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叢彥國 ]——(2006-10-29) / 已閱6122次
憲法價值沖突問題研究的意義
(本文作者:叢彥國)
有關憲法價值沖突問題的研究,無論在國內還是在國外,都鮮有直接、全面的研究,但關于憲法價值的研究卻較多。憲法價值與憲法價值沖突具有客觀性,所以國內外對于本問題的研究可以從側面進行分析和研究。
古代法學家已經將價值判斷作為法學研究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近代自然法學派更加注重法的價值分析,雖然在十九世紀中葉受到歷史法學派和實證主義法學派的挑戰而受到冷落,但到二十世紀出現的新自然法學派又重新重視本問題的研究。但是,西方學者對于本問題的研究有著較強的唯心主義色彩。而馬克思主義學者以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研究方法對本問題進行了唯物主義的研究。
我國法學理論雖然沒有形成西方國家那種道德和哲學基礎各異的學術流派,但是對本問題的認識也有不同的看法。國內學者雖然對本文題研究的不多,但是他們思路不同,觀點各異,很難達成一致的意見。大體說來,表現為兩種思路:一種從憲法的外在目的和內在運行機制出發,列舉式的概括出憲法的價值;另一種是根據邏輯學的方法,從一般價值的本質屬性出發,認為憲法價值不過是價值的一般理論在憲法中的具體運用和發展。而由于這兩種方法的差異,必然會對憲法價值沖突問題有著不同的闡述。
隨著憲法學研究相互學習和交流的加強,各種不同的理論也趨向于相對的統一,對于憲法價值沖突問題的研究也將會成為憲法學研究中的重點內容之一。
學習和研究憲法學有著多種方法,而價值分析法是從學習和研究主體——人出發,探討憲法如何滿足人的需求的方法。離開了價值分析,憲法就會失去方向,它的目的就不會明確。因此,本課題通過價值分析研究人們豐富的價值觀念與憲法的關系,能促使憲法與憲政盡量符合大多數人的理想、愿望和需要。
從憲法學基本理論角度講,研究有關憲法價值的很多,但是研究憲法價值沖突這一問題的不多,而憲法價值與憲法價值沖突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這就要求在憲法學研究中要對憲法價值進行合理的取舍,遵循一定的價值取向,而這種價值取向對于憲法學研究具有積極的指導作用。
從憲法規范、憲法實踐角度講,研究憲法價值,對憲法價值沖突進行權衡與協調,追求一定的價值取向,有利于使憲法符合大多數人的理想、愿望和需求。而其它法律都是依據憲法制定和實施的,所以對于憲法價值沖突中各種價值的權衡和取舍就要十分慎重,否則會造成社會資源的嚴重損害。