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瑜 ]——(2024-10-8) / 已閱1425次
如何區分區域公眾品牌與地理標志
上回說到不要將區域公眾品牌取代地理標志,有些朋友問我地理標志和區域公眾品牌如何區分?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多年前品牌與商標的糾結。品牌是營銷界通行的一個說法,沒有法定的定義,商標是個法律概念。法律界和營銷界兩個不同的領域人士各說各話,讓世人莫衷一是,品牌一詞更容易被消費者接受。有人做了這樣的區分:商標和品牌各有自己的內涵,但他們的外延有交叉的部分,在交叉部分品牌也是注冊商標,注冊商標知名后也成為了品牌。地理標志保護范圍具有區域性,所有的地理標志都可以歸類為區域公眾品牌。因為地理標志有嚴格的審核/注冊要求,一些不符合條件的區域公眾品牌不能成為地理標志。區域公眾品牌比地理標志的外延要寬闊些,將地理標志完全包含。在法律上,區域公眾品牌和地理標志可以做個清晰的界定:只有被國家知識產權局經專門程序核準/注冊的區域公眾品牌才能叫做地理標志。
地方政府經營地方需要宏觀、全面的思考,一個具體的產品不能支撐整個區域經濟,地方政府需要更為寬泛的區域公眾品牌塑造地方形象。江西的武寧縣水秀山青,武寧縣政府塑造了“山水武寧”區域公眾品牌,為武寧縣整體形象代言。武寧山水之間也產好魚,“武寧棍子魚”就是地理標志商標。遠離縣城的高速路口樹立了高大的廣告牌,逢節慶及重大活動縣城大街彩旗飄飄,宣傳的都是“山水武寧”,“山水武寧”是武寧對外形象,也是凝聚武寧人的文化內涵。地理標志“武寧棍子魚”只是一個具象產品實物,如果把廣告牌上的“山水武寧”換成“武寧棍子魚”則只是一個產品廣告!吧剿鋵帯睂儆趨^域公眾品牌,而“武寧棍子魚”只能是地理標志。區域公眾品牌和地理標志的功能可以區分,區域公眾品牌可以抽象展現地方形象,而地理標志則是一個具體產品。
正因為區域公眾品牌可以承載本地的整體形象,自然地方政府對區域公眾品牌更感興趣些。區域公眾品牌通常是一把手工程,由市縣主要領導負責,愿意花費許多個W聘請知名的品牌策劃咨詢機構,凝練出公眾區域品牌的名稱,做區域公眾品牌的LOGO設計,裝訂精美的宣傳冊子,做成燈箱廣告或者彩旗布滿城區的主要街道,花費更多的經費在央視或地方媒體上進行長期的宣傳。地理標志只是市場監管局的一項基本工作,找到當地的龍頭企業,交待企業自行申請即可。地理標志獲得注冊后,通常不予干預也沒有經費支持,由注冊人自行管理。政府在分工上給區域公眾品牌與地理標志做了區分。
近年來,有的地方政府將“區域公眾品牌”做商標申請注冊,比如“山水武寧”就在多個類別申請了商標注冊。將地方形象延伸到具體產品上,打破了“區域公眾品牌”與“地理標志”的分工界限,大有將區域公眾品牌取代地理標志的趨勢。有的地方政府將區域公眾品牌定義為國有資產,制定相關文件推動“區域公眾品牌”的管理與使用。因為很多區域公眾品牌帶有本地的地名,注冊時受到限制,即便想方設法獲得了注冊,多是支離破碎,無法形成品牌系統規劃和注冊布局。當區域公眾品牌從抽象的地方形象延伸為具體的產品品牌,其注冊時的缺陷及系列法律問題等立刻顯露出來(這個問題以后再聊)。
“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站位不同看到的風景不一樣,定式思維決定了每個人看問題的局限性。是嶺還是峰?區域公眾品牌和地理標志各自的角色也是不一樣的。堅守區域公眾品牌與地理標志的界限,不要將區域公眾品牌取代地理標志,這樣才能各自發揮各自作用,相得益彰共同促進當地經濟發展。
作者:王瑜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