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24-7-26) / 已閱2532次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推進,跨境交流合作日益頻繁,建立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深化涉外執法司法實踐,提升涉外執法司法效能,促進國際間合作與交流,維護國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合法權益,提高涉外法律服務水平是當前需要研究的重要課題。
一、涉外立法及法律服務現狀
20世紀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20世紀90年代至本世紀前十年制定領事特權與豁免條例、締結條約程序法、領海及毗連區法、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反分裂國家法、引渡法、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并在民商事、經濟、刑事、行政等領域的法律中作出有關涉外規定。為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要求,制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海商法、對外貿易法等,修改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和知識產權領域相關法律,實現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銜接。十八大以來,涉外立法取得豐碩成果,在現行300部法律中,憲法規范處理對外關系的基本原則;現有涉外法律50余部,涵蓋七大法律部門,涉及國家主權、外交、經貿、司法等多方面內容;還有含涉外條款的法律,是我國涉外法律規范的重要內容。近年來,司法部加強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建設,不斷提升律師、仲裁、公證、商事調解等涉外法律服務工作。截至目前,我國律師事務所已在45個國家和地區設立260家分支機構和若干辦事機構,涉外律師達1.3萬余人,全國仲裁機構辦理的涉外案件當事人涵蓋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地區。2020年開展海外遠程視頻公證試點工作,解決當事人不能回國辦理公證的難題。2023年司法部確定295家公證機構與駐外使領館共同開展海外遠程視頻公證,滿足旅居海外的中國公民公證服務需求。2019年中方發起成立國際性專業律師組織,在深化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律師界交流合作、強化法律服務保障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目前,聯盟境內外會員總數達2600多個,覆蓋54個國家和地區,其中團體會員430個,在中巴經濟走廊建設、中泰鐵路建設、老撾輸電服務等“一帶一路”重要項目中提供了專業、精準、高水平的法律服務。截至2023年中國律師事務所在24個共建“一帶一路”國家設立了63家分支機構,7個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的律師事務所在華設立24家代表機構。2012年深圳國際仲裁院在全球仲裁機構中率先探索法定機構管理機制,目前,深圳國際仲裁院1539名仲裁員覆蓋114個國家和地區,受理的仲裁和調解案件當事人覆蓋140個國家和地區。在北京、上海、廣省、海南開展國際商事仲裁中心建設試點工作,打造國際爭端解決和法律服務新高地,努力建設面向全球的國際商事仲裁新目的地。
二、涉外法律體系
涉外法律體系涵蓋所有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跨法律部門的法律規范。
體系一: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吨腥A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旨在明確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合理解決涉外民事爭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體系二: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包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等方面,構成系統的治理體系。涵蓋從法律法規制定到實施整個過程。具體涉外法律劃分為:國際法和國際私法。涵蓋國際經濟法、國際貿易法、國際金融法、國際投資法、國際知識產權法、國際勞動法、國際人權法、國際海洋法、國際環境法等。
體系三:涉外法律的實際應用和執行。通過建立涉外法律服務中心和海外法律服務中心,提供“伴隨式”法律服務,以及加強海外利益保護體系和工作機制的能力建設。
體系四:具體涉外法律應用領域。包括涉外繼承、涉外離婚、涉外合同之債等。
三、涉外法律業務
涉外因素指訴訟主體涉外,訴訟標的的法律事實涉外,訴訟標的物涉外。涉外法律服務指中國境內律師事務所接受外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委托,為其在中國境內的投資、貿易等經濟活動提供法律服務的業務。分為訴訟和非訴訟兩大類,包括國際貿易、國際投資、境外上市、境外訴訟等。業務范圍包括:代理各類民事案件;代理刑事自訴和辯護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擔任公民個人或企業法律顧問;辦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及合作企業的有關法律事宜;辦理外資企業設立的有關手續,包括合同草擬與審查,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以及公司股東名冊的登記工作等。涉外律師業務范圍廣泛,涉及商事、民商事訴訟和非訟事務各個方面。涉外業務種類繁多:有國際貿易中的貨物買賣糾紛(含信用證)、運輸保險索賠糾紛、船舶碰撞損害賠償糾紛等海事海損案,有國際金融證券方面的票據欺詐糾紛(包括匯票承兌與貼現),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不正當競爭侵權行為引起的侵權賠償糾紛等。具體包括:國際投資業務、國際金融、保險業務、海事海商、國際貿易、買賣、運輸、信用證結算、涉外經濟案訴訟和仲裁代理、公民涉外財產、婚姻、財產繼承案件代理、其他涉外法律事務、接受當事人的委托,擔任專項或常年法律顧問;從事與WTO有關的磋商和爭端解決;接受當事人的委托,代理、參加各類案件的調解、訴訟(經濟、民事、行政、刑事)、仲裁活動;為涉外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提供法律服務;代辦涉外房地產交易中的法律事務;代辦外商投資企業的開業、變更、并購和注銷登記事項;代理、參與外商投資企業的解散、破產的清算法律事務;協助外國公司在華設立代表處、分公司及投資公司;接受當事人的委托,為國外客戶提供法律信息及法律動態分析報告;應邀參與立項和可行性研究;草擬、審查涉外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參與涉外談判;為當事人的法律行為提供法律咨詢及顧問見證;接受委托代辦市場調查和客戶的資信調查;接受當事人的委托,代辦反傾銷、反補貼法律事務;代辦項目融資、國際貸款、融資租賃等涉外金融業務;代辦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版權等)的申請、注冊、登記等法律事務;辦理技術引進與出口業務;辦理涉外保險及國際保理業務;承辦境外顧問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總工會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