檢查、考核評價、工作臺賬等制度,完善集體協商制度,豐富協商內容、增強協商針對性,幫助和指導基層工會依法行使要約權,組織開展要約行動,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四家成員單位開展集體協商工作,對集體協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遵守集體協商程序規定,對集體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備案,推動全市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完善質效評估指標體系,強化示范引領作用,探索新業態企業和石材經濟園區、食用菌產業園區等行業性集體協商經驗,推動新業態企業和行業性企業建立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為基層工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提供法律依據和經驗方法。
(三)強化指導與服務,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市總工會充實調整充實勞動者權益保障機構,明確責任分工,強化督導調度,整合工作合力,發揮人社、工會、企協、工商聯等部門聯絡員制度作用,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加強勞動關系協調機制規范化建設,協調基層工會及應急、公安、信訪等行業部門和各鄉鎮街政協委員聯絡站、“議事堂”等工作平臺聯合開展工作,定期召開線上、線下會議,會商專項行動情況,強化對職工分流安置、欠薪、欠保等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一體化推進工會組建、協商建制、普惠服務、風險化解等項工作,做到問題在基層一線發現,隱患在基層一線消除,矛盾在基層一線化解,最大限度地保護、調動和發揮廣大勞動者的積極性。健全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機制,推動平臺企業建立與工會、勞動者代表協商協調機制,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四)加強服務陣地建設,幫助企業穩崗擴崗促就業
市總工會加強工會服務陣地建設,籌集資金對工人文化宮進行維修改造升級,為職工群眾提供健身、閱讀、文藝演出、休閑娛樂等方面的服務。加強工驛站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完善布局合理、數量充足、功能完備的戶外勞動者服務站網絡,以文化宮為主體、其它服務陣地有效銜接、引導社會資源為補充的服務職工綜合體建設初見成效。提高服務和關愛勞動者精準化水平。開展基層工會聯合會規范化建設,按照“八有”標準,投入專項資金完成鄉鎮、街、區工會聯合會規范化建設任務,基層工會服務職工群眾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開展關愛戶外勞動者行動,投入資金建成標準化“工驛站”,解決了廣大戶外工作者“吃飯難、休息難、如廁難”問題。創新職工服務中心(站、點)服務方式,提升職工服務中心綜合服務功能。發揮互助保障關愛作用,累計報銷醫療費?余萬元,收益職工?人。參與“求學夢圓”行動,爭取補助資金,幫助職工實現“大學夢”。加大創業就業培訓力度,搭建供需平臺,以民企招聘月、金秋助學、互助保障、陽光就業等活動為載體,為求職者和用工單位搭建供需平臺,幫助求職者創造就業機會。構建幫扶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工作機制,有效運用幫扶、維權、服務“三位一體”工作模式,開展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陽光就業暖心行動,精心組織“兩節送溫暖”“四季送”等專項慰問活動,解困脫困,促進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
二、存在問題
問題一:勞動法治宣傳覆蓋面需進一步拓展。勞動法律法規宣傳力度不夠,勞動者對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重要性認識不足、參與度和覆蓋率不夠;對勞動者與企業協商代表法律知識和業務培訓不夠,法律素養和協商能力不強。勞動者選擇用法律武器進行權益救濟意愿不強。
問題二:集體合同制度需進一步落實。一些用人單位消極對待訂立集體合同,程序不規范,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必備條款規定不明確,以錄用合同代替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違規用工,隨意增加勞動定額,拒簽勞動合同,強制解除勞動合同等。
問題三:勞動保障監督力度想需進一步加強。以人手不足或影響營商環境為借口,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犯職工合法利益的行為監督處理不力,維權服務工作體系和保障監督功能弱化,引導勞動者依法表達訴求,維護職工、農民工合法權益,化解勞動關系矛盾作用發揮不理想。
三、工作對策
對策一: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增強勞動法治觀念和依法維權實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斗的工人運動時代主題,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全總十八大精神,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工人階級和工會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在新時代推動東北全面振興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至上,堅持守正創新、實踐導向,落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方針,找準我市工會工作的著力點切入點結合點,全面履行工會“四項職能”,推動新時代蛟河工運事業不斷取得新成效。大力開展勞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增強用人單位法治觀念和勞動者依法維權意識,堅持以職工為本,主動依法科學維權的維權觀,形成自覺守法、辦事依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圍和法治習慣,努力增強廣大職工群眾的勞動法治觀念和依法維權實效。
