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艷輝 ]——(2006-10-16) / 已閱34250次
除了家庭,學校,生活居住的環境對一個人的行為也產生重要的作用。
⑴周圍生活環境中的不同人物個體,事物,現象都會為青少年提供了不同的榜樣。例如生活在城市的城鄉結合地區的青少年,由于周圍的治安比較混亂,各類犯罪活動也相對較多,平時的所見所聞都會對他內心形成不良的影響,周圍犯罪分子的教唆、引誘,是一些人走上犯罪道路的直接誘因。
⑵現在城市居住環境的“孤立化”,單居、雜住、人們彼此之間的了解和關心減少,相互隔閡冷漠,不易建立社區犯罪防控體系,為犯罪行為的實施提供了機會和條件,所以盜竊、搶劫等一般的經濟犯罪在城市社區極為嚴重。
(四)工作和職業環境因素
當成年人進入社會之后,大多數都走上了工作崗位,工作環境與同時關系對成年人的繼續社會化有著重要影響。首先,工作性質同某些特殊的犯罪種類緊密相關,這主要體現在對職務型犯罪的影響上,利用自己職務范圍內是權利和地位所形成的有利條件,披著所謂合法外衣,巧立名目,進行犯罪活動。例如,貪污賄賂罪就通常是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且主要是由某些擔任重要職務的人實施的。其次,工作環境與犯罪率高低也有重要關系,例如,內部紀律嚴明、管理機智健全的單位犯罪率要低于紀律松弛、管理渙散的單位。職業的專業性可能為某些犯罪提供了方便條件。例如一個20多歲的直接和錢打交道的銀行小職員,屬于撈一筆就跑的人,典型的離子是28歲出逃的中國銀行南海分行辦事處信貸員謝炳峰和儲蓄員麥容輝。
綜上分析,經濟犯罪的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為的實施都不可避免的受到社會環境的影響,也可說為某種犯罪現象的產生都是當時社會環境下的必然。
參考文獻:
《犯罪心理學》 肖興政 郝志倫主編 四川大學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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