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祿堂 ]——(2006-4-17) / 已閱97124次
從商業銀行自身的角度來看,商業銀行本身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比如法人治理結構未能建立起來、經營機制不活、管理落后、人員素質低等因素都影響著銀行資產質量的提高。當然,與不良貸款形成關系最為密切的銀行信貸制度也很不健全。
2.3從不良貸款的形成原因中尋找解決的途徑
從前面兩點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國有銀行在計劃經濟的歷史時期背負了特殊的使命,而在我國體制的轉變過程中又受到了一定的沖擊。而隨著我國積極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日益完善,國有商業銀行的角色發生了轉變,國有商業銀行所背負的歷史使命也在很大程度上不復存在。
政府在近幾年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希望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有所下降:14000億元不良貸款的債轉股;國家財政注入2700億元資本金;設立銀監會給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下達降低不良貸款的硬指標,如2年內不良貸款率下降3%-4%,不良資產余額下降700-800億元;關閉資不抵債的金融機構;全面推行貸款的五級分類等一系列措施。可見國家在改變國有銀行外部環境和降低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產方面可以說是不遺余力,為國有商業銀行降低不良資產率從根本上提供了條件。
然而,與市場經濟的大環境改變和國家政策的改變不相適應的是,國有商業銀行的內部制度,尤其是和不良貸款形成息息相關的信貸制度并不完善,導致了不良貸款一邊剝離一邊新增的現象。讓我們看看中國工商銀行不良貸款和信貸制度的特點。
3.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對我國不良貸款進行分析
3.1工商銀行不良貸款特點及背景
工行2003年年報顯示:2003年末,工行總資產為53000億元,貸款余額33900億元,不良資產8500億元,不良貸款7200億元。另有數據顯示,2004年上半年,工行不良資產率為14.9%,不良貸款率為19.6%。總的說來,其不良資產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不良資產手續大多嚴重缺失。這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于不良貸款形成的時間太長,每筆貸款的銀行信貸員有不少的變動很多信貸員已經退休,致使貸款手續嚴重缺失;另一放方面,由于很多貸款是行政命令的結果,銀行本身就沒有完整的貸款手續,加之當時的法律不完善,很多貸款甚至沒有借款合同。
二是工商銀行的不良貸款有三分之一以上是信用貸款。而放款的數額其實已經嚴重超出了企業的償還能力。
三是工商銀行的不良貸款80%以上來自國有或集體企業,而這些企業大都已經停產或倒閉。主要是由于在我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中,很多中型甚至大型的國有企業由于經營不善不能適應市場而紛紛倒閉或生產停滯,而銀行資產也隨之形成不良。
四是由于貸款大都投向國有和集體企業。工商銀行的不少不良貸款牽扯到不少社會問題,清收難度較大。由于工行的不良貸款大都來自國有企業,而國有企業的特點是人員多,負擔重。如果按照一般的清收方法起訴企業的話,很多社會負擔將轉移給政府,這樣不但加大了政府和社會的負擔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執行的過程也必將難上加難。
五是部分貸款由于時間過長加上銀行沒有按時采用有效的方式延續債權,銀行的貸款已經超過訴訟時效。而抵押貸款的抵押物價值也大多流失殆盡。
中國工商銀行作為中國最大的國有商業銀行,其不良貸款形成的過程其實就是中國社會經濟體制變革的縮影,和其他國有商業銀行一樣工商銀行的貸款受到了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銀行職能不明確的大環境影響。
