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青貴 ]——(2006-7-27) / 已閱19387次
構建和諧社會
-------理念篇
一.理念樹立
希臘著名哲學家柏拉圖主張:只有純粹的普遍性具有價值,個體特征一無是處,甚至危害了更高層次的生活,且社會本位是最好的,人應該為社會而活,這是人區別于其他,人之為人,之所存在的唯一價值。
哲學家黑格爾解釋:法的本質是一直自由和權利,精神(意志)是人類的第一天性,是一切之基礎,甚至法的第二天性,也是從精神自身產生出來的,由人的意志所體現的精神世界,其產生基礎易于理解。
綜觀二者,我們從其思想中清晰看出,柏拉圖對個人意志(自由)進行了排除,較為忽視人自身,過于強調和絕對地堅持社會本位,“一個人應當做他的能力使他所處的生活地位中的工作”,這才是一種社會本位的正義。相反,黑格爾重視人的意志(自由),認其為人類之第一天性,即先天經驗論,其認識和看出基礎問題——自由,卻忽視社會本位。
我們既不能堅持社會本位,也不能僅僅堅持自由的本位。過分的社會本位易于阻卻社會發展和個人意志體現,而過度強調個人本位則無異于“人吃人”的野獸社會生活。據此,在與社會客觀現實的影響,當代中國要和諧發展,必須進行一種綜合的探索,兩者兼容。
其實,人類社會到處充滿了自由,我們思維中的影象發出后,與客觀外在發出的影象一相符合,于是我們的一直即賦予客觀外在。所以,我們易于從外在上發現價值,這就是意志的形成過程,我認為,自由包括兩層含義,一是欲望,而是將社會移植入人的內心。欲望為基礎,含義二基于第一層含義(主要針對其不良作用)。兩者嚴格統一,構成本質———自由,人生的真正目的在于兩者結合而來的完美幸福。
作為動物,人先天地具有動物諸如生存等欲望,正因此才帶來了以欲望滿足不斷推動社會反之進步的功效。正如萊克斯.瑞思:“將個體特性視為人類作為的根源”,欲望是人類活動,社會存在與發展的權利,賦予他為追求而斗爭。作為先天性的自由,任何人生來就應有最求欲望的權利,賦予他為為追求而斗爭。作為先天性的自由,任何人生來都渴望來自內心的自由,痛恨奴役狀況,任何對人先天自由欲望的不合理干涉都是違背我們黑理念的,因為我們渴望的自由是先天絕對性與后天理性作用的結合,我們渴望上帝般自由,認為應有光于是世界上就有了光……。這就是我們基本的自由——欲望。
天賦自由地追求欲望,在有時亦產生不良效果,最可能產生野獸行為,于是有了自由第二層次的限制,必須盡可能將社會移入人內心,尋求一種互益平衡。我們贊成個人通過行為滿足欲望但是任何人不得取得大于其取得的權利,畢竟人性中有就惡棄善的一面。于此,盡可能考慮他人,社會,也是對個人期待欲望的一種更合理的將來滿足方式。于此,一定程度地對人類控制,剝削他人欲望予以合理制約,對他人所得的合理要求應有的尊重是人類最重要的,更能帶來深層次的滿足感,最終利于實現作為自由基本的欲望。
只有樹立正確理念才滿足社會存在和和諧發展的需求,只有堅持自由理念,才是最佳選擇。這不僅是一種完美理想境界,其實在實踐中已取得各方面表現,如民法無權處分與善意取得制度。理念的樹立為我們的行為提供指導避免盲目。其實,判斷道德,法律等存在標準只能來自我們自身,理念衡平,如請教思想“早年預防”個人努力,強至善。宗教強調“自為精進”,而非外部強加,只有從內心矯正方才至“善”;更為反對雅各賓派恐怖政策,法之第二天性產生與精神,由人自由所體現的精神世界的出發點和實體性就是意志,而意志的更本性就是自由,法的體系、就是通過人的意志體現出來的自由王國,法哲學就是關于人類自由學說的系統化,依次抹殺人意志的外部力量不值頌揚,只是實然性,而非應然性。據此,理念的樹立才為關鍵,須以此為標準進行外在。
二.方法論探索
中國哲學烏鴉:“黎鳴”先生提出人類三大原精神之說,即:古希臘求知精神,古希伯來人信仰精神和古中國傳統儒家文化仁愛思想。我認為其是一定合理性,欲基于對其改進以對自由理念進行一些方法論探索。
一,古希臘求知精神。其輝煌于古希臘和近代西方,創造了希臘文明和進到西方的持續性發展繁榮。它是一種自然的道德,而作為其發展的理性道德不具有自然道德(自然規律)的絕對性。求知精神是自然的絕對道德,是對基本自由的追求,正是人之先天性欲望存在基礎對個人需要不斷滿足始生發展速效,這樣的人才成為自己本能之應然性“主宰”。古希臘文明正是基于此種人自由欲望之外在表現——求知精神,人們的欲望得到了充分發揮空間,才有三次科技革命和西方社會在近現代的全球主宰地位;而我們的中國絕大多數人受封建的束縛,基本鏟除了存在和發展土壤,更不欲為追求權利而奮斗,才有了國家的落后和屈辱史。可見求知精神從外在成為自由的第一層次最佳體現。
二,古希伯來人信仰精神。我們并非忠于宗教,更非忠于上帝,我們的自由理念是“上帝”,以自由理念為支撐與指導,我們取得我們所應該取得的權利,我們的欲望知識能滿足自我生存和發展的需要。這種理念與自然的道德同源,以至高無上的“上帝”(自由)的絕對命令超越從現實相對客觀問題感悟到的恐懼,從而使之成為人類內在的一種強有力的追求動力,成為其他的基礎。于是,我們將與希伯來人共奉的“摩西十戒”!
三 中國傳統儒家仁愛思想。任何對人的影響只能通過意志(自由)起作用,“失道德而后法律,失法律者,良心之薄而暴亂之身首。”法律應屬于道德的范疇而較道德更具強力,立法宗旨應為通過道德實現理念。仁愛思想是后天性相對的理性道德,使人區別與野獸,基于自由欲望且作為其最佳實現方式,將其(社會)移入人的內心,有效實現個人欲望與社會移植思想的和諧同一。當然,這里的仁愛思想包涵了傳統仁愛觀之精髓,并對其進行了符合發展趨勢的推進實踐性地有效制止了中國人潛意識作惡的本能。仁愛精神有效地實現了自由之將社會移植如內心,以及從自然絕對性到社會相對性的兼容。
總之,求知、信仰、仁愛精神真正具有方法論意義,其三位一體和諧結合,形成了自由(意志)理念的方法論。以其作為人類實踐的方法論指導!
三、構建和諧之淺談
社的存在發展和諧性,涉及之根本在于理念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實現和構建和諧的過程,既是真確理念的樹立和作用發揮的過程。以自由理念構建和諧,指導實踐,方有效用!
我們為理念生存,將為“自由權利而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