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鳳林 ]——(2025-3-24) / 已閱304次
集中要約行動由全國總工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企業聯合會和全國工商聯聯合啟動,通過工會、企業和政府部門三方共同參與的集體協商機制,協商解決勞動者權益問題,提升低薪勞動者工資、激勵技能人才薪酬、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解決低薪勞動者待遇問題,保障勞動者權益。2024年首次全國性部署后,2025年進一步深化推進。
思考一:深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是開展“集中要約”行動的重要支撐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落實《深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關于健全完善新時代技能人才職業技能等級制度的意見(試行)》等政策法規,以構建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新型勞動關系為目標,在市委、政府重視和支持下,廣泛開展勞動法律法規宣傳,弘揚協商民主理念,強化技能價值激勵導向,將開展集體協商、健全技術工人薪酬激勵機制作為深化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重要途徑,建立政府主導、依托三方、工會運作推進機制,強化工會與勞動部門對“集中要約”行動的指導和服務,激發勞動關系雙方自主協商內在動力。建立職工創新成果按要素分配機制,激勵技術創新,構建企業與勞動者利益共同體,建設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術會創新、敢擔當講奉獻的職工隊伍,實現企業與勞動者協商共事,機制共建,效益共創,利益共享。
思考二:實施“以技提薪”賦能產業工人新酬分配制度是構建新型勞動關系的重要引擎
以落實三方責任,部門聯動配合,形成推動合力為舉措,圍繞推進集體協商擴面提質、推進集體協商“以技提薪”賦能產業工人、推進集體協商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三項行動目標,發揮市總工會統領作用,工會搭建協商平臺,指導基層工會健全集中要約、督促檢查、考核評價、工作臺賬等制度,以傳統行業(制造業、建筑業等勞動強度大、薪資偏低領域)、新就業形態(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解決超時扣款、勞動強度等問題)、民營企業為集體協商領域,以行業(區域)協商為重點,建立多種形式多層級的溝通協商機制,完善利益協調機制,規范勞動用工管理,拓展工會維權空間。以“新八級”技能崗位工資制、績效薪酬分配制度、技術創新激勵制度、低工資勞動者收入水平、平臺勞動規則和算法、津貼補貼和福利標準六項協商內容為重點,依法行使要約權,全方位開展集中要約行動。運用聯席會議制度協調勞動關系三方四家成員單位,強化人社部門對集體合同簽訂與履行的審核監督,提升協商實效。強化企聯組織建設,推動企業與職工共贏,促進社會和諧。發揮工商聯職能作用,規范民營經濟勞動關系,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分配正義。暢通常態化要約機制,依法開展常態化集中要約行動,確保要約效果。完善集體協商質效評估指標體系,規范協商流程、拓展協商內容,在新業態企業、技能人才聚集、用工集中行業(區域)開展“能級工資”集體協商,建立行業職業技能等級體系,做好推進集體協商擴面提質、推進集體協商“以技提薪”賦能產業工人、推進集體協商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三項工作,鞏固集體協商建制率,搞好協商指導和合同履約審查備案,提升集體協商質量。依法開展勞動行政執法,妥善處理勞動爭議,確保集體合同全面履行、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思考三:幫助和指導企業工會行使要約權是落實集體協商制度的重要手段
以建立技術創新和工作能級等參與分配機制,構建職業技能等級制度體系為目標,圍繞建立與職業技能等級(崗位)序列相匹配、以崗位績效工資為主體的技術工人薪酬制度,完善勞動關系雙方常態化協商懇談機制,指導平臺企業、合作用工企業開展"能級工資”集體協商。堅持“多勞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分配原則,確定行業、企業技能人才起點工資,實施新八級崗位績效工資薪酬激勵機制,完善職業技能等級制度體系。建立技術成果轉化收益激勵機制,實施技術創新獎勵辦法,指導企業獎勵技術革新、發明創造、科技創新,提高貢獻突出職工收益分層比例,激發職工創新內生動力。對高技能人才和優秀技術工人實行年薪制、協議薪酬制、項目薪酬制,促進薪酬分配向生產一線技術工人和高技能人才傾斜。設置技術工人工作和生活性補貼,落實技術革新、發明創造、科技創新獎勵措施,建立技術成果轉化收益激勵機制,協商福利待遇。加大餐飲住宿、家政服務、物業保安、園林綠化、環衛保潔等行業和苦臟險累崗位的工資起點與薪金增幅,確保低薪行業和小微企業職工的工資增長幅度。開展津貼補貼和福利標準協商,設置班組長補貼、夜班補貼、環境補貼;制定節假日福利、困難職工慰問、職工療休養、生育養育等彈性工作、帶薪休假、免費體檢等標準和管理辦法;辦好職工食堂,搞好宿舍改造、班車職工接送等后勤服務,調動生產工作積極性,推動形成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系。
思考四:提升勞動關系協調能力是提高工資集體協商效能的重要保證
以提升勞動關系協調能力為重點,圍繞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與工會組建工作,依托職代會制度和三方協商機制,推動簽訂集體合同和工會組建、職代會建設、三方機制建立相互促進、同步發展。加強集體協商指導員和勞動關系協調員隊伍建設,開展勞動法律法規、集體協商業務培訓,提升集體協商水平和集體合同質量。加強集體合同管理,建立數據庫和實名制登記備案制度,為集體合同工作提供信息資源和決策依據。加強勞動關系公共服務,培育公共服務樣板站點建設,抓好勞動法律宣傳和法援咨詢、企業用工管理診斷,深化“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推動集體協商工作擴面提質。搞好集體合同審查和履約監督,增強合同法律約束力。強化勞動執法檢查,深化勞動用工法律風險體檢活動,規范勞動用工行為,妥善處理勞動爭議,提升勞動爭議調處化解效率。發揮人大、政協、勞動行政部門作用,構建人大執法檢查、政協委員視察、勞動保障行政監督、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四位一體”的監督檢查制度體系,提升勞動監察執法水平。建立集體協商評價體系,打造一支業務精能力強,懂法律能代表,會維護善協商的集體協商指導員和勞動關系協調員隊伍。
作者:吉林省蛟河市總工會 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 徐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