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政 ]——(2006-8-7) / 已閱27561次
從美國安然公司破產案看現代大型企業的法律風險防范
王政
多元化、大集團化、跨進世界500強一直是近年來我們企業界追求的目標,而且在貪大求全、好大喜功的思想指導下很多企業逐漸喪失了原來的面目,迷失了發展方向,但其本身卻渾然不覺,或許幾年前的韓國現代破產事件已漸漸為人淡忘,但是最近,美國企業破產案不斷發生,安然、凱馬特、環球電訊等巨型企業相繼倒下,這再一次激起了我們對大型現代企業的新一輪深思。據權威機構統計,2001年美國共有257家上市公司申請破產保護,比2000年的176家增長46%。從2001年3月到今年1月,申請破產保護的大公司在美國歷史上10大申請破產公司中已占5家。其中安然公司申請破產保護的資產高達634億美元,已創下美國破產歷史上的最高記錄;而環球電訊和凱馬特破產資產分別為255億美元和170億美元,分別是美國第四大和第七大破產公司;去年4月和3月申請破產的太平洋煤氣電力和費諾瓦集團分別占第五和第十。目前安然公司的破產及由其破產引發的“多米諾骨牌”效應正襲向美國企業界,不僅令美國社會震驚,而且已經引起全球的密切關注。因為無獨有偶,在目前經濟全球化、國際市場一體化的今天,不僅在美國,在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許多大企業(尤其是跨國大型企業)也同樣面臨著安然曾經面對的類似問題,所以研究安然公司的輝煌歷史和破產真相,對現代大型企業的經營進行風險防范無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在追溯安然公司歷史、分析其經營方略、挖掘其破產根源的基礎上,重點談一下大型現代企業的內部法律風險防范問題,以期對大型現代企業的經營進行內部風險防范有所裨益。
一、安然公司的經營簡史及經營方略
(一)安然公司的經營簡史
1985年,剛剛成立的美國安然公司抓住政府對天然氣市場放松監管的機會開始迅速起家。作為天然氣交易的中間人,它可以從生產商那兒購買天然氣,再向終端用戶賣出。1992年,安然成立資本公司,開始了市場國際化的道路。由于天然氣現貨市場的興起,安然開始為交易中的各方提供各種風險管理合同(Riskmanage-mentcontracts),這些合同都是金融合同,具備套期保值作用。1997年安然的業務擴大到天然氣衍生金融產品的交易,到2000年,這些產品的銷售已占其銷售總量的近90%。這些合約形式包括利率掉期,金融衍生物和其他復雜的金融商品。經過多年發展,安然在天然氣交易方面的金融合同要遠遠超過實物合同。天然氣市場起步后,安然又在留意已久的美國電力市場并如法炮制類似戰略,終于搶占了美國電力交易市場的30%。2000年1月安然宣布一項建立高速寬帶網的計劃,把帶寬與電力和天然氣一樣作為商品進行交易。這樣,安然公司通過收購兼并等方式在短期內使自己旗下的事業包括電力、天然氣銷售、能源和其他商品配銷運送,以及提供全球財務和風險管理服務、計算機信息網絡服務等子公司和合作項目達3000之多。據稱2000年安然公司的經營收入為1000億美元,利潤總額達到10億美元,名列《財富》雜志“美國500強”的第七名,掌控著美國20%的電能和天然氣交易,被譽為“華爾街寵兒”。 2000年8月安然的股價升至歷史最高點90.56美金。當事情發展到頂峰極至時,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卻驟然而至,2001年10月16日安然首次公布四年來的季度虧損,經營虧損為10億美元,并且公布先前未公布的關聯交易,股本減值12億美元。2001年11月28日主要信用評級機構將安然的債券評級降為垃圾級后,安然每股市值迅速跌至68美分,使本想收購安然的迪尼(Dynegy)公司開始望而卻步。這樣,安然公司便不得不尋求破產保護。這家自稱為“規避風險的專家”的安然,終究未能規避自己倒閉的風險。
(二)安然公司的經營方略
安然公司之所以在短期內獲得如此迅速的發展和擴張并出現如此戲劇性的變化與安然公司所采取的經營方略或經營方式分不開的。下面看一下安然公司在經營方面到底采取了怎樣的戰略性措施。
