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25-3-3) / 已閱235次
2025年2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吉林省長春市聽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匯報時發表重要講話,強調吉林要深入落實黨中央關于推動新時代東北全面振興的戰略部署,牢牢把握東北在維護國家“五大安全”中的重要使命,堅持把發展立足點放在高質量發展上,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抓住機遇、乘勢而上,勇于創新、苦干實干,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展現更大作為。市總工會認真傳達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就2025年工會工作進行科學謀劃。
通過學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筆者立足本職工作,就新時代如何創新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進行探析,觀點可商榷與指正。
要點一:以學習貫徹習總書記講話精神為指引,深刻認識新時代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重要意義
以習近平總書記在吉林省長春市聽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匯報時作出的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刻認識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是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抓住機遇乘勢而上,勇于創新苦干實干,建設中國式現代化的需要;是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的現實要求。集體合同制度是協調勞動關系的重要機制,簽訂集體合同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重要權利,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系必須以維護勞動者權益、促進企業發展為核心,以促進共同富裕為目標,大力宣傳勞動政策法規,深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加強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設,完善以“主體協商、三方指導、國家調控、依法規范”為目標的勞動關系調整機制,構建產業工人薪酬激勵機制,著力解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等重點問題,促進企業發展,推進新時代工資集體協商工作高質量發展。
要點二:以維護勞動權益為目標,增強做好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以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維護勞動者權益,促進企業發展,建立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系,維護勞動者權益為目標,增強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自覺性和責任感。認真學習《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方案》《關于提高技術工人待遇意見》《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吉林省集體協商條例》等政策法規,學習掌握勞動關系法,用好用足勞動合同制度、集體合同制度和勞動爭議處理制度,提高勞動關系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完善新就業形態勞資協商機制,打造企業與勞動者利益共同體。加強勞動關系三方協商協調機制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深化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規范集體協商流程,鞏固集體協商建制率,提升集體協商質量。
要點三:以實施《吉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為法治保障,提升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質量
以堅持“程序健全、運行規范、協商充分、過程民主”為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原則,發揮工會組織協同作用,落實三方責任,幫助和指導基層工會開展集中要約活動,建立考核工作臺賬,堅持集體協商5項原則,掌握協商內容,規范協商程序,發揮聯席會議制度作用,暢通常態化要約機制。借鑒圓通速遞全網集體合同模式,圍繞快遞、外賣、網約車、貨運等行業平臺經濟,開展行業性集體協商要約行動。發揮工會四項職能,開展集體協商攻堅活動,推動勞動規范用工。強化對企業、行業、區域性基層工會指導服務,指導基層工會完成集體合同簽訂工作,擴大集體協商覆蓋面,提升合同履約率。加大《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國有企業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宣傳力度,完善集體協商質效評估指標體系,推進新業態集體協商工作,培育協商典型,鞏固集體協商建制率,搞好協商指導監督和合同履約審查備案,推動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擴面提質增效。加強勞動關系矛盾預防化解工作,妥善處理勞動爭議,確保集體合同全面履行、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要點四: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竭誠服務職工群眾為宗旨,努力實現勞動者穩崗就業
以加強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規范化建設為主線,構建"黨政主導、工會力推、各方配合、企業和勞動者參與”的集體協商工作模式,充實調整勞動者權益保障領導機構,建立政府定期與同級工會的聯席會議制度,推動平臺企業建立與工會、勞動者代表協商協調機制,形成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實現企業與勞動者協商共事,機制共建,效益共創,利益共享,促進分配公平和社會穩定,實現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機制常態化。強化對企業、行業、區域性基層工會指導服務,認真組織簽訂集體合同協議書,在產業集中度較高、集體協商基礎扎實、條件成熟行業開展工人薪酬激勵集體協商,推動建立行業職業技能等級體系,落實行業領域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激勵職工立足崗位、勤奮鉆研,促進企業創新發展。
要點五:以提升勞動關系協調能力為突破口,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員和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建設
以加強勞動關系協調能力建設為突破口,加大新業態政策法規宣傳力度,強化工會勞動法律法規監督,加強集體合同的審查管理和履約監督,強化基層公共服務站點建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學習掌握開展集體協商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和策略技巧,加大培訓力度,提高集體協商水平。深入開展勞動法律法規宣傳活動,落實“一函兩書”制度,擴大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覆蓋范圍。加強集體合同的審查管理和履約監督,建立勞動關系預警機制,做好勞動關系風險會商研判,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建立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協助勞動監察部門妥善處理工傷事故,依法調解勞資雙方爭議。建立工作評價體系,完善崗位素能標準,打造業務精能力強,懂法律能代表,會維護善協調的勞動關系協調員和集體協商指導員隊伍。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總工會 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