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青林 ]——(2006-4-9) / 已閱8861次
新公司法理論及律師實務概述
注:
1、本文作者唐青林,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北京中倫金通律師事務所律師,主攻公司法。擅長辦理公司法律業務,包括公司設立;公司并購重組;公司合并、分立;公司股權變更、分割;公司股權訴訟;股東權益保護等。聯系方式:lawyer3721@163.com,13366687472(北京)。
2、本文摘自《新公司法理論與律師實務》(項先權博士主編,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出版社,2006年出版)。
第一章 公司法理論及律師實務概述
律師在公司法律實務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從公司成立到公司終止,幾乎每個環節都需要律師提供專業服務。無論是實體條件的滿足,還是程序規范的實現,都需要在律師的幫助下,根據法律要求準備相應的法律文件,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才能達致法律認可的有效結果。根據公司設立、運行的先后階段,可以把律師的公司法律實務分為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1、公司設立階段的律師實務。在公司設立階段,律師的主要任務是協助發起人擬定相關的法律文件,包括發起人協議、公司章程等,代為申請設立登記、代為辦理公司名稱的預先核準等程序性事項。在設立股份公司的情況下,律師可以協助準備召開創立大會所需要的法律文件,還可以圍繞股份發行所涉及的問題提供相應的法律服務,如:準備申請股份發行的法律文件、協助股份發行價格的確定、辦理相關的登記手續等。在公司設立失敗的情況下,律師可以代為處理因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糾紛、股款及利息返還糾紛、對公司造成損害時的賠償責任的實現等問題。
2、公司治理方面的律師實務。律師在這個方面的法律服務主要表現在:幫助各公司機構的依法組建;幫助各公司機構依法定程序做出決議和決策;代為審核或調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在出現侵犯股東權益的情況下,代理進行訴訟等。另外,新公司法設專節對上市公司的組織機構做出了專門規定,律師在這方面可以提供專業法律服務,保證公司法所規定的上市公司特別組織機構的依法構建和決策。
3、股權(份)轉讓方面的律師實務。在這個過程中,律師可以代為擬定或審核股權(份)轉讓協議。在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情況下,律師可以代為參與談判,保證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實現,保證欲轉讓股權的股東利益得以順利實現。對新公司法規定的在特定情況下的中小股東的退出機制,律師可以代為與公司進行談判,以最大限度地保護其利益。在自然人股東死亡的情況下,律師可以就股權的繼承代為談判,保證股東繼承權的依法實現。在股份公司股份轉讓的情況下,律師的參與可以保證不同種類的股票各依其法定程序進行轉讓。在記名股票遺失時,律師可以代理進行股票公示催告程序,以最大程度地維護股東利益。
4、公司上市方面的律師實務。律師在這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現在,為公司上市準備相應的法律文件,并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在準備上市的過程中,律師可以受托對目標公司進行股權結構的改造和調整,為上市創造條件。在上市以后,律師的參與既可以保證上市公司依法履行法定的公開義務,依法持續披露相關的法律文件,又可以盡最大可能地防止公司商業秘密的外泄,從而為平衡公眾利益和上市公司權益提供專業服務。
5、公司債券方面的律師實務。律師在發行公司債券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現在圍繞公司債券發行的條件,進行前期的股權改造工作,準備發行方案,提出發行申請等。
6、公司合并、分立、公司并購以及增加或減少資本方面的律師實務。公司的合并、分立及公司并購都是極為復雜的系統工程,絕非當事人雙方獨立可以完成,而需要投資銀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顧問的協助。律師在這個過程中的作用主要是以其專業知識和經驗為企業提供并購戰略方案和選擇、并購法律結構設計、盡職調查、價格確定及支付方式的安排等法律服務;參與統一協調并購工作的會計、稅務、專業咨詢人員,最終形成并購法律意見書和一套完整的并購合同和相關協議等。在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方面,律師的作用主要是協助編制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等,協助履行通知或公告債權人的義務,協助債務的清償或提供擔保等法律問題的處理。
7、公司解散和清算方面的律師實務。除因合并、分立原因解散外,由于其他原因導致公司解散的,都應當依法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律師可以接受股份公司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依法擔任清算組成員,清理公司財產;通知、公告債權人;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擬定清算方案,制作清算報告等。
除上述主要方面外,在其他一些類型的公司法律實務中也必須借助律師的參與。可以說,公司設立、運行的每一個環節都離不開律師的專業服務。這也從另一個方面充分說明了本書的選題價值和實踐意義。
為了論述的方便和邏輯體系的嚴密,本書稿擬按公司法體系來分別論述相關的法律理論及律師實務,并根據實際情況做了相應的調整。在考察法律實務的同時,還力圖把相關的法律理論介紹給讀者,以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