3.2從不良貸款的特點來看信貸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
從以上工商銀行不良資產的特點中,我們可以逐條來分析出工商銀行信貸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一是信貸制度中沒有明確的貸款風險責任制度。在貸款形成過程中,許多貸款
是口頭的指示,沒有明確的責任制度,加上發放貸款時和貸后管理的信貸員以及審批人和簽批人頻繁更換,導致貸款出現風險以后無法準確地確立責任人。而無法認定責任人的后果,必然使信貸人員和主管信貸的審批人存在僥幸心理,反正虧了是國家的,自己卻沒有什么責任,也沒有幾個銀行領導因為形成不良資產而受到什么處罰,因此貸款發放時審查不嚴甚至為謀私利的情況并不少見。
二是銀行沒有嚴格的貸款審批標準,就是說沒有一個嚴格的門檻。信用貸款是最好的例證,沒有一條嚴格的限制,什么樣的企業可以放貸款,可以放多少貸款,在80年代和90年代初,銀行沒有嚴格的對企業評級和授信制度,盲目的發放貸款,往往使企業需要多少貸款或者領導說法多少貸款就放多少貸款。
三是銀行貸款大都發放給國有企業或者一些大企業,以為企業越大風險越小。
以貸款投向的向大集中為特點,這種做法,不僅可能不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而且也不一定能降低貸款風險。因為“大”不一定等于“好”,大有大的弊端,大企業易得“ 大企業綜合征”,韓國的大宇、美國的安然等龐然大物的倒閉,就是明顯的實,至今那些貸款銀行仍心有余悸。貸款過度投向大企業,顯然不利于分散貸款風險,何況我國的大企業,目前尚是國有成份占主導地位,由于產權虛設,易得“國企病”,一旦發生貸款風險,對銀行所造成的沖擊也會不少(過去國有企業曾給我們銀行帶來了不少的不良資產包袱)。由于貸款牽扯到的社會問題較多,當貸款出現不良以后也會出現“執行難”的問題,加大了不良貸款處置的困難。
四是沒有明確的貸后管理制度,致使貸后管理不善,出現風險不能很好的控制風險,使風險減少到最小化。當企業貸款出現風險以后,信貸人員不能及時地反映情況,不能把具體的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信貸人員,不能及時的起訴企業追償貸款,一拖再拖,導致銀行喪失兩年的訴訟時效,造成貸款全部損失。由抵押的貸款也是如此,由于貸款逾期以后銀行不能及時地處置抵押物或者不能及時起訴企業,導致抵押物年久失修,價值流失殆盡,給貸款造成了更大的風險。
當然,我們只是從不良貸款形成的時候看工商銀行的信貸制度的缺陷,近年來,工商銀行不斷的完善信貸制度,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我們還是可以從工商銀行信貸制度的缺陷中得到一些啟示:那就是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形成與商業銀行自身信貸管理制度不完善有密不可分的聯系,在銀行不良資產形成的主要原因即歷史因素和經濟體制制度轉變的影響不復存在的今天,完善國有商業銀行信貸制度是我們解決不良資產困饒面臨的首當其沖的問題。
4、國內外商業銀行信貸制度的借鑒和對比
4.1借鑒對比和完善國有銀行信貸制度的必要性
4.1.1不良貸款給國有商業銀行帶來的負面影響
事實上,不良貸款給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帶來的負面影響是顯而易見的,所謂在商言商,商業銀行的目的就是實現利潤的最大化,而不良貸款數量和比例無疑和銀行的利潤息息相關,可以說是此消彼長的關系。國有商業銀行在上市以后要和其他商業銀行一樣,采用利潤沖銷壞帳的方法來消化不良資產,也就是說只有在銀行總利潤減去不良資產形成的壞賬以后才是銀行的凈利潤。
工商銀行的信貸手冊里有一段名言:“我們收取的利息再高,也難以彌補貸款本金的損失!”舉一個簡單的例證:100萬元的呆賬,按年收益率2%計算(貸款利率減存款利率),年收益為兩萬元;如果該筆貸款發生風險,沖銷還賬100萬元,則需要用50年的收益才能補償。如果考慮銀行管理成本的支出、實踐價值的因素、通貨膨脹的因素,那恐怕需要用上百年的收益來補償。”
不良資產對國有商業銀行其他方面的負面影響也是不可小視的。
首先是壞賬對銀行信用的影響。信譽對銀行來說就是生命線,如果銀行失去了信譽就像一棵大樹沒有了根基,其后果可想而知。銀行是一個特殊的行業,它采用的是負債經營的方式來獲得利潤,而銀行的信譽如果受到影響,負債(簡單一點說就是存款)就會在短時間在內減少,而銀行放出去的貸款不可能短時間內收回,這樣的話銀行就會面臨倒閉的危險。而從存款者的角度來講,為了不使存款出現風險,顯然不會放心的將存款放在一個頻頻出現壞帳銀行或壞賬相對較多的銀行。