首先,充分利用外部環境,利用政治方面的力量。美國10年來商業限制的取消,既促進自由經濟的發展,也造成令安然公司有機可乘的大量空間。安然利用與美國政界的良好關系,“重寫美國政府的能源政策條文”,使能源政策對自己傾斜,獲得大量利益。作為跨國公司,借助本國的政治外交,利用第三世界國家的腐敗,與美國政府及所在國的貪官污吏沆瀣一氣,對第三世界國家和人民進行敲詐和勒索。典型的如安然在印度的發電站投資項目,安然和美國政府連手對印度進行敲詐。2001年夏天,安然想從印度的一個巨大的發電站計劃中脫身,為此,安然總裁肯尼斯·萊要求印度政府支付20億美元,并威脅說如不照辦,美國將可能對印度進行制裁。但事情的最終結果卻并非安然所想象的那樣簡單,借助政治力量并非總是有效的,投資失敗的風險最終還是由安然自己來承擔。
其次,大規模舉債或融資,迅速實現企業及其資本的擴充。安然公司通過將一系列不動產(如水廠、天然氣井與油礦)打包,以此為抵押,通過某種“信托基金”或資產管理公司,對外發行債券或股權。經過多年的發展和實踐,安然已有一套成型的標準化經濟模型。但由于每個項目不同的特點,模型亦需要調整、改善。模型主要由Excel寫成,從資產負債表、回報率、現金流,內部收益率(IRR)還債等各個方面來衡量項目。其實安然內部有一套嚴格而有序的投資決策風險管理程序,安然亦有一套激勵商業開發人員的獎勵機制。但由于商業開發人員在融資后即能獲得獎金,項目融資之后的經營狀況就不甚重視,這就使得后來安然的許多項目在運營中出現問題。
再次,安然公司在融資和舉債過程中,建立了眾多的關聯企業與子公司,組建了“金字塔”式公司治理體系。安然通過不斷的使用和完善金融重組技巧,組建的各類子公司或合伙公司數量達3000之多,利用“金字塔”式的多層控股鏈,來實現以最少的資金控制最多的公司的目標。在此過程中,安然公司的業務范圍也得到了迅速的拓寬,即由傳統的天然氣、石油傳輸公司變成了類似美林、高盛的華爾街公司,并且在“知識經濟”的號角下,轉向了電子商務等新領域。另外,在安然公司與其關聯企業及子公司之間隱藏著多種復雜的合同關系,安然公司借此達到隱蔽債務、避稅以及人為操縱利潤的目的。
總之,安然公司通過充分利用外部環境、創造性利用金融工具融資和舉債、建立復雜的企業組織形式拓寬自己的業務領域等發展戰略方式在十幾年內便將自己打造成了“巨無霸”企業。
二、安然公司破產原因分析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安然公司從發展壯大到破產也絕非朝夕之功,其中的原因自然不是那么簡單。有宏觀經濟管理不嚴方面的、有微觀經濟管理失控方面的,有企業無法控制的外在的原因、也有企業能夠控制而不想控制結果最終導致無法控制的內在原因。在此,我們無法就安然破產的所有原因作出評斷,而僅就其內部原因作一些挖掘剖析。
(一)戰略決策錯誤。盡管安然破產的原因很多,但多數業內分析人士仍認為,企業的戰略決策失誤仍是最重要的原因。長期追蹤安然營運狀況的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CSFB)分析師勞納則指出,安然在錯誤投資上浪費了巨額資金,卻又無法創造利潤。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安然曾投資20億美元試圖改善企業內部網路,但完全是血本無歸。另一方面,安然又試圖擴大線上交易規模,以便涵蓋電力與天然氣之外的產品,然而最終失敗。安然過去的成功讓管理者們沉浸在過度自信之中,從而膽敢無視決策的風險。這些戰略決策風險主要表現在:其一,急功近利挺進到知識經濟網絡科技的最前沿。公司盲目放棄了自己的主營業務,而轉向了電子交易等新領域,導致公司失控,猶如蕎麥農場種蘋果,蘋果雖然熟了,蕎麥農場已經垮了。
(二)輕視舉債風險。安然失敗的結果當然不是它沒有考慮到決策風險,美國企業戰略投資者的風險研究是世界一流的。安然更是以“規避金融風險”著稱——這是它的主要創新業務。也許正是這種規避風險的“專家企業”才可能犯這樣的錯誤,驕傲自大,輕視舉債風險,特別是企業外部宏觀經濟環境變遷帶來的風險,它對美國社會經濟大氣候變劣顯然沒有做充分估計。戰略決策方面的錯誤,套用一句老話,叫犯了盲目冒進的機會主義錯誤。而戰略決策上的失誤正是安然破產的致命原因。
