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24-3-22) / 已閱1402次
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為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權利而建立的一項公共制度,是政府通過落實政策和適用法律法規,為公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福利保障。社會保障制度涉及社會保險、社會救助、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當今世界,全球經濟一體化迅猛發展,各國社會保障制度處于深刻變革中。為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要求,國際勞工組織加快對全球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研究,提出一系列促進就業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研究成果,推動各國加大對社會保障制度的調整與改革。我國改革開放40多年來,綜合國力不斷增強,中國特色社會保障制度基本完善,但仍存在社會保障水平與國家發展水平不匹配,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覆蓋范圍不足;社會保障資金籌措困難、社會保障管理體制不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缺乏公正性和透明度、執行政策存在不公平等問題。
筆者通過學習比較中外社會保障制度模式,提出完善我國勞動保障制度的建議,觀點可商榷與指正。
一、外國社會保障制度模式
(一)外國養老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為保障勞動者離開生產和工作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設立養老保險的目的是滿足退休老年人的生活需要,并為他們提供可靠穩定的生計。
模式一:全民津貼型。向超過一定年齡的所有居民發放津貼。全民津貼型可分為對居民收入進行調查和不進行調查兩種方式。如南非需要對居民收入進行調查;丹麥和瑞典等國家不對居民收入進行調查;澳大利亞、新西蘭是兩者均采用的混合型。
模式二:社會保險型。向受保老年人提供津貼,津貼從其完成就業年限或繳費年限為基礎計發。這種模式在養老保險中最為普遍,德國、美國、意大利、日本、瑞士、菲律賓、巴基斯坦等國均實行這種模式。
模式三:預防基金型,或稱公積金制。繳費人到達規定年齡發給其一筆相當于繳費總額的本金,并附加利息(有時本金轉換成年金形式發放)。如新加坡、智利和斯威士蘭等國家均實行這種模式。
(二)外國醫療保險制度
醫療保險制度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按照保險原則為解決居民防病治病問題而籌集、分配和使用醫療保險基金的制度。是居民醫療保健事業的有效籌資機制,是構成社會保險制度的一種進步的制度,是世界上普遍應用的一種衛生費用管理模式。西方國家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是從醫療保險起步的。醫療保險始于1883年德國頒布的《勞工疾病保險法》,規定某些行業中工資少于限額的工人應強制加入醫療保險基金會,基金會強制性征收工人和雇主應繳納的基金。這一法令標志著醫療保險作為一種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的產生。特別是1929~1933年世界性經濟危機后,醫療保險立法進入全面發展時期,這個時期的立法,不僅規定了醫療保險的對象、范圍、待遇項目,而且對與醫療保險相關的醫療服務也進行立法規范。目前,所有發達國家和許多發展中國家都建立了醫療保險制度。
按覆蓋范圍分為:全民醫療保險和部分醫療保險。
模式一:全民醫療保險。所有人均享受醫療保險,如英國、法國及大部分北歐國家。
模式二:部分醫療保險。一部分人可享受醫療保險,另一部分人則無享受醫療保險資格。
按運作和組織方式分為:直接制度和間接制度。
模式一:直接制度。社會保障機構與私營或公立的醫療衛生機構簽訂協議,受保人接受醫療機構服務后不用支付現金,而由社保機構和醫療單位進行結算。這種模式多見于工業化市場經濟發達國家。
模式二:間接制度。病人在接受醫療服務后先支付現金,然后到社保機構報銷。這種模式多見于發展中國家。
(三)外國失業保險制度
失業保險制度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1883年,德國頒布《疾病保險法》,標志著以社會保險為核心內容的現代社會保障制度誕生。世界上建立失業保險制度的國家集中在歐美發達國家。拉美、非洲和亞洲建立失業保險制度的國家較少。亞洲只有日本、中國和蒙古建立失業保險制度。失業保險制度分為:
模式一:多數國家實行失業保險制度。分為強制型和自愿型兩種。
模式二:少數國家實行失業救濟制度。由公共基金向失業者提供補助,補助根據收入情況進行核定。
二、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模式
(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
在我國只要符合領取條件的被保險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都可每月按時領取養老金,直至死亡。養老保險具有強制性,國家立法及其執行對企業和個人都是強制性的;具有互濟性,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共同承擔,統一使用和支付,充分保障公司職工的退休生活,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具有社會性,養老保險涉及范圍廣、受益人數多、期限長,費用巨大。