其次是壞賬對社會誠信環境和貸款客戶信用的影響。舉一個簡單的例子,現在有兩個客戶在同一銀行貸款100萬元,其中一個客戶貸款出現了風險,如果由于各種原因尤其是銀行內部管理的原因,該客戶逃避債務50萬元,那么另外的客戶顯然心里不平衡,也會想方設法逃避銀行銀行的債務,這樣的話銀行的信貸環境就會惡化,則加了貸款出現出現風險的可能行。從大環境來講,過多的不良資產的出現就會影響社會的信用,使我國的經濟大環境受到影響。
其他方面:1.減少國家稅賦收入。銀行是國家稅賦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不良資產增加,銀行盈利下降,甚至出現虧損,國家稅賦收入就會減少。2.對國民經濟運行產生不利影響3.誘發通貨膨脹。4.影響社會經濟信用制度。5.引發金融危機。等等。
4.1.2建立完善的信貸管理制度是控制不良貸款問題的根本途徑
從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不良資產對國有商業銀行以及我國經濟環境的影響是非常深遠的,實現不良資產的轉化不僅使銀行也是社會面臨的嚴峻考驗,然而,不良資產的轉化并不是一勞永逸的。2005年4月,中國銀監會研究局副局長楊再平說,2004年主要國有商業銀行盡管實現了不良貸款率和不良貸款余額的“雙降”,但若剔除政策性剝離因素和新增貸款稀釋效果的影響,主要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實際上是“不降反升”。 盡管我國近年來頻頻采取諸如向國有商業銀行注資、關閉資不抵債的金融機構、加強銀行監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權威人士指出,高風險、低收益仍是國內銀行業面臨的最主要問題。
綜合我們前面所分析的問題我們可以看出:只有在處置不良資產的同時從制度上控制不良貸款的新增,才是解決國有商業銀行資產質量問題的根本方法,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擺脫此消彼長的惡性循環。
怎樣實現從總量上控制不良資產的新增呢?關鍵是不斷的完善國有銀行的信貸制度,那么要建立什么樣的信貸制度,怎樣建立完善的信貸制度呢?讓我們從國有商業銀行和國外商業銀行信貸制度的借鑒和對比中尋找答案吧:
4.2商業銀行信貸制度的借鑒和對比
相比較來看,外資銀行是十分注重信貸風險防范的。在長期的商業化經營中,形成了一整套較為科學、規范的信貸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對貸款原則、貸款程序、貸款審批、貸款風險分析,風險評定、風險控制體系等有規范的制度化要求,從而有效地控制了不良貸款的出現和增加。相比之下,國內銀行的商業經營體制和信貸管理制度目前尚處在調整和逐步完善之中,諸多方面與外資銀行有較大差異。
4.2.1組織結構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水平制衡,國內銀行重視垂直管理。
外資銀行在信貸組織上通常采用條塊結合的矩陣型結構管理制度體系,信貸業務的組織除了有縱向的“總行-分行”的專業線管理之外,十分強調橫向的部門之間的分工與制約,較好地實現了縱橫貸款風險控制制度體系。外資銀行通常會設置專業化程度較高的多個部門共同負責信貸業務的組織管理,如信貸政策制訂部門、資產組合風險分析部門、業務管理部門、風險審查部門、不良貸款處理部門以及系統一體化管理部門等等。各部門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在業務上相互溝通、協作又相互監督。
貸款審批是信貸風險的關鍵控制點,在這一環節,外資銀行多采取由隸屬于不同部門的授權人員共同審批的辦法,三人或雙人審批有效。如某外資銀行,貸款審批由業務管理部門和風險管理部門共同負責,每一筆貸款的發放都必須由最少兩名授權人員主管——獨立思考后簽字同意方為有效。分行長主要起協調管理作用,不直接參與貸款的審查與簽批。審批流程呈橫向運動特征。這樣既實現了銀行內部的商業化管理和權責制約又避免了新增不良貸款的產生。