(三)企業文化發展方向迷失。塑造怎樣的企業文化和價值觀,這直接影響著決策者的戰略管理。如果說企業文化管理是企業戰略管理的最終決定形式,安然的決策層顯然是鄙視了企業文化管理的合理性。正如通用公司的前任總裁韋爾奇所言:“通用過去與安然有很多合作,安然是第一流的石油天然氣供應商,但是安然后來轉向了貿易,對這一領域他們完全不熟悉,而且雇用新的人員,改變了自己的企業文化”。安然的高層把做實業時的理念及“專注戰略”完全轉移,狂妄而草率地過渡到了金融投資的所謂創新事業。當杰夫·斯基林進入安然時已經把安然的企業價值觀扭轉了,特別是1997年,年僅36歲的安迪·法斯托被任命為安然CEO后,開始了市場需求有限的情況下新一輪的“超常規”擴張,這時的安然已經從一家大型的能源公司,淪為一家從事能源衍生交易的“對沖基金”。 新的企業文化和傳統行業的企業文化格格不入,在不同企業文化的沖突下,安然只能是二者取其一,于是就出現了“未能披露其寬頻服務業務的需求下降,而且由于許多參與者缺乏信譽,其創建寬頻交易市場的努力沒有成功的事實”;“未能及時沖銷由其首席財務長管理的某有限合伙公司進行投資的價值,從而事實上虛報了其營運收益報告”和“未能根據美國會計法則沖銷受損資產”的結果。狂妄的企業決策者鄙視企業文化的繼承與延續規律,正是安然戰略管理中最不可能“安然”的因素。
(四)企業本身沒有守法經營,發生了大量違規操作的行為。企業可以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利用法律空間實現其利益的最大化,但若其放棄了守法經營的基本理念,那么其受到法律的懲罰和制裁便成為遲早的事情了。安然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主要存在如下違法違規行為:其一,暗箱作業,將債務、壞賬轉移到分支公司。有傳媒指出,安然手法是一種“會計的涅造”。最新一期美國《商業周刊》認為,“安然將財務的責任從賬面載體上消除,創造性地做賬,防范任何方面的人士(中下層職員、政府部門、股民等等)發現他們的外強中干、外榮內枯的真實情況,已經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其二,利用財經審計的巨大漏洞,進行秘密交易以及“圈內人交易”。其三,隱瞞真實信息并制造虛假的報道,誤導股民及公眾視聽。在安然宣布破產前幾個月,安然已將內里掏空,但對外文宣仍然是鶯歌燕舞,一片繁榮。結果最終導致憤怒的安然公司職員和股民們向公司執行長官、董事會及高層管理人員提出47項指控,其中主要的五項是:涉嫌違反《公司法》;隱瞞債務,私下股票交易;公開用謊言誤導公司職員;在401(K)計劃戶頭上,安然違反公司職員退休金進入股市不得超過20%的規定,超過了60%;安然所雇審計公司大量銷毀文件,在休斯敦進行的碎紙活動,很可能導致毀壞證據的法律指控。
(五)企業內部存在著大量的管理失控行為。安然公司董事會特別委員會于美國東部時間2月2日在紐約聯邦破產法院公布一份長達218頁的報告,據該報告,安然公司之所以倒閉,是因為管理層經營不善,以及部分員工利用職權之便為自己聚斂財富。多年來,安然公司一直虛報巨額利潤,一些高級經理不但隱瞞上一個財政年度(2000年9月到2001年9月)安然公司高達10億美元的虧損,并且出售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安然股票。并且安然還存在內部高級管理人員與外部人員私下勾結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據以上報告揭露,安然公司內部的高層經理們成立了許多復雜的機構,并和公司外部人員勾結,操縱安然的財務報表,從中賺取了數千萬美元的本不該屬于他們的黑心錢。《商業周刊》指控律師、投資銀行、會計師們可能撈取了3億美元,而《紐約時報》指控則為11億美元之多。
三、安然公司破產對我國上市公司治理及運營環境的影響
經濟學家指出,美國大公司,特別是安然公司的破產將給美國金融業以巨大打擊,迫使銀行緊縮貸款,從而會使更多根基已不穩的大型企業可能陷入更嚴重的困境。回望中國,可以發現,安然在企業結構及運作方式上與中國許多“金字塔”式企業控制結構有類似之處。通過制造概念,使投資者相信公司已經進入高增長、高利潤的領域,然后在業績上作“配合”,通過關聯企業間的“對倒”交易不斷創造出超常的利潤。安然為了躲避監管,盡量利用會計體系內在的缺陷,并多次作誤導性陳述。使安然付出很大代價的也包括它與關聯企業簽訂的許多復雜擔保合同,這些合同常有關于公司信用評級、資產價值、安然股價的條款。這些條款實際上相關性極高,一旦某項條款觸發,其他條款和合同會像多米諾骨牌一樣倒下,在被要求以資金清償巨額債務時,安然便陷入了清償危機。