對策二:加強工會規范化建設,落實工會“四項職能”
以《中國工會章程》為指導,圍繞落實工會的參與、建設、維護、教育“四項職能”,聚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的基本職責,加強工會規范化建設,健全服務職工體系,拓寬服務職工領域,推進工作清單化管理、圖表化推進、手冊化操作、模版化運行、機制化落實的“五化”工作法,加速工會工作制度化與規范化進程,深化智慧工會系統平臺建設,推進“互聯網”工會工作,推動工會工作固本強基。按照“八有”標準,規范和提升鄉鎮街工會組織體系建設水平,夯實陣地基礎,促進基層工會組織健康發展。加強“會、站、家”一體化建設,構建聯系廣泛、服務職工的工作體系,完善工會內部管理制度,落實民主管理制度,把工會組織建設成為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職工之家”。開展建會活動,搞好區域性、行業性工會聯合會建設,提升企業建會率和職工入會率。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建立困難職工生活保障機制和職工經濟技術創新機制,確保重大問題依照規定程序集體決定。加強勞動關系三方協商協調機制建設,落實好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建立科學合理、公平有序的工資決定機制,探索新就業形態勞資機制運作方式,維護勞動關系雙方利益,調動勞動者積極性。完善稅務代征經費收繳工作機制,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強化財務監督檢查,提升服務保障能力。構建工會法律服務網,推動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矛盾調處機制、爭議多元處理機制、勞動者權益保障機制,發揮“法院+工會”勞動爭議調解中心作用,依法調解勞資雙方爭議,防范和化解欠薪等勞動關系風險,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對策三:加強勞動保障監督,竭誠服務職工群眾
以強化勞動法治監督為保障,圍繞依法維護職工權益,規范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行為,依法處理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加強集體協商主體建設,擴大實行集體協商的企業范圍,廣泛開展集體協商要約行動,重點開展區域性和行業性集體協商,加強對集體協商與訂立集體合同的指導和服務,指導勞動關系雙方簽訂“1+3”集體協商合同,深化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簽訂工作,強化合同審查管理和履約監督,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系,提升集體協商質量與集體合同實效。強化勞動執法檢查,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規范用工市場,強化就業歧視監督,提升勞動關系治理能力。健全失業救濟機制,強化社會保險統籌覆蓋面,解決欠繳保費問題。做好勞動關系風險會商研判,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加強市、鄉鎮、社區三級職工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基層公共服務站點陣地布局,發揮工會驛站和職工之家作用,打造普惠服務品牌,開展一站一品牌特色服務活動,引進社會服務資源,優化整合服務項目,將職工服務中心建設成為服務職工的窗口、聯系職工的平臺。健全困難職工返貧動態監測預警機制,落實職工醫療互助工作,提高職工互助保險覆蓋面和參保率。開展“四季送”等常態化送溫暖活動,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提供優質服務。完善員工培訓機制,提高勞動者職業素養和知識水平,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術、會創新、敢擔當、講奉獻的產業工人隊伍。
對策四:加強工會干部隊伍建設,提升工會法治化水平
以加強工會干部隊伍建設為主線,圍繞落實新時代好干部標準,突出思想引領,強化責任擔當,前置政治紀律政治規律,提高政治能力、思維能力、實踐能力,增強推動高質量發展本領、服務群眾本領、防范化解風險本領,建設一支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熟悉本職業務,熱愛工會工作,受到職工信賴的干部隊伍。建立預算、決算、資產監管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落實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體制和下審一級的經費審查監督體制。加強勞動監察執法效能建設,強化勞動執法檢查,解決執法人員素質不高、不按程序辦事,多頭執法、重復執法,過度執法和選擇性執法等問題,增強處理勞動爭議效率,提升勞動關系治理能力。加強與人大、政府、司法機關溝通協作,自覺接受人大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增強依法行政的公開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提升勞動保障執法水平。加強協調勞動關系能力建設,開展勞動法律法規、政策和策略技巧培訓,提升開展集體協商的協調能力、協商談判能力和研究解決問題能力,搞好調查研究,政策咨詢、法律援助、代表培訓、起草文本,為開展集體協商提供智力支撐。建立工會工作綜合評價體系,完善《工會工作質效評價規范》,開展工作業績評估考核,打造一支業務精能力強,懂法律能代表,會維護善協商的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總工會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