模式一:社會養老保險?煞譃槌擎偮毠ゐB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是一種基礎社會保障。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指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勞動五險中的一種。職工養老保險的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通常單位承擔大部分支出,個人承擔較小比重。無固定工作單位的靈活就業者自愿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指針對城鎮戶籍非從業人員的一種養老保險,由個人繳費、集體補貼和政府補貼組成。
模式二:商業養老保險。以保障人的生命或健康為目的的商業保險。作為基本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障,保障被保險人定期養老金的資金來源。常見類型:
分紅型養老保險指通過預定的基本利率和分紅收益的方式獲得的養老金。分紅型養老保險具有抗通脹能力,比較適合承擔投資風險較弱、理財謹慎的人群。
兩全險又稱生死兩全險。分為身故賠償金和生存保險金兩種情況,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死亡的,賠付身故賠償金,且保險合同隨即終止;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滿后依然健在,則可以獲得生存保險費。
投連險全稱為投資連結險,指在提供基礎保障的同時,還享有投資收益。投連險適合有中長期退休儲蓄投資計劃的人群,但投連險的支付時間一般較長,且投資風險完全由投保人承擔,所以購買投連險需要謹慎。
萬能險和投連險相似,除提供基礎保障外還能獲得一部分額外收益,不同的是萬能險一般有保底利率,收益比較穩定。萬能險繳費方式比較靈活,如果出現斷繳停繳的情況,可后續進行補齊。
(二)我國醫療保險制度
我國醫療保險制度建于20世紀50年代,分為企業職工的勞保醫療制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費醫療制度、農村居民的合作醫療制度。
模式一:勞保醫療制度。1951年2月26日政務院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建立勞保醫療制度,適用于國營企業和部分集體企業的職工。勞保醫療費用1953年以前全部由企業負擔;1953年改為根據行業性質分別按工資總額的5%~7%提取。1969年,財政部發布規定要求中央國營企業的獎勵基金、福利費和醫藥衛生費實行合并提取辦法,統一按照企業工資總額的11%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直接計入成本。1966年4月勞動部和全國總工會頒發《關于改進企業職工勞保醫療制度幾個問題的通知》,對勞保醫療作了新規定,如規定職工患病和非因工負傷,在就診所需的掛號費和出診費均由職工個人負擔;醫療時所需的貴重藥品,由企業負擔,但服用營養滋補藥品的費用,應由職工負擔等。
模式二:公費醫療制度。1952年6月政務院發布的《關于全國各級人民政府、黨派、團體及所屬單位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行公費醫療預防指示》建立公費醫療制度。范圍包括各級國家機關、黨派、人民團體以脫離文化、教育、科研、衛生、體育等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革命殘廢軍人、高等院校在校學生等。經費來源于國家與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撥款,由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或財政部門統一管理和使用,從單位“公費醫療經費”項目中開支,實行?顚S。享受公費醫療人員門診、住院所需的診療費、手術費、住院費、門診費或住院中經工程師處方的藥費,均由醫藥費撥付;但住院的膳食、就醫路費由患病者本人負擔,如實有困難的,得由機關給予補助,在行政經費內報銷。
模式三:合作醫療制度。適用于農村地區,與勞保醫療和公費醫療不同,不是國家立法強制建立,沒有國家財政給予資金支持,而是在農村地區,通過集體和個人集資籌集醫療經費,為農村居民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的一種互助制度。20世紀60年代,中央批轉衛生部黨委《關于把衛生工作重點放到農村的報告》,強調加強農村基層衛生保健工作,推動了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發展。到1976年全國90%農民參加合作醫療制度。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集體經濟為基礎,以農民群眾自愿參加為原則,合作醫療基金為集體出資和個人集資或集體投資和個人集資相結合的形式。合作醫療以量入為出為原則,群眾看病只需繳納少量費用,大部分可從合作醫療基金中報銷,成為農村集體福利事業的一項重要內容。
(三)我國失業保險制度
失業保險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失業保險制度是為保障有工資收入的勞動者失業后的基本生活建立,覆蓋范圍包括勞動力隊伍中大部分成員,具有普遍性;失業保險制度是通過國家制定法律、法規強制實施的,具有強制性;失業保險基金來源于社會籌集,由單位、個人和國家三方共同負擔,繳費比例、繳費方式相對穩定,籌集的失業保險費,不分來源渠道,不分繳費單位的性質,全部并入失業保險基金,在統籌地區內統一調度使用以發揮互濟功能,具有互濟性。失業保險待遇包括失業保險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失業保險金是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最主要的失業保險待遇。標準由各省級政府根據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原則確定。
三、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路徑