此外,安然用自己的股票或增發股票的許諾來提供財務擔保,也與中國許多企業的做法類似,這不僅會扭曲對公司管理層的激勵,而且會帶來嚴重的惡性循環。整個安然事件可以說是一群黑手在玩弄金融游戲,他們用極其高明甚至帶有創造性的方式,使運作過程難以讓各方人士察覺、揭發和查清,而這群黑手們則撈足了好處。但美國法律對處理證券犯罪及賠償方面有著完善的規定,所以這些黑手最終受到法律的嚴懲并賠償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長期為安然提供審計工作的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受到巨額罰款便可說明一二。因為再嚴密的法律也無法約束住人性方面的某些弱點,所以對于此等已經造成損害行為只能通過法律制裁的方式來進行事后類似風險的防范。美國法律對處理證券賠償方面的完善規定在安然事件后可能會對我國上市公司治理及運營環境產生重大影響。
目前,我國法律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傾向于保護上市公司和其他機構單位的利益,而不注重對投資者個人利益、尤其是中小股民利益的保護。所以我國證券市場上就屢屢出現上市公司和機構合謀,在機構吸收籌碼達到一定數量后,上市公司發布一些利好消息,機構借機拉抬股價,吸引中小投資者介入,等中小投資者紛紛殺入時,機構則溜之大吉,套牢散戶。在這種情況如果在美國,無疑會受到最嚴厲的處罰的。美國有關法律又是如何處理索賠中上述問題的呢?對我國證券民事賠償又有何法律啟示呢?
(一)美國法律規定誠信是公司對股東應盡的義務,一旦公司沒有履行此義務,就被認為是違法。
持股人遭受損失和公司披露信息不真實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是這類賠償案的關鍵。美國法律認為,投資作為一項經濟活動,其存在的依據就是公司的基本財務狀況,上市公司必須按照誠信的原則如實披露有關信息。如果上市公司沒有按照法律的規定披露信息,就違反了有關法律,就構成了投資者遭受損失的原因。而無論投資者是否看到了有關信息。這一化繁為簡的作法從經濟理論上是可行的:購買股票是一種投資行為,其產生的依據就應該是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基本財務情況有了充分的了解,如果在有虛假信息的情況下,投資者購買了股票,就可以認定欺詐是存在的,投資者產生損失的原因也就是欺詐。美國法律確立了誠信第一的原則,并用此原則取代了其他證明和爭議,這是非常明智的,這種規定將上市公司置于一個必須誠信,否則沒有退路的境地里,對規范上市公司的行為有很強的約束力。另外,安然等幾家大公司破產后,投資者的憤怒已經使美國政府和華爾街感到震驚,并采取種種緊急措施以贏回投資者的信任。華爾街采取的行動包括:1、對涉嫌不正當審計行為的企業加緊清理賬目,以盡快打消投資者的疑慮。2、五大審計公司決定,嚴格分離審計業務和盈利性賬目管理業務,以免再次引起審計的不公正行為。3、強制要求華爾街各投資銀行在今后的投資報告中,向投資者公布相關企業和該投資銀行間的關系。4、限制股市分析師擁有管轄公司股票的數額。而我國目前還要為投資者是受其他人信息誤導還是受上市公司信息誤導,還是自己操作不當等問題爭議,使得股票索賠往往成了久拖不絕的馬拉松,難以對上市公司的行為形成約束。隨著我國證券市場逐步走向規范及安然公司破產案很可能會使我國公司或證券立法增加對股東誠信義務的具體規定。
(二)美國法律規定投資者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的差額就是損失額。損失額是索賠案的核心,是控辯雙方必爭之地。美國法律計算的基本原則是買賣之間的差價,考慮到有些投資者長期持有該股票,購買時可能股價較低,在審理時,還會將該股票的相對高價作為買入價進行計算,借此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從這一規定可以看出,美國法律首先保護的是投資者,而不是上市公司。美國法律關于投資者損失額的計算將有助于我國司法實踐在證券賠償案中對投資者具體損失數額作出界定。
