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瑜 ]——(2006-5-19) / 已閱17716次
科研成果申請專利還是發表論文
“科研成果申請專利還是發表論文,A、申請專利,B、發表論文”如果這是一道選擇題,你將如何選擇?本人做過調查,大部分科研人員選擇A,為什么呢?大概是科研人員以發表論文的數量以及發表的地方來評定職稱,論文甚至可以決定個人命運等諸多方面,論文的數量也成為考核科研機構的標準之一。而是否申請專利,專利的擁有數量卻與考核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并無直接的關系,所以無論是科研機構還是科研人員都對申請專利積極性不高。
這種情況是我國長期以來實行的對科研機構管理體制造成的,到現在也沒有太大的改觀。在這里我們不是去抱怨這種管理體制,也無力推動舊的管理制度進行變革。在現有的管理體制下,我們只要在觀念上有一點點的改變,也可以得到意外的收獲。對于科研成果是申請專利還是發表論文,很多人認為這是魚和熊掌的關系,只能擇一而選之,大家都知道,已經發表了論文,就不能申請專利了,在一般情況下論文如果發表在專利申請之前將使該技術失去了新穎性,不能獲得專利權。那么為什么不反過來呢?先申請專利,再發表論文,這不是兩全其美了嗎?那么這個題目就成了多選了,魚和熊掌可以都吃到了。
這里我覺得有必要對專利的價值做一下分析,大家對專利不甚重視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沒有發掘出專利的價值。經常有商標可以被評估為幾百個億,但這卻是無法變現的一個天文數字,而專利卻可以賣到真金白銀。研究機構的科研成果一般是比較前沿的,如果可以申請專利,那都是基礎專利,基礎專利的價值非常高,專利轉讓價格賣到幾百萬,過千萬是常有的事,如果許可給別人用,還可以源源不斷地收取許可費。我們的科研機構只要有一個這樣的基礎專利被轉讓,馬上就可以過得很闊綽了,科研人員也可以發到可觀的獎金。
也許,科研機構的專家們還有疑慮,申請專利后,能發表論文嗎?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看到任何相關的規定申請專利后就不能發表論文了。申請專利并不影響論文的有效性,而且只要在論文發表的前一天將專利申請遞交到專利局,拿到專利受理通知書后,隨時可以將論文發表,在論文的完成之前就可以把專利申請文件遞交給專利局,這對論文發表沒有絲毫的影響。我們所要做的只是將申請專利發到發表文章之前,這樣就可以申請專利,發表論文兩不誤。
科研機構的專家們大概還有一個問題,在科研階段的技術還不太成熟,寫論文可以展望未來,但是不完全成熟的技術能申請專利嗎?當然可以,專利的要求是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只有符合這三性,就可以授予專利權,而且發明專利的審查分為兩個階段,開始只看申請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要求,進入實質審查階段,一般來講最少要九個月的時間,有這些時間可以繼續研究改進,通過補正程序來修改材料。
這里有一個問題需要澄清,并不是任何研究的成果都可以申請專利,是否可以申請專利,如果配備了專利審查員,可以先趟審查員來把關,如果沒有那么可以聘請專利律師來把關。如果基于知識產權戰略層面的考慮,申請專利還是發表論文還有很多的策略因素要考慮,不過以我們的科研機構對知識產權的了解這還顯得太過遙遠。
這樣觀念上一個小小的改變,就可以既不影響發表論文作為評估成果的依據,同時還可以大量收獲專利,專利無論是轉讓還是許可,都可以給科研機構帶來滾滾的財源。那么趕緊去申請吧,拿到申請號,就搶占了先機。再做一點點的改變,就是科研機構本身建立一個管理制度,規定任何人在發表論文前,應當首先進行審查,要體現單位的統一管理,在申請之前還要對技術進行很好的保密,那么就已經足夠完善了,我們的科研機構這點總是可以做到的吧。
作者:王瑜(律師),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高級會員
聯系電話:010-51662214,電子郵件lawyerwy@263.net,網址:www.rjl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