我國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制度結構與外國銀行相比,基本架構沒有實質性的變動,仍是與行政體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機構,表現為管理責任關系和信息的匯報渠道均為總行、一級分行、二級分行、支行、網點之間以及機構內部行長、科長、經辦之間的分級管理。與外資銀行比,縱向管理鏈條過長,而橫向的分工與制衡關系強調得不夠。近幾年我國商業銀行各級分行進行了內部結構調整,相繼成立了資產保全部和風險審查部門負責處置不良貸款、評估貸款風險,改變了舊體制下信貸部“一統”信貸業務的局面,但信貸政策管理、信貸資產組合風險管理等職責仍然基本由審貸部門承擔,部門的細分化程度不夠。貸款審批實行逐級上報、層層審批制度,行長或主管信貸的副行長具有最終決策權。審批流程呈縱向運動特征。這種制度結構極易發生領導或者貸款主管人員利用政策進行非正式的貸款行為,最終形成新增不良貸款。
4.2.2制約手段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人員激勵,國內銀行重視人員控制。
外資銀行強調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業務開展和管理中給予了信貸管理人員充分的自主權。信貸管理人員通常享有較強的獨立性,從總行到分行自成一體,各級分支機構的信貸管理人員由上一級甚至上兩級信貸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對上一級信貸主管負責。在某外資銀行,總部每年會對信貸人員進行專門培訓,逐步提高信貸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和水平,并根據其工作經驗和能力,將其分為若干等級,授予相應信貸審批權限。
信貸管理人員的“超然”地位既保證了他們有足夠的獨立思考空間,有效地避免了貸款的審批與發放過多受到行政干預,又充分調動了信貸管理人員的積極性。
國內銀行強調對員工加強控制。但國內銀行內部制衡的組織體系尚未建立,各種財務激勵措施尚未落實,貸款審批權也基本上是靜態管理、多年難變,對人員的控制主要落實在貸款責任制上。各家銀行建立了信貸資產質量第一責任人制度和不良貸款終身追繳制度,制定了詳細的考核辦法和嚴厲的處罰辦法,期望在信息不對稱、監督困難的情況下制約信貸人員的放貸行為,加大違規成本。一些要求和規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銀行規定新增貸款要實現“零不良”;一些銀行規定如果確因員工的過錯形成不良,則經辦人員將立即被解除合同,有關負責人也要受到相應行政處分。但事實上,由于存在信息嚴重不對稱和法人治理結構不健全的問題,再嚴格、細致的責任制度也無法防范道德風險,近年來信貸人員違規事件以及內外勾結詐騙銀行資金案件仍然層出不窮便是明證。與不斷加強的控制力度相對照,人員的激勵機制沒有建立起來。這樣使我國不良貸款的形成又多了一個復雜而又特殊的原因。
4.2.3貸款處理策略上的差異——外資銀行重視轉化,國內銀行重視清收。
外資銀行在貸款發放后,客戶經理會主動參與借款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幫助解決具體問題。貸款出現問題后,銀行會成立專門小組,幫助借款企業渡過難關。如在某外資銀行,貸款發放后,基于同客戶建立長期信貸合作關系的理念,客戶經理往往滲透到客戶整個經營過程,利用銀行網絡優勢,協助客戶分析研究市場容量、市場份額、競爭對手等詳細情況,并針對客戶經營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詳細的咨詢指導意見。如果客戶出現還款困難,也會盡量幫助其搞好經營,爭取實現雙贏目標。
國內銀行普遍存在“重貸輕管”的問題,貸款發放后的后續管理沒跟上,往往要等出現問題之后才被動研究對策。企業經營困難暴露后,往往急于抽出貸款,手段單一,主要靠處置抵押物或司法訴訟,容易雪上加霜,將企業置于死地。
在國際金融論著里,銀行的主要職能中有一條銀行應該參與所貸款的企業的策略制定和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我國國有商業銀行在這一點上還沒有形成一套完備的制度體系。建立一套完整的銀行指導管理企業的制度體系是解決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一個根本方法。在這方面我們仍需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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