(三)所有的關聯人都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美國1933年證券法規定下列人員都可以成為被告,一起向持股受害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1、任何簽署了報告的人;2、公司全體董事;3、已經同意成為公司的人;4、會計師、評估人員、工程師、其他編制和確認報告的專業人士;5、證券承銷商。也就是說對持股人的索賠要求,上述人員都有責任給予賠償,尤其是連帶責任的規定加大利益相關者的風險,持股人可以不起訴上市公司,直接起訴有關機構要求賠償,而不必非要等上市公司破產倒閉無力賠付時相關者才盡賠償之義務。同時,由于上市公司在進行破產清算時,有擔保的銀行債權通常作為第一順序被列入賠償順序,所以在破產賠償案中,持股人往往從上市公司得不到補償。將利益相關者列入被告,就使得持股人有了利益保障,可以和銀行等債權人一樣有平等的機會來保護自己的利益。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美國有關保持投資者利益的民事賠償機制在建設中有以下幾個基本特點:其一,殺傷力極大。上市公司一旦作假,基本上是要遭受滅頂之災。而且參與或其造假相關的中介也要受到嚴懲。其二,化繁為簡,避免無謂的爭論。美國法律突出購買股票的投資屬性,而不在投資與投機有問題上進行研究,這不僅具有特殊的理論價值,而且在實踐中大大簡化程序,提高了效率。其三,各方利益一律平等。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美國證券法的核心是保護投資者,而不是保護企業,而且無論是投資者還是債權人一律平等,而且投資者與上市公司平等。不少業內人士或學者專家認為,如果中國法律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對中小投資者利益的保護,中國股市將面臨著全面崩盤的風險。所以,今后中國關于上市公司治理及運營規定的立法和司法將主要圍繞強化對中小投資者利益的角度來進行,尤其是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的民事賠償機制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這一切,必將突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則的價值,也將為上市公司和現代企業的運營提供更為良好的經營軌道和外部風險控制能力。
四、大型現代企業運營內部的法律風險防范問題
規避和防范大型現代企業的運營風險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其中法律風險的防范只是這一大系統的一個重要的子系統。法律不是萬能的,它不可能預防或規避企業運營自身所存在的所有風險問題,但是毋庸質疑,我們可以通過強化法律的功能來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運營的風險系數。關于大型現代企業運營的內部法律風險防范問題,本文將從下述幾個方面展開闡述:
(一)大型現代企業順利實現運營必須了解和熟悉法律。這是因為在現代社會中企業存在最終依賴的是市場,市場本身離不開規則,而法律又是市場規則最重要的部分,所以人們稱“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也就不足為怪了。大型現代企業要實現順利運營就必須熟悉或了解關于市場主體、市場運營、行業管制、勞動和人事制度保障等各方面的法律和法規。這是因為:只有熟悉和了解法律,才能守法經營,才能自覺運用法律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才能為企業發展和戰略決策提供前瞻性的法律上的保障。但是僅僅熟悉和了解法律還是不夠的,安然公司破產并非安然公司不熟悉和了解法律所致,而它的迅速發展又說明它是非常熟悉和了解法律并且巧妙運用法律的。據安然內部人士透露:安然在全世界范圍內所有能源項目都會被做成經濟模型。一般都由負責項目的律師起草,并做出項目的“風險矩陣”,律師需要逐條寫出如何規避風險。所以大型現代企業能夠實現快速發展和擴張首先必須熟悉和了解市場各方面的法律。