路徑一:加強立法與修法,確保公民享受公平、公正、可持續的社會保障福利
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加強社會保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力度,提高公眾對社會保障制度的認識和參與度。圍繞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堅持保障人權、滿足公民基本生活需求原則;堅持實施社會保障普遍性原則;堅持社會保障范圍和標準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原則;堅持公平與效率結合原則;堅持城鄉有別等五項立法原則,加快社會保障立法與修法進程,豐富和完善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保障體系,拓展社會保障覆蓋范圍,減輕老年人、殘疾人、失業人員等弱勢群體生活壓力,提高社會保障能力和水平,使得每個人都能享受到公平、公正、可持續的社會保障福利。
路徑二:構建多層次、多樣化社會保障體系,提高社會保障制度公正性和透明度
以黨的二十大提出的“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完善分配制度、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健全勞動法律法規、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為指針,建立多元化保障模式,構建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范、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深化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擴大企業年金覆蓋面,積極穩妥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養老需求。完善社會保險待遇調整機制,實施基本保障、補充保障、商業保險等不同類型的保障模式,滿足不同層次的保障需求,提供全面、多樣的社會保障服務,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加強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建設,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完善制度規定,明確部門職責,加強監督管理,保證政策執行的公正性與透明度。強化社;鸨O管和管理,確保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規范性。建立工作評估機制,定期評估社會保障制度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提高社會保障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強社會保障服務人員業務培訓,運用數字化管理手段,提高社會保障服務質量和效率。
路徑三: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提高社會保障水平
以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為工作重點,針對新業態從業人員、農民工等重點群體特點,分類施策、精準擴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讓更多的人享受到社會保障福利。加大投入,提高社會保障基金規模,降低社保繳納門檻、提高社保報銷比例、擴大社保待遇范圍。提升統籌層次,穩步推進企業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加大基金調劑力度,推進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提升基金監管能力,筑牢政策、經辦、信息、監督“四位一體”風險防控體系,組織開展基金管理專項行動,強化投資監管。提升經辦服務水平,完善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以社保卡為載體,建立居民服務“一卡通”,推動更多高頻事項一網通辦、跨省通辦,努力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路徑四:加強與全球社會保障制度對接與合作
以提高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水平和質量為目標,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和理念,與全球社會保障制度對接與合作。英國社會保障制度內容齊全、結構完整,涉及國民保健、國民保險、住房援助、個人社會福利以及教育補助,社會保障項目和財政來源多層次、多渠道化是英國社會保障體系一大特點。丹麥、芬蘭、挪威和瑞典等北歐國家社會保障體系完備,對國民實行普遍、全面的福利保障,社會保障水平較高。美國與歐洲各國社會保障體系模式不同,選擇一部分人實行保障的制度,強調社會保障實施于需要社會幫助的弱勢群體,各類人員享受保障差別較大。鑒于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特點與經驗,立足新時代積極參與全球社會保障治理,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完善自我,為推動全球社會保障事業做出更大貢獻。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總工會 徐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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