(二)大型現代企業需要借助法律實現企業自身組織和運營的制度化建設。企業由簡單的小生產行為演變為復雜的社會化大生產行為的過程離不開企業的現代化管理。企業的現代化管理是人類智慧的顯現,并且已成為一門必不可少的科學。現代企業管理的關鍵性問題是圍繞如何實現制度與人的互動結合來進行的,其中制度的完善是第一位的、前提性和保障性的。企業內部的制度建設和制度化過程實際上就是企業內部的“法律”制定和“法制化”過程。大型現代化企業要實現順利運營就必須建立起完善的企業組織結構、人事、財務、審計、法務、投資決策等內部規章制度,通過這些制度建立起實現對企業各級領導和工作人員的行為進行指引和約束的運行機制,從而實現對企業運營風險的控制。像類似安然這樣擁有3000多個下屬企業的超大型跨國公司,如果其自身組織和運營不能建立在“法制化”的軌道上,那么其運營中難免出現導致危機產生的內部管理失控現象。關于安然公司破產,正如我們在其破產原因中分析的那樣,不能不說是與其內部的管理失控有相當的關系。
(三)大型現代企業應通過發揮其法務職能部門的作用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審查、處理和整治。鑒于大型現代企業運營中所需面對的眾多法律問題,大型現代企業內部一般都設立相對獨立的法務部門,負責企業內部的法律文件的起草或審核、對外解決或處理有關的法律糾紛、提供專項法律意見、參與商業談判、進行法律法規的信息收集或整理等各項工作。但是一般企業內部的法務部門多處于從屬和被動的地位,很難發揮對其他部門的監督和制衡作用,幾乎不能主動對企業內部存在的違法和違規行為進行及早發現、處理和整治,所以往往造成企業內部不該發生的違法違規事件發生了,本來是小的違法違規事件演變成大的惡性事件,企業最終蒙受了本該可以避免掉的損失,有些甚至是致命的損失。大型現代企業如果重視其內部的法務工作,通過發揮其法務職能部門的作用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審查、處理和整治,可以有效實現對損害企業利益的危機行為做到“事前防范”、“事中處理”、“事后救濟”的目的,從而更好地實現企業內部的制衡和監督作用。在安然公司破產案中,安然的首席財務官安德魯·法斯特暗地里建立私人合作機構非法轉移公司財產的行為沒有及時得到處理,也正說明安然內部法務部門不能充分發揮其監督制衡的功能。
(四)大型現代企業應充分利用外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性服務來實現對企業內部的法律風險防范。在國際統一化的大市場環境中,大型現代企業運營的復雜程度及其內部人力資源的有限性決定了其不可能不借助外在的社會人力資源所提供的法律、審計等專業性服務來幫助企業減少運營各方面所產生的潛在性風險;另外,企業內部法務、審計等專業職能部門存在的局限性和偏私性決定了它們有時可能不會發現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和風險或隱瞞這種問題和風險。當然,這里涉及到企業法律風險控制的成本問題和企業利用外部專業服務的目的性問題。在安然公司破產案前,曾利用外部的會計師、律師、銀行家以及金融分析師來為它隱瞞事實真相,從而逃脫破產的厄運,而安然的會計師們、律師們、銀行家以及金融分析師卻利用他們專業知識,各自撈取了六七位數美元的現金。再比如,在安然破產前,大量的審計報表已經顯示出財務官安德魯·法斯特存在嚴重問題,而安然公司的董事會和公司高層卻對此所反映出來的問題置若罔聞。這里涉及到兩方面的重要問題:其一,利用外部專業性服務的真正目的性問題;其二,外部專業性服務自身的局限性問題。所以能否利用好外部的專業性服務最終還取決于企業自身,尤其是企業核心層的觀念和意識起著關鍵性的作用。
綜上所述,透過對安然公司破產案的分析,我們認為:在現代市場經濟環境下,大型現代企業的運營風險是客觀存在的。規避和防范其運營風險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其中法律風險的防范只是這一大系統的一個重要的子系統。法律風險防范措施能否發揮功能或功能發揮大小取決于企業整個自身的環境,并且與企業環境和其他風險防范措施存在著互動關系。大型現代企業只有重視并科學地運用各項法律風險防范措施才能在競爭的環境中最大可能的立于不敗之地。
2001年12月
(作者簡介:王政,系中企國盛律師事務所合伙律師,現為北京市律師協會公司專業委員會委員,主要從事公司證券、房地產和民刑訴訟等方面的法律業務,具有多